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概念是“误植”吗?(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7:11:59 中国社会科学报 倪世光 参加讨论
马恩观点与“狭义”feudalism一致吗? 冯先生在其著作中认为:“马、恩关于封建社会的研究,与西欧北美史学界的封建社会研究大体一致。”这种认识令人疑惑,因为西方学界普遍承认,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与西方其他学派有明显区别。苏珊·雷诺兹在批判“狭义”feudalism的同时,把其与马克思主义理论作对比,并部分地承认马克思主义feudalism观点的长处。尽管“狭义”与“广义”的feudalism理论在西方学界占主流地位,但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相比,无论在认识的起点还是理路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别。 首先,从feudalism的“狭义”代表人物之一F. L. 冈绍夫的观点看,定义的基点和起点是采邑和附庸制,这两方面在加洛林时代的结合标志着feudalism的形成,他的Feudalism一书也主要围绕这两点展开。而马、恩定义的基点和起点是“物质生产”,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在此经济基础上,才能从事国家政治、法律、艺术以至宗教等方面的活动。在这样的理路中,“采邑”和“附庸”方面的内容尽管也被包含其中,但已退居次要位置,首先应该解释生产力、生产方式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考虑采邑分封及领主与附庸关系等方面的内容,而且这两方面内容受“物质生产”前提的限定和制约。 其次,尽管采邑的主要形式是土地,但在“狭义”“广义”的feudalism概念中,它主要指服骑兵兵役的报酬,这与马克思和恩格斯观点中所指的土地性质不同。土地通常是指与生产劳动者直接联系在一起的“生产资料”,它的范围要超过作为采邑分封的土地,还应包括中世纪自由农民的份地、一些领主的自主地等。 再次,在采邑基础上形成的主从关系与马、恩基于生产资料之上的人际关系是两回事。采邑的封、受大体在同样具有骑士身份的领主与附庸间进行,基于采邑之上所形成的人际关系是以贵族、骑士为主的等级关系,采邑持有者大多以服兵役作为对领主的回报。而基于生产资料之上建立的人际关系,则主要指在物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具有剥削和被剥削的阶级对立关系,在土地上劳作的农民通常以缴纳地租等方式作为对领主的回报。由此可见,马克思和恩格斯视野中的feudalism与“狭义”概念feudalism有本质区别。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