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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消费主体、客体和对策研究


        原文作者:
        李艳,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传播、语言产业;
        高传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文化传播学院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传播学。
        原文标题: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原文出处:
        《语言文字应用》2016年第3期
     
    文章对“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主体进行分析,根据语言消费主体的不同需求,对语言消费客体进行分类探讨,以此为基础,在消费主体、客体和供给主体之间建立对接,并对供给主体如何更好地满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需求提出了相应对策。
    文章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一是相关文献梳理,二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主体分析,三是“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客体分析,四是满足“一带一路”建设中语言消费需求的供给对策分析,五是结语。
    目前尚未出现“一带一路”建设中的语言消费问题的专门研究,因此作者对“一带一路”建设相关语言问题研究和“语言消费”相关研究进行了梳理。关于前者作者发现,已有研究所述及的语言需求、语言服务等问题与“语言消费”相关,但并未专门论述;许多研究目前还处于思路层面,需要进一步跟进,提出对策方案。关于后者作者发现,在国外,语言经济学界尚未将“语言消费”作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内的研究也出于起步阶段,但是重要性得到了肯定。
    根据“一带一路”建设的目标和内容,文章把语言消费的主体进行了分类。对应于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文章分别提出了对应的语言消费需求、对应的语言产品与服务、供给主体和供给对策。
    接着文章分析了语言消费的客体,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语言产品为消费目的的、“典型性”语言产品的消费,包括对语言转换产品及其衍生产品的消费和对语言艺术产品的消费;二是对并非或不完全以语言产品消费为目的的、“伴随式”语言服务的消费,指的是城市中的政务服务及窗口服务行业(交通、旅游、餐饮、宾馆、金融等)从业人员“伴随式”语言服务。
    按照对语言消费客体的两种分类,文章对“一带一路”建设中语言消费需求的供给给出对策分析。
    “典型性”语言产品(服务)的供给对策包括:语言翻译产品(服务)的供给,介绍了四家供给主体的情况;语言教育培训产品(服务)的供给,需要协调好满足当前急需和建立长远规划、单纯语言教育与“语言+”教育、国内与国外两个语言教育培训市场等几对关系。
    “伴随式”语言服务的供给对策,主要是要根据服务对象语言消费需求对语言服务内容进行设定,以及在窗口行业内部及各行业间就语言服务进行统一设计。
    文章最后说,语言消费研究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消费者行为的把握,为语言产品(服务)的供给者满足并引导语言消费提供决策依据。“一带一路”建设中出现的语言消费新问题,为我们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关于语言消费问题的研究也将逐步深入。
    (中国社会科学网 郭雅静/摘编)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