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认识文学商品的审美化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8:11:22 《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 李艳丰 参加讨论
【核心提示】真正的文学商品的审美化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审美化为前提,必须充分尊重文学自身的规律,在确保文学审美意蕴的基础上,实现文学作为商品的审美构型。同时,切勿将文学商品的审美化理解为纯粹的感官技术学,进而把文学商品同一般商品等量齐观。 一般而言,我们所谓的文学,主要指作家创造的具有诗性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审美是文学最主要的属性和功能。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文化转型,到了大众消费时代,个体化的文学创作开始变成社会化的文学生产,文学艺术世俗化为消费社会的文化商品。面对此种状况,文学知识界的第一反应就是批判。在他们看来,文学的本质属性是审美,文学作为审美活动,是纯粹的非功利性的精神活动,文学的意义在于救赎人性、引领文明。而在大众消费社会,文学创造蜕变成商业化的生产与制作,文学审美降格为消费,文学日益走向市场意味着文学的堕落,文学的堕落则标志着人文精神的萎顿。 这种批评声音确实振聋发聩。但细加审视就会发现,知识精英对当代文学的审判,主要依据还是现代性的文学律法,如将文学圈禁在审美自治的领地,赋予文学恒定的本质属性,把文学视为审美救赎的宗教等。从历史主义视域来看,一味固守现代性的文学经验和文学话语,盲视、遮蔽大众消费社会的文学症候,必然会造成批评的移位。虽然某些文化精英至今不愿意承认,但无法回避的现实是,在大众消费社会,审美日益泛化,文学早已褪去神圣“光晕”,成为供大众消费与娱乐的文化商品。这意味着,不管是作家、批评家还是读者,应将文学的商品化视为常态化的文学事件,尊重商品逻辑与市场法则,转而实现文学商品的审美化。 文学商品的审美化分为表层审美化与深层审美化。表层审美化指文学在生产、流通与消费过程中的审美构型。文学作为商品,要想获得消费者的青睐,必须在审美表象上征服消费者。文学文本的制作,从封面设计、整体编辑到版本包装,要让消费者有耳目一新之感;作家、出版商和书商围绕文学作品进行的广告宣传、销售环节的推介等,均需考虑美学的元素。表层审美化贯穿文学商品生产、流通与销售的全过程,是文学商品的外部审美化。深层审美化指作家在创作过程中,针对文学的商品属性而采取的审美化策略。首先,深层审美化是作家认识论的审美化,即作家充分认识到文学的商品属性,并在文化心理结构与世界观中置入文学是审美化商品的价值观念。其次,深层审美化是作家在具体创作中对文学商品内部的审美化,即要求作家从艺术家和生产者的双重身份出发来创制文学文本,在充分考量文学艺术性的同时,兼顾文学商品的审美性,充分实现文学艺术化与商品化的完美融合。这就要求作家在文学创作活动之前,深入社会现实,研究文学市场和文学消费行情,了解文学消费群体的审美趣味,密切关注大众的文学阅读经验。在创作过程中,在坚持文学审美意蕴的基础上,适当融入文学消费与娱乐的感性元素。在文学的题材选择、语言运用、结构安排和精神传达方面,作家要尽量兼顾文学大众的爱好与诉求,要能将文学深邃的人文理性、伦理关怀与审美精神,以浅表化方式传达到大众消费群体的接受界面。 当然,不管是表层审美化还是深层审美化,都不能以牺牲文学自身的艺术特质为代价。一些作家过分追求文学商品的消费,在文本中嵌入大量通俗甚至低俗的娱乐性元素,从而弱化了文学文本的美学意蕴;一些畅销书作家和网络写手,过于追求文学商品的卖点,用大量情色描写来刺激感官,迎合文学消费者的低级趣味,最终使文学蜕变为媚俗的文化垃圾,这些都不能称为文学商品的审美化。真正的文学商品的审美化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审美化为前提,必须充分尊重文学自身的规律,在确保文学审美意蕴的基础上,实现文学作为商品的审美构型。同时,切勿将文学商品的审美化理解为纯粹的感官技术学,进而把文学商品同一般商品等量齐观。 总之,我们提倡文学商品的审美化,但又希望作家、批评家、出版界人士、书商和读者能理性认识文学商品的审美化。唯有如此,才能正确理解消费社会的文学,也才能真正促进文学生态的良性发展。 (作者单位: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