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在精准脱贫的时代背景下,民族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逐步走出一条以市场运作为主,以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促进、相结合的路径,实现文化产业化,形成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带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可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 第一,强化政府在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中的政策和制度保障作用。民族地区文化产业起点低、基础差、能力弱,政府的扶持就显得尤为重要。各级政府要根据当地文化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一整套较为完善且强有力的文化产业政策,不断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加强对文化产业发展方向、发展结构和发展质量的宏观调控,做好引导、扶持和服务工作,并把优惠政策用好用足。通过政策的引导、调控作用,促进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要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探索建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创业投资基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多种形式,支持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要通过立法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立法应以市场为主线,并考虑政府主导地位的凸显,还要注重对市场主体即文化企业的扶持,在税收、融资、资金配套、人才引进等方面予以特殊优惠政策。 第二,实施文化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经营。所谓规模化,是指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有一些跨区域、跨行业、多种技术手段支撑的企业,在规模上形成竞争力;所谓集约化,是指文化产业要提高质量与效率,增加文化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知识产权含量;所谓专业化,是指文化产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还要做专做深,形成专门经营、深度开发。就民族地区而言,要以资产或产权为纽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推进跨地方、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兼并和重组,形成拥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产业集团。要根据民族地区文化资源的禀赋特点,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形成集约化程度较高、产业链较长的文化产业集聚区。要着力打造混生型文化产业项目,尤其要把文化旅游与民族服饰、民族演艺、民族餐饮等结合起来,集中打造有市场前景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形成民族地区文化产业新的增长点。 第三,突出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和精髓。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建设和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内容纷繁、头绪复杂,需要抓住重点,突出精髓。一是旅游产业。应注重民族地区文化景观资源、民族文化风情资源、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形成民族特色旅游产品体系,实行旅游、购物、住宿、餐饮、娱乐相结合的旅游文化要素组合,促进旅游产业价值链的有效延伸。二是演艺产业。民族地区的音乐、歌舞、曲艺、民间传说等文化艺术内容丰富,可运用现代观念和高科技手段对其进行全方位的包装、诠释和展现,以全新的运作模式促进其创新发展。三是服饰文化产业。应深入挖掘民族地区丰富的服饰文化资源,复原、设计并开发出民族服饰品牌,加大品牌开发力度,打造品牌效应,形成品牌的延伸产业链。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对回族服饰进行了深度开发,将回族传统服饰与现代时尚元素有机结合,创制了深受回族妇女欢迎的新一代回族服饰“麦丽燕”,市场前景非常好。四是节日文化产业。节日期间是各种民俗活动最集中、民族色彩最浓郁的时刻,蕴含着巨大的文化商机。要把民族节日的开发当作产业来发展,通过广告、出版、电影、音乐等方式全方位展示民族传统节日的魅力和风采。五是饮食文化产业。应充分开发民族特色餐饮,让游客不仅能品尝到别具特色的美味佳肴,更能观赏和体味到特别的器皿文化、礼俗文化、禁忌文化等文化内涵。 第四,积极创制文化产业的品牌优势。近年来,民族地区的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打造出了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具有自身特色的优秀文化品牌。正在成长的这些文化品牌,既有传统文化的一脉传承,也有顺应时代变迁的创新,推进了本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进程。但仍要清楚看到,民族地区的文化品牌数量并不多,能在全国叫得响的品牌还很少,这就需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树立品牌意识、实施品牌战略。一方面,要精心维护现有文化品牌的权威性和持续性,充分展示其价值魅力。如宁夏“花儿”是最淳朴的民间口传艺术,是回族群众特有的情感表达方式。可加上背景音乐,对其进行适度的文化包装、推广,使之成为宁夏独具特色的“文化名片”。另一方面,要从历史的、民族的、民间的各种人文资源中,发掘出具有深厚内涵与底蕴的新的文化品牌。要注重文化品牌的社会认同和民众认同。具有鲜明特色和个性的文化品牌,可以使民族文化的发展更具有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文化认同感能提升文化品牌的认知度。应通过潜移默化的培育和教化,使每一个人都真诚地接受、认同本民族、本地方的特色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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