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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见辽阔之地》:语言实验的贫瘠与辽阔


    《必见辽阔之地》带有孙一圣此前作品的两点特质,首先是它的在地性非常强烈。小说赓续了《你家有龙多少回》与《夜游神》两个集子关于“曹县故事”的书写,而且这一次作者甚至没有写到“曹县”以外的世界,既没有写还乡的苦涩,也不曾涉笔“世界之都”的惶惑,某种意义上,“曹县”此时已然被构建为一个自给自足的世界。其次是这部长篇的文辞依旧佶屈聱牙,不过不再是纯欧化的语言,孙一圣开始有意识地汲取话本小说(《水浒传》)与民间曲艺(山东快书)的元素。这样一来势必也就造成一个后果,空间是强势的,语言是突兀的,所以时间是模糊的。我们经常搞不清故事究竟发生于何年何月。孙一圣首先为他的主人公定名孙大胜,继而又为孙大胜的伙伴取了一个诨名武松。仿佛一个来自傲来国,一个来自阳谷县,总之远离当代。小说的拟古行文——且看开篇:“我看到窗外有一匹硕大无朋的鹅,鹅之大大如一场纷纷扬扬的大雪,嘎嘎不止。”——复又强化或扰乱了读者关于小说时间的感知。
    小说处在成长阶段的人物主要有孙大胜、武松、安娜三位。第一章《无果》与第三章《教义》以孙大胜为第一人称,述及“我”与武松逃课、打架的往事,以及“我”对安娜的情愫。武松被安娜诬告强奸入狱,待到出狱后他象征性地惩罚了安娜,旋即遭人砍杀。这两章凡七万字,可视作小说的叙事之纬,亦是《必见辽阔之地》初稿的形态。在正式出版的书稿里,作者又在两章之间楔入第二章《百年修得同船渡》与第四章《水大漫不过鸭子》,二者各自以安娜、武松的目光反顾他们的成长经历,等于说是从时间的纵深填补了叙事之纬的空缺。譬如,安娜平白无故为何要诬陷武松?武松在漫长的童年又经历了什么?对此作出交代原在可讲可不讲之间。略过不讲,此书不过是一部青春期的犯罪小说;详细展开,于叙事之纬以外横添一条叙事的经线——通过讲述两个人的“前史”,以此赋予正常时态旁观者眼中极为荒诞的事情以合理解释——小说便由罪案小说过渡为成长小说,尽管经典成长小说中的乐观信念在此早已不见踪影,成长对他们而言只是对恶的洞悉。
    不过,即使恶诱惑着武松、李富强、孙大胜等人,他们的行径也并无多少出格之处。归根结底,反倒是能指的暴力更令人印象深刻。后一种暴力指的是作者乐此不疲地改造着语言,对语言施暴,令“文”与“言”分离,或是在叙述的中途忽而失语,因此只能像操持外语一样极不熟练地使用着语言,直至这种语言在小说中上升为作品的本体,一如诗歌的情形。
    能指的暴力在《必见辽阔之地》数不胜数,无论怎样高估孙一圣对意象的偏爱都不为过,这又恰似他对叙事缺乏兴趣乃是一以贯之。孙一圣的任何一部作品大概都不曾直抵叙事目标,他乐于且擅长做的,永远是延宕结尾的到来,那些貌似凶狠的意象功用正在于此:意象一面阻遏叙事的前进,仿佛作者在经历了漫长的自我怀疑后终于能坐下来细细赏玩自己的语言,一面又在共时层开辟出一个意象世界,他开始在空间的维度编织起全部的写作。这是一种怎样的语言呢?奇诡也好,寒涩也罢;繁缛也好,险奇也罢——它可以轻易被指斥为一次失败的语言实验,但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眩目到以牺牲讲故事为代价的语言。在这种语言的映照下,从滥用的语言网眼逃脱的日常经验再一次被打捞上岸。
    孙一圣迄今写过的最好作品是一个题为《山海》的中篇。一定程度上,《山海》也是理解孙一圣写作的有效入口。那部小说里,风格强烈的语言源出于某种“不适经验”。主人公曾发觉妹妹在家中“比在我家还像个客人”,然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如此。《山海》写到的每个人均有此等感受,他们认定自己是家中的客人,因此渴望在陌生的环境假寐。至于小说的语言,它们一方面是这种“不适经验”的产物,一方面也是主人公要以“佯狂”来为慌张的自我找寻存在的证据。对于书写青春经验的《必见辽阔之地》而言,那种佯狂的语言又一变为带有少年气的装腔作势的语言,它们最初呈现为好勇斗狠,仿佛语言自有一种变现的魔力,但随即就遭到拆穿,证实语言中故弄玄虚的成分远大于其他。
    “佯狂”的例子还可举小说中虚构的《黄鹤亭集序》。孙一圣不仅虚构了古文的作者,还煞有介事地编造了一整篇原文。不过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可爱与虚荣各占一半;即便作者不事虚构,我相信那些在“曹县世界”生活的主人公也会热情地虚构出这一切。为什么?因为所有被语言增饰的时空都是同“辽阔”相对的“贫瘠”。我唯一不确定的是,作者此刻的认识是否仍与二十年前一致?抑或是他的心中出现了一种后知后觉:那个当初远眺的“辽阔之地”,恰恰全属于在“贫瘠之地”度过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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