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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东:读它们的时候,如重归故土


    说写作,不如先从阅读说起。一个小说作者的文学观,隐含在写作里,也体现在阅读上。
    读书虽杂,喜欢的不过几本。大部分书翻一遍,就知道以后不会再看,一面之缘而已。喜欢的那几本,书桌和床头柜上再拥挤也不会移开,随时能看到,随时能拿到,心里才踏实。
    它们是《大师和玛格丽特》《纠正》《红楼梦》和《霍乱时期的爱情》。这几部长篇不属于一种类型,甚至可以说风格迥异,《大师和玛格丽特》被视为现代主义作品,《纠正》则重现了现实主义小说的魅力。之所以把它们划为一类,是就阅读感受而言的。读的时候,我能感受到写作者的热情,一种童稚式的热情,或者说,这是赤子的小说,采用的是不计成本、不考虑性价比的写法。相形之下,很多小说就显得轻佻了、取巧了。越来越厌倦精致、滑畅和聪明的小说,就算毛毛糙糙也比滑溜溜要好,宁愿看拙一点的东西,明显感觉到作者在用力也没关系,这样的作品毕竟是热的、喘气儿的。
    也许《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能代表马尔克斯创作的高度,它是另一个路数上的杰出。首先,爱情很不好写,吃力未必讨好,有抱负的作家又不愿意碰触这个题材,怕通俗了,怕幼稚了。爱情题材担不起作家的野心和杂念,我甚至觉得,只有经历过刻骨爱情也享受过巨大成功的作家,才能轻盈地进入一部纯正的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我反复阅读的小说,我并不在意它是否宏大是否深刻,这部作品让我相信,小说家就是那个人,那个洞悉世情却依然愿意天真也能够天真的人。马尔克斯用天真的笔法写了一个天真的人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他放任自己沉浸到长达半个世纪的彻骨而无望的爱情中,正是这漫长的“无望”里,这细节丰盈、情感炽烈的现实主义的笔调里,蕴蓄了力量,产生了文学性,弥散着荡气回肠的美——伟大爱情和恣肆文本交叠在一起生成的荡气回肠。一个作家太年轻时,大概是写不出这样的小说的;就算年龄到了,老气横秋也不行,老小孩才行。好作家中年之后还保住了几丝天真和孩子气,曾经沧海,仍愿意用情,才能出来这样一部作品吧。马尔克斯拥有很多灵动诡谲的短篇,但这部作品他是用了笨力气的,小孩子的笨力气。如此实诚的写法,气血充盈,镶金嵌宝,连绵不绝的长句,充满沧桑感的叙述语调,情感始终丰沛,像一团烈火经年燃烧。也因此,我顺从地进入小说的时空,完全沉浸到小说的世界里,万缘俱寂,一念不生。我跟着弗洛伦蒂诺和费尔明娜走过半个世纪,跟着他们上了船,“能够待在一起,这种简单的幸福对他们来说就已经足够”,每次读到这里,都感觉一股冲击力挣破了纸张,这是积聚已久的能量释放的一刻。透过文字,我看到了一个作家的任性与专注:就是想写爱情,写到极致,或者,只是想写爱情,不求更多。
    在写作的某些时刻,小说家要把自己变成一个热烈的孩子。飞翔当然不好写,但布尔加科夫不偷懒,不躲闪,他用整整一章去写玛格丽特怎样飞,变成魔女的玛格丽特还忙中偷闲地突袭了批评家拉铜斯基的住所。要知道,很多所谓的金点子好创意,所谓的象征魔幻,仅仅是些空洞干枯的想法罢了,停在扁平的层面上,作家缺乏将其充分抻开的能力和热情。《大师和玛格丽特》命意高远炫丽奇幻,且绝非志大才疏、偷工减料之作,很多篇章写得既扎实细密,又灿烂幽默,神采飞扬,浸透着作家的叙述激情。而《纠正》这部长篇,可以这样说,它是我挚爱的小说,我可以从任何一页开始读起。假如身边只能留一本书的话,我会从乔纳森.弗兰岑的作品中去选一本。我对弗兰岑现实主义小说的理解,不是一味憨笨、毫无巧思,也并非不注重形式感和想象力,而是舍得下力气去落实巧思和想象力,给它们繁密紧实的血肉。弗兰岑的写作姿态不时髦、不凌厉,他不做新潮摩登状,不是那种脸上写着“我很独特我很高端”的作家,他回溯传统,用一种诚恳、老派、经典的方式去创作长篇,让某些作家的小精明小机巧小滑头彻底沦为了末技。弗兰岑的小说读了几页,我就知道,他是我可以无条件信任的作家,这样的写法简直叫人感动,在今天这一类的作家近乎绝迹,敢把小说写得如此的黏和慢,实在是太古典了。他的小说里连岁月感都是真实的,你和人物共度漫长光阴,不游离,不出戏。他的作品,让我在读过司汤达和托尔斯泰之后,仍有浩瀚厚重的真正的长篇小说可以读。我喜欢弗兰岑叙述上的才情和韧力,奇普在食品店偷鲑鱼,加里接听母亲电话,这些日常场景被他处理得有趣、耐读、闪闪发光,我不知反复读过多少遍,读的时候,甚至能想象到写作者的样子:此处是有一个姿态、一个仪式的,停下来,深呼吸,表示这里我要泼墨了,这里我要拉长时间了,叙述的嘉年华开始了。再比如《红楼梦》,字里行间处处散落着碎银子,读到某些章节时,却又生出另一种感觉:这里放了沉甸甸的一整块的银锭,有体积,有分量,光泽感也与碎银子不同。大块的银锭是阻挡,绊了读者一下,随之而来的,却往往是更震撼的阅读体验。
    我写小说断断续续十几年,作品虽有限,回想起来,倒也有些难忘的时刻,比如《无岸》写到受辱训练时,再比如《朋霍费尔从五楼纵身一跃》,写周素格抢在丈夫发作前倒地翻滚的一幕时。彼时彼刻,流水般的推进暂停了,书写的惯性消失了,小说内部的时间凝滞不动又质地丰盈,我置身于陌生的、不舒适的写作状态中,同时预感到,即将完成的部分,能拔升和镀亮这篇小说。我写得兴头十足,激动,累,且下笔宛若通神,明明使用了平实的语言,却产生了极富丽和精妙的感觉,小说的节奏感也出来了。古文的节奏关乎句子的长短错落,小说的韵律则跟小说时间非均质的流动有关系。写完这几段,不用找别人看,不用再确认些什么,自己心里清楚,这个小说有了,它散发着蓬勃的生命气息,一呼一吸,顾盼生辉。这种创作的兴奋每次都是崭新的,就像第一次写出这么精彩的小说段落,簇新鲜润的兴奋感。
    也许,一个成熟聪明的作家,能在不牺牲作品质量的前提下,找到某种套路,轻松、快速且不需太多情感投入地完成创作,这是他们多年习练应得的奖赏。但我总觉得,写作的人,多少要有点痴心和童心吧,在作品的完成过程中多少要动几次真情吧,不然,写着也没什么意思了。尤瑟纳尔说,“一本书的作者自有理由比它的法官更加严厉,他将缺点看得最清楚,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自己原来想做什么,以及应该做什么。”的确,即使瞒过了眼尖的批评家,也瞒过了读者,终究骗不了自己。小说有的地方需要职业化地往下顺,有的地方需用巧劲儿绕一下,大部分章节,只能走心入骨地去写。
    关于创作,谈过几篇,不知道算不算事后诸葛亮了。创作有些可以谈,谈得清晰明白,还有某些部分则神秘混沌,难以复现、转述和精确地总结。写作没有“一切尽在掌握之中”,构思得再周全也可能遭逢困境,冰泉冷涩弦凝绝,深陷泥沼,搁笔枯坐;卡住了,只能把胚子交给时间,耐心等待那一刻的到来,天赐神缘,灵光一现。而且,有时候成就一篇小说的,恰恰是作者都预料不到的失控和变异,是那些无法预设的东西。关于阅读,关于什么是好小说,我的口味很专一,令我心折的,始终都是秉承十九世纪经典现实主义传统的小说,不是精巧别致却轻得发飘的东西。《纠正》和《大师和玛格丽特》被评论家划分为两个艺术流派,但作为读者,我认为它们在更高的层面上相通。有这样一类小说,写得不世故,写得不经济,它们筋道、有嚼劲儿,它们琐屑、复杂、丰厚得正如生活本身,在这类小说中,我能看到写作者的虔诚和热烈,能领会到写作这件事的难度,能感受到,一个人对世间万千行当中的一种可以投入沉迷到什么程度。这类小说,便是我的乡愁。当我读的时候,如重归故土。当我尝试写的时候,便身在异乡而不再漂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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