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采与老子为什么相提并论(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7:11:21 中华读书报 杨恒达 参加讨论
何为世界的本原?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显然老子认为道是世界的本原。那么道又是什么呢?老子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他还说:“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摶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以知古始,是谓道纪。”按老子这些说法,道是一种混成之物,存在于天地之前,它无形无声,触摸不着,独立存在,循环往复,不改混成之物中这样一种多样性的转化、变化的状态,但它又不是现象之物、个体化之物。老子说“道大”,因为它无处不在,可以是无穷大,但是它和域中四大的其他三大不一样,它不是一种物理概念,它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无法捉摸,却可以造就现象界的天地王(王代表人),可谓大矣,但是因为是人在阐释这一切,所以它最终还要回到人对它的阐释上,所谓“道法自然”就是表示人认为道是按它本然的存在方式存在的。所以,道既是万物的本原,又包含在作为现象、个体的万物之中这样的观点才会被人接受。陈荣捷先生编译的英文版《中国哲学文献选编》中有这样一段话来概括“道”:“在其他各家中,道的意思是一个体系或道德真理,而在道家中,这是一个自然、永恒、自发、无名、难以形容的‘一’。它既是万物之始,又是万物运营的方式。当这个道被个体事物所拥有时,它就成为其品性或德性。个人的理想生活,社会的理想秩序,政府的理想类型都建立在它的基础上,并受它的引导。作为生活方式,它的意思是简朴、自发、静、弱,最为重要的是,无为。它实际上意味着:让自然自行运营。”(陈荣捷选译《中国哲学文献选编》(英文版),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63,第136页)这里所说的道是“一”,和老子自己说的“道生一”并不矛盾。老子的“道生一”应该理解为“道始于一”,而且无论从它是万物之始的角度,还是从它是万物运营的方式而言,都可以把它看作一。至于它和二、三、万物的关系,实际上就是“一”和“多”的关系。尼采曾在《希腊人悲剧时代的哲学》一文中讨论过前苏格拉底哲学家关于“一”便是“多”的看法。如果我们用“道”字来说明“一”和“多”的话,那么不可道之道,也就是常道,便是“一”,可道之道,便是“多”。 尼采所说的“生成”和老子所说的“道”很相似。因为在一个动态的世界里,一切皆生成,用“生成”这个包含极大变数的词来涵盖一切,可以追溯到天地产生以前,因此它也意味着是世界的本原。但是,和“道法自然”相比,“生成”并没有表明是自然还是非自然。也就是说,“生成”作为一种状态,它只是“然”,但并没有说明它是一种本“然”状态还是非本“然”状态。而且“生成”这个概念古已有之,并非尼采首创。后来,从《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1883-1885)中的“关于一千零一个目标”一节开始,他用“强力意志(WillezurMacht)”一词来表达他对世界本原的看法。在此之前,尼采在《快乐的知识》(1882)中首次使用了这个术语,他将它等同于生命的意志。再后来,他在《在善恶的彼岸》(1886)中谈到世界的本质是强力意志。他说:“最终假定,我们成功地把全部本能的生活都解释为一种意志基本形式的组合与分岔——即强力意志,这恰恰就是我的命题——;假定我们可以把所有有机功能都追溯到这种强力意志上,在其中甚至找到生育和营养问题——这是一个问题——的解答,那么我们因此也为自己谋得了一种权利,可以将一切有效力量确定为:强力意志。世界若是从内部来观看,若是按照其‘概念性’来规定和描述——那么它就会是‘强力意志’,此外什么也不是。”(《弗里德里希·尼采三卷本著作》,慕尼黑:卡尔·汉萨出版社,1955,德文版第2卷,第601页)周国平认为,强力意志在尼采那里“获得了本体的意义,尼采用它来说明无机界、有机界和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把万物生生不息的永恒生成归结为强力意志。”(周国平:《尼采:在世纪的转折点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第75页)米歇尔·哈尔认为,强力意志这一术语一方面“适用于每一种可能的力量:它不完全指以心理现象为基础的那些力——即肉体的冲动——更确切地说是指一切世界现象。另一方面,这词更精确地适用于这些力的内在动力,适用于使这些力有资格成为力的倾向性”。“在最广的意义上,强力意志标示着各种没有最终结果但始终有方向的力的展开。每一种力,每一种能量,无论它是什么,都是强力意志——在有机世界(冲动、本能、需要),在心理与道德世界(欲望、动机、观念),在无机世界本身——因为‘生命只是强力意志的一种特殊情况’。”([法]米歇尔·哈尔:“尼采与形而上语言”,载戴维·艾利森编:《新尼采》,英文版,纽约代尔出版公司,1977,第10页)关于WillezurMacht这个术语,国内有各种不同的译法,最常见的有“权力意志”和“强力意志”,从尼采著作中这个词所包含的意思来看,两者都可接受。但“权力意志”这个词在中文里会造成过于政治化的理解倾向,笔者认为还是译作“强力意志”好。然而,翻译造成的理解偏差还不止于此。Wille和中文的“意志”是否就完全对应了呢?现代汉语中的“意志”一词是指“决定达到某种目的而产生的心理状态”(见商务印书馆《现代汉语词典》(2002年增补本)中该词条)。无论叔本华还是尼采,都认为意志无处不在,不仅存在于有生命的世界,也存在于无生命的世界里,所以就不完全是我们中国人所理解的意志,而应该像米歇尔·哈尔那样作出全面的理解。尤其是若把无机世界的强力意志理解为一种心理状态,那就是很大的误解了。所以还是将翻译过来的这个“意志”理解为“倾向”、“趋势”更为妥当。在生成中,一切现象和个体来了又去,唯独力永在。生成是动,是变,没有动和变,就没有力,所以生成和力同在。但是在没有第一推动力的情况下,必须有对力的诉求倾向,才会有力,有生成。这就是哈尔所说的使力“有资格成为力的倾向性”。倾向性应该是内在于力并诉诸于力的,使力有自为的趋势和增强的可能性,但又在各种强力意志的作用下增强或减弱。这样就和老子的“道法自然”有很相似的地方了。而力的倾向性或意志和力本身就好像阴和阳,它们在万物中使“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尼采的“强力意志”和老子的“道”尽管各自背景迥异,构思所依据的自然、社会状况迥异,但是在世界本原问题上,无论是视角还是阐释方法,都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老子谈到“远曰反”的问题,尼采谈到“永恒复至”(这个词的德文原文是“dieewigeWiederkunft”,一般译为“永恒轮回”,但“轮回”是佛教概念,在德语中有专门术语“Samsara”。尼采没有用这个专门术语,说明他并无此意)的问题,都含有“回归”的意思。既然“道”是无限的,“强力意志”是无限的,它们要到多远、多大才会回归,回归又是回归到哪里去?显然不是回到起点,因为在生成中起点是不存在的。但是“道”和“强力意志”都是人在阐释,无限最终还是受到人的有限性的制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