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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奥兹作品版权的引进说起(2)


    痛失马尔克斯作品版权
    出版社引进图书版权,其实就是出版选题判断力的体现。奥兹作品的版权,我们引进了并且做得比较成功。但是,马尔克斯的作品版权却因我们某些同志的优柔寡断和判断严重失误而痛失!
    2014年4月18日,中国新闻网的一篇报道这样写着:1990年,马尔克斯曾到北京和上海访问。那次中国之行给他留下颇为糟糕的印象是,书店随处可见各出版社擅自出版的《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等书。也就是在结束那次中国之行后马尔克斯发下了狠话,“死后150年都不授权中国出版我的作品,尤其是《百年孤独》”。1992年,中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以后,国内很多出版社都希望得到正式授权,翻译出版《百年孤独》。译林出版社也是如此。上世纪末或本世纪初,我们通过在墨西哥驻华大使馆举办墨西哥作家富恩特斯作品研讨会的机缘,结识了墨西哥驻华大使并得知大使本人和马尔克斯有着非常友好的私人关系,大使允诺帮我们穿针引线,力争拿到马尔克斯的作品版权。但后来一直没有结果。
    2008年前后,负责马尔克斯作品版权的文学代理AgenciaLiterar⁃iaCarmenBalcells,S.A.(以下简称“卡门公司”)宣布,向中国大陆出版界开放马尔克斯作品《百年孤独》的中文简体版权,这对相关出版社来说自然是一大喜讯。经过多番接触,卡门公司与译林出版社建立起了比较良好的关系,译林出版社取得了对方的信任。卡门公司让我们提供《百年孤独》最佳的中文译本,我们通过比较研究,最终给他们寄去了黄锦炎先生的译本。说实话,这时我们离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品的中文版权真正只是一步之遥。我们都想把它拿下来。卡门公司首先向译林社开出了条件:首印60万册,合同期三年,每卖掉一册支付一欧元,也就是预付金为60万欧元,当时的汇率是1:10,我们需要支付600万人民币。这当然是高昂的代价。我自然主张拿下,并敦促相关负责同志尽快回复对方,同意这个条件。然而,有关负责同志犹豫再三,久拖不决。国有企业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经营活动,又必须经过“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机制。我们屡次三番开会讨论。社里也由此分为赞同和反对两派。赞同者的意见无需赘言。反对者认为,价格太高,不值得,“译林出版社不缺这样一本小说”,等等。相关同志就定价、印数、销量等等做了反复测算,得出的结论是:即便合同期为五年,再考虑到盗版等等因素,五年时间里能销售80万册就非常了不起了!社里争执不下,又加上涉及巨额资金,我们便向集团呈递了书面请示。有关领导同志做了长长的批示,大意是不能做冤大头,不能被业内嗤笑,不能助长抢版权哄抬预付金这样的不正之风,等等。2009年法兰克福国际书展期间,我们还专门约见卡门公司的代表,进一步磋商。此时,卡门公司内部人员有了比较大的调整。尽管后来有集团领导又支持我们买下版权,但我们先前拥有的有利条件已经丧失。进一步讨价还价的可能没有了。与此同时,国内一家文化公司也开始接触卡门公司,并飞抵巴塞罗那,与公司老总CarmenBalcells面对面沟通,表达诚意。据了解,那家文化公司最终以远高于60万欧元的价格买下了《百年孤独》的独家中文简体版权!令人汗颜的是,我们预测五年内最多销售80万册,人家自2011年出版起,两年时间不到就销售了两百多万册!现在至少过了五六百万册!后来,这家文化公司又将马尔克斯的全部作品版权收入囊中!马尔克斯作品版权的丢失,在我是永久的痛!
    与基辛格博士《论中国》失之交臂
    2009年法兰克福书展期间,还有一部作品的版权引进值得记录下来。那一年,基辛格博士开始写作《论中国》,先前已经由代理公司发了样张给相关出版社审阅,开出的价格是50万美金。基辛格的经纪人在书展期间举行了晚宴,招待有意引进《论中国》版权的各国出版人。译林出版社和中信出版社有幸被邀请。席间,我们跟基辛格博士同桌,聆听了他有关中美关系的高论。当日,由于涉及大额资金,我们就是否购买《论中国》的中文版权,请示相关领导。有的同志认为基辛格是老一代政治家,他的观点已经过时,不值得花这么多钱买他的版权;有领导希望是否有可能通过什么渠道申请一些资助,等等。自此,没有下文,也没有结论。晚宴过后的翌日上午,我们就得到消息:中信出版社接受了50万美金的报价!2012年,《论中国》出版。中信名利双收!我们为同行点赞,自己需要反思反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