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网络文学+”成为了一个网络文化新现象,它的标志性事例有:《芈月传》《盗墓日记》《欢乐颂》等网络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影视剧上演,而且还有动漫、游戏等系列产品出现。就网络文学人物而言,不久前,网络文学作家被选入中国作协领导机构,成为新起作家之代表。 网络的基础作用在于可以将民间碎片化的创作、创新、创造能量加以聚合,这种能量具有内生的草根性,以及它与生俱来的市场取向。因此,它得到生活的主体,也就是文化消费主体的欢迎,同时获得了文化市场的认可。这是一种顺应规律的文化行为。 这种产业的形成,也是信息传播链的延伸与完善。就传播而言,索绪尔经典的符号学理论告诉我们,一种语言符号的意义并没有绝对的价值,它总是由其在系统中的结构位置所显示出来。既然当代的传播已经形成了多种符号共生于一个传播网络之中的现实,那么,符号之间的转换,以及符号之间的“能指”与“所指”的切换,就不再是必须依靠专业工作者关在书斋里去进行艰深的创作才能完成的。许多情况下,观众的再创作,或者是传播者在传播链中的接力加工,都是符号转换的社会体现。我们要把这些传播中的能效转换,及时纳入大众传播载体,而且在转换中保护和鼓励转换增值,这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文化价值链的正能量延伸。 一种产业生态的形成,不仅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多样化的生态群,而且在生态保护方面,必不可少要有一些自律的措施。人们常说的所谓由自在之物,向着自为之物的转化,其必要的条件,就是自为之物须有着内因的主动性。 互联网的开放性和貌似几乎免费的特征,从哲学上考察,反而形成了最为彻底的功利性。因为,所有人的注意力资源、时间资源以及社会关系的资源,都被纳入了这个巨大的信息场,而这个信息场的造福、造利、造观念的能量,我们还只是初步触其端倪,尚未探明堂奥,“网络文学+”现象就是一个小小的领域,任谁亦难料其将来会衍生出多少新的能量。 福柯通过知识考古学,认定知识也是一种权力。以往的知识权力,总是集中在少数精英的手里,而互联网的技术赋权,使得知识创造、传播,成为了一种普遍的权力,网络文学可以说就是一种体现。说到权力,今天的草根要警惕了。因为,文化历史上草根变成精英,而精英反过来脱离了草根的教训,是屡见不鲜的。这个周期率,能不能在此打破?(作者系华中师大新闻传播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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