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用法”的语言观及语法教学中的三对关系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5:11:42 《语言教学与研究》 武和平 王晶 参加讨论
【摘要】进入21世纪后,语言学理论及语言教学的图景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流语言学理论从传统的规定主义,经过了结构主义、转换—生成语法等“基于规则”的语言理论,目前已进入以认知语言学为主要代表的“基于用法”的语言理论时代。这种从“基于规则”到“基于用法”的范式改变正在颠覆着我们传统的语法观和语言教学观。本文从“基于用法”的语言理论视角,结合近年来国内外语言教学理论与实践,尝试重新梳理语法教学中形式和意义、知识和技能、语法和词汇这三对重要关系。文章认为,“基于用法”语言理论中意义优先的观点、语法技能的观点以及语法—词汇连续体的观点,为语法教学研究和教学实践提供了新的视角和理论资源。 【关键词】基于用法;语法教学;意义优先;语块教学 【作者简介】 武和平,西北师范大学教授,研究方向为应用语言学、第二语言习得。 王晶,西北师范大学讲师,研究方向为汉语国际教育、第二语言习得。 主流语言学理论长期受语言理论和语言使用二元思维模式的主宰,其中最有名的如索绪尔的“语言—言语”二分法以及乔姆斯基的“语言能力—语言使用”二分法。在这种思维模式中,语言系统和语言能力是语言研究要关注的第一要务,而语言使用则被认为是从属的,次要的。 目前,主流语言学理论从传统的规定主义,经过了结构主义、转换—生成语法等“基于规则”(rule-based)的语言理论,进入了以认知语言学为主要代表的“基于用法”(usage-based)的语言理论时代。 近年来,随着功能主义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话语分析理论、构式语法理论、语言习得理论,特别是认知语言学等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兴起和进一步深入,语言学界越来越有一种共识:语言使用与语言能力并非不可调和、非此即彼,实际上二者密不可分(Bybee 2006)。语言系统和语言能力从根本上讲是建立在语言使用的基础上的,语言习得和学习是一个“语项(item)—范例(exemplar)—程式(formula)或组块(chunk)—型式(pattern)—构式(construction)—语言表征(representation)或系统(system)”而逐步形成的自下而上的建构过程,而言语交际双方理解和表达语言时的实例,构成了语言系统的建构基础。这种共识最终汇流成为21世纪最有影响的语言学理论,被认知语言学家Langacker(1988、2000)统称为“基于用法的语言模型(Usage-based Language Model)”,其核心理念为:(1)语言存在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交际;(2)任何自然语言总是在语境中使用,受语境因素的影响;(3)语言是后天学会的,不存在先天的语言习得机制;(4)语言意义不仅来源于词项,语法结构本身也具有意义;(5)不严格划分句法、词法等语言层次和范畴,每个结构都有其独特的意义(Tyler 2010;王初明2011)。 我们可以借用鲁迅先生的一句名言来通俗地理解“基于用法”的语法观:“世界上本没有语法,用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语法。”我们知道,汉语的第一部语法专著《马氏文通》成书距今不到120年的时间,但汉语口语和书面语的学习和使用却在“没有规则”的语境下有着数千年的历史,其中不仅有鸠摩罗什、马可·波罗、利玛窦等优秀的精通汉语的外族人,而且在我国历史各个时期的民族大融合过程中,匈奴、西夏、契丹、鲜卑、蒙古、女真、回纥、满族、高丽等非汉民族普通民众也应是通过“基于用法”,而非“基于规则”的方法来学习汉语的。 “基于规则/基于用法”两种范式的分野势必会影响到后方法时代的语法教学的各个侧面,深刻改变我们的语法观及语法教学观,并进而影响我们对语法教学策略的选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