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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特别自由的小说——细读《群猫之舞》


    
    《群猫之舞》有先锋嫌疑,从故事到语言到思想,都力避常规,都锃光瓦亮。但它与现实,还不是老死不相往来,现实就住在它的隔壁。
    作家燕冲的长篇小说《群猫之舞》是一部特别自由的作品,依凭浮想联翩与怪诞事由的错落穿插,寄余味于调笑戏谑,如珠妙语间勘破人世生存本相的波澜机微,散逸出一股癫狂样态的耿直与洞悉万象根由的理性睿智,而这种亦庄亦谐、癫狂与智性交织糅杂的文本铺延方式,给人带来错愕、夸张以及荒诞兴味的同时,也使得阅读者在主人公边缘化苦闷生存困境的搏击、妥协、放纵、焦灼突围间触摸到现代人被异化命运的悲哀无助。
    《群猫之舞》的故事本身是天马行空的,而这些故事的叙述也是天马行空的。可以说,这部小说不像是在讲一个故事,也不像是在讲几个故事,它仅仅是在讲故事,而且讲的都是好故事,而且都把好故事讲好了。
    故事的天马行空效果,首先得益于小说叙述人身份的变化,整部小说乃至每一章,都找不到一个统一的叙事人,而是根据故事的伸展与节奏进行变换。这种变换是有机的,既扩大了故事的容量,又使叙事更加便捷。这种叙述身份的变化又分为突变和渐变。《群猫之舞》中没有固定叙述人,粗略统计一下,各章节的叙述人共有六七个之多。以第一章为例,第一章的第一节《怪人》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写到罗明初识怪人孟景深。虽然是第三人称视角,但很明显的是这个视角在各处均附和着罗明的视角,通过他的视角给全书的主人公孟景深一个有限制的第一印象,这个第一印象便是:怪、醉、诗人。而在该章的第二节中,叙事人便直接突变成了罗明,使用第一人称“我”,从而将全书的另一个主人公罗明摆上了叙事舞台,自如地交代着自己遇到诗人之前的基本状况,为下一步的叙述做好铺垫。这种叙述人的变换,有利于在正常的叙述中,将必须交代的背景从容不迫地交代出来。而第二章又发生了突变,变回了第三人称,讲述诗人孟景深的身世。在第二章的第二节中,再次突变,直接变成了诗人。第三节变成了第三人称,第四节变成了诗人的第一人称……在短短的一章中竟换了四次叙事人。借此,全书的第一章,就把故事大幕拉开了。
    是怎样的故事?与叙事视角的转换相关,整部小说的故事呈现出随视角而变的模块化、碎片化状态。每次变换叙事人,这个叙事人便以第一人称毫无顾忌地讲述以“我”为中心的故事,由“我”引出另一个人或另一件事的信息,然后在下一章讲述此人或这件事,最后利用叙事视角的突变,拉回到叙事主线上。这种叙事人的变化,如同播种机一样,故事挨着故事。如第三章,一开始承接着第二章最后一节《好梦》中诗人做梦亲嘴的梦境,由第一人称转为第三人称,却由罗明讲述他的连篇英雄梦,英雄梦结束之后就无后话,再由罗明与诗人的无聊谈话引出了长腿这个人,于是小说开始大篇幅地讲述关于长腿的故事,他的故事告一段落之后,横插了关于“诗歌岛”的神奇传说……整部小说的故事目不暇接,单是在罗明与诗人的对话中就密密麻麻,但是故事与故事之间很少有密切的联系,故事单元之间的衔接很脆弱,于是常常被处理为梦境、想象、往事,比如罗明父亲抗日的故事,徐树才吃避孕药的故事,长腿扮演尸体的故事,舅舅开蛆场的故事,周割蜜的爱情(暗恋美国总统)故事,王桂香与老婆江界石的故事等等,而且这些故事又在小说前后不断照应复现,从而又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其他人物和其他故事,如舅舅梦游进城,徐树才做梦发财,皮松夫人倒卖军舰,滑稽的乡间做客等。作者将这些旁逸斜出的大小故事都写得相当精彩,整部小说成为一个盛载各类故事的巨大容器,有一种讲故事的狂欢姿态。这种姿态与所有故事呈现的碎片化状态共同营造着堪称奇观的故事群。
    的确,燕冲的这部小说是明晃晃的,好像要向谁下战书似的。从构思到想象,从故事到语言,他都在做着挑战乃至颠覆读者常规阅读的努力,同时他也在挑战一个作家的常规写作。小说家应该是语言家,至少应该追求做一个语言家。在燕冲的《群猫之舞》中可以看到他的雄心。
    燕冲的语言,略有鲁迅《故事新编》与王小波小说的神采,很多章节笔法优雅而自然,自然而诡异,诡异又幽默,幽默以致油滑,油滑中足见机智。如“月光很凉,漫山遍野都是,将世界覆盖上一层地膜。庄稼已有了身孕,怀着胎心在夜晚拔节,发育有声。白果树下流光四射,萤火虫举着灯盏,玩幽灵把戏。墙上可怜巴巴的柳琴清晰可辨。琴被江湖岁月打磨的油光,像条腌制好的火腿”,多么静好神秘的景物描写,如有灵性,如在眼前;如“那葡萄牙人麦哲伦航行的初衷,只是为了去寻找低价胡椒”,这种幽默出人意料;如“父亲曾是游击队员,喜欢用盐水清洗所有伤口,爱讲些磨出毛边的战斗故事来栽培我”,这个比喻是多么形象生动;“那女厨子极浪漫,整天捏着鼻子吟诗,身边还总有苍蝇围绕”,真是奇特的漫不经心的反讽。燕冲写人可以一步到位,如“焊工金大万一喝烈性酒心情就好,经常烂醉。他用吸管喝白酒,一口闷进嘴里,不敢喘气,生怕跑了酒味,就赶紧用手捂住嘴,慢慢品”,寥寥数语,便将金大万嗜酒但穷困的一面活鲜鲜地表现了出来;再如“三八妇女节之际,一个怀孕的瓦刀脸女焊工向她(江界石)请教:‘书记哦,黑皮肤和白皮肤生出的孩子是啥肤色?’她不假思索,便如此推理:‘肯定是黑一道白一道的,就像斑马。’这就是她的思维方式。斑马是长着黑条纹的白马,还是长着白条纹的黑马?”这种幽默到油滑的语言,将江界石狐假虎威的一面可笑地暴露了出来,又是多么机智。写动员一个老太太为了赚演戏的高昂出场费而扮演死尸:“姥姥年纪一大把,一辈子没捞着登台上镜,很激动,她虽不懂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啥的,可一趴到地上就使劲演,为演的真实还用力憋气儿。结果演的太真实了,姥姥憋着憋着缺了氧,一口气没顶上来,骤然辞世,演成了真死尸”,这种描写虽有油滑的嫌疑,但是幽默反讽的效果很好,令人捧腹……不一而足。
    燕冲较为成功地发挥了小说语言的创造性,小至细节描写比喻修辞,大至故事讲述、人物刻画、气氛渲染,作者都对自己的语言有很强烈的执著。同时,他还创造性地发现甚至发明了许多新词语和新意象,比如鲶鱼嘴(小说中形容贪吃的徐树才的嘴)、活尸(形容长腿扮演尸体的超高演技)、省厕所办、粪便界、三六一十八路神蝇飞花掌等,这些奇奇怪怪的名号也在彰显着作者在语言上孜孜不倦的探索和尝试。总体来说,燕冲小说的语言使人耳目一新,与他的天马行空的故事一样,都有着可贵的观赏性。
    不得不说,《群猫之舞》有先锋嫌疑,从故事到语言到思想,都力避常规,都锃光瓦亮。但它与现实,还不是老死不相往来,现实就住在它的隔壁。
    小说中,郁郁不得志的诗人孟景深与落寞的厨子罗明,他们的遭遇是实有的,甚至是普遍的。诗人孟景深坚持爱着小王编辑,即使她已经嫁作他人妇,不疯魔不成佛,他终于得到了她的芳心,但在无意中却惊讶地发现小王编辑的丈夫原来是一个贪污巨犯。他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苦苦挣扎,却终于得到了解脱:“我心急如焚,越想越怕,若再一次失去她,往后的日子可咋熬?我茶不思饭不想,孤枕难眠像丢了魂儿。但顽念决定了选择,我没去见她。再咬牙坚持一下吧,事情或许还有转机。不能轻易低头。有理不能低三下四,被别人踩在脚下!天地良心,我孟景深都对得住!”这对诗人来说是一次可贵的意义生成过程,接下来又有了第二次:诗人的教堂工作又一次被辞退了,接替他的是年迈的神父的残疾侄子,这一次他没有疯也没有癫,“神父的侄子我也认识,那年轻人心里痛苦时,就坐在轮椅上放声唱,听上去像宰羊的惨叫,让人心酸……神父找到我,怯懦地垂下目光,声色动情,似在做弥撒:‘孩子,人皆有罪,请理解一颗父心吧。’……‘神父,爱是无罪的。我深知您的公正,对此我不会有半句怨言。’”“我”理解了这样一种无理却有情的乱象,生了悲悯的心情。
    可以说,在一个可以用理智解释的世界,即使有弊端,也是一个熟悉的世界,然而,假设这个世界只是没有光明希望的混沌时空交接点,那人无疑成了荒原上的被流放者,成了洪荒冥宇间彼此陌生无系的游魂,不仅会失却之于故乡原初的眷念,还会因匮乏对希望之乡的憧憬而沦落。诗怪孟景深与罗明的相遇,以及相见恨晚后的交谈,他们关于爱情梦想的忆念以及对英雄梦、骑士梦无厘头的编织,其实就是一种大孤独背后灵魂痛苦潜行的空转。除了诗人和罗明之外,罗明养殖苍蝇的舅舅之于武侠梦的迷恋,诗人情敌长腿开办艺术画廊遭逢的荒诞,以及周割蜜对于爱情的功利性幻想,都是作者依凭戏谑调笑方式对现代人人性异化的善意嘲讽。而小说貌似粗硬干燥的文风外壳之下,其实流动着极为深沉的情绪节奏。
    小说最后,那只出走两年的猫回来了,拖家带口,而且依然与主人亲昵,这是最后一次意义生成,诗人孟景深从这只传奇的寻梦公猫这里得到了点化,它没有放弃信念,“它披着李白的明月光,终于返回了梦的家园……眼泪流进嘴里才知道自己哭了,带盐分的酸水在涨潮,不听使唤地涌了一脸。男人怎么哭了,难道比猫还脆弱?诗人为何流泪,为真实的自己,还是幻觉的世界?”小说最后的这一个问句道出了整部小说的秘密——这么多的非常规包裹着的其实就是一个常规的主题:在充满幻觉的世界中,人有没有能力认识真实的自己?
    (作者单位:西南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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