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语料特点判断的上古出土文献某字存否研究——以“信”字为例(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12:11:46 《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 刘志基 参加讨论
当然,面对如此海量数据,并需要作各个层次和方面的统计分析,传统纸笔操作的古文字研究手段是难堪其任的。与大数据相匹配的,是数字化的文字处理手段。古文字的数字化处理,虽然在中文信息处理中进展相对滞后,但近年来已有长足发展,仅以笔者目前主持的国家社科重大课题“出土古文献语料库建设研究”而言,其最终成果即为包含先秦各类出土文献材料的网络公共语料库,该语料库的建设内容之一就是完成文献逐字释义并按意义类别完成字群分类。事实上,立足语料库的数字平台支持,我们已经完成了合理抽样材料的甲骨文、西周金文、战国楚简以及秦简的逐字意义分析归类,进而作出其语料价值特点的初步判断。③ 综上,可以得到这样一种认识:在目前的古文字研究成绩的支持下,本文提出的关于“出土文献某字存否”的研究思路是可行的。然而,要把这一研究思路的各种实施细节表达清楚,还需要借助于个案讨论。为此,我们选择近年来被溯源讨论较多的“信”字为例,来具体论述实施这一研究思路需要解决的若干问题,以期为汉字字源探究中的一种难题的破解提供一种切实可行的方略。 二 甲骨文“信”的求索 《甲骨文合集》676片反面有辞曰“取女”,或以为中间之字从人从口,与《说文》“信”字重文同构,即“信”字。④当然,这种认识并未得到古文字界的认同,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为该字所出之语境不能支持其“信”的身份,从辞例来看,该字乃是地名或族名,与一般“信”字所表意义无关。由此可见,探究甲骨文中是否存在“信”字,是需要从相关语境的分析入手的。 汉字历史悠久,同一字在不同断代或有不尽相同的意义用法及语境。因此,关乎特定文献的某字存否判断,首先需要解决相关语境的合理定位问题。一般而言,对于某字存否尚待探讨的该字存在语境的认定,只能依据后世文献该字的用法和语境来作为参照,而这种参照的确定,应当是就近不就远。也就是说,要确认甲骨文中与“信”字相关的语境,首先需要确定最接近甲骨文时代的文献中的“信”具体意义及其出现语境。“信”之早期用法,最可关注的是《尚书》和《左传》。对于《尚书》之“信”字,学者有专文讨论,认定除了可通“伸”(《盘庚上》)外,分别有“相信”(《汤誓》《无逸》《君爽》)、“信任”(《牧誓》)、“确实、的确”(《金滕》)、“诚信、信用”(《顾命》《吕刑》)等义项。对于《左传》之“信”,我们依据杨伯峻的释读,对时代较早的隐公至僖公九十六年38394个文献用字进行字义描述,确认其中37个“信”字有27例谓“诚信、信用”,“确实、的确”、“相信、信任”、“军队停留两宿”、“取名方式”各2例,“符契、凭证”、“同伸”各1例。 如果仅看上述意义概括,早期文献“信”的主要用法似与后世之“信”并没有什么不同,但分析其具体语境,则会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尚书》中的‘信’思想,带有早期宗教的神秘光环,存留有神灵崇拜的影子,因此,‘信’是产生于神人交通的遗迹。”“在中国历史的早期,‘信’是作为人与神之间关系的中介而出现的。”⑤“信”的这种人神沟通准则,在《左传》的记述中有更直接的表达。 《左传·庄公十年》记:齐师伐鲁而齐强鲁弱,曹刿问鲁庄公“何以战”,鲁庄公列举了三个克敌制胜的法宝,其中之一就是“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很显然,这里说到的“信”,是对需要享用“牺牲玉帛”的鬼神而言的。鬼神不能说话,所以人们对他们的奉献之物很有可能被虚报(即“加”),因而对鬼神也讲诚信便尤其被鲁庄公这样的有识者所关注。《左传·桓公六年》记载了一段司季梁劝谏鲁恒公的话:“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在这里,“祝史正辞”,即当有所报祭品与事实相符之意,所以是“信也”,而“矫举以祭”,则当含虚报祭品以行祭祀之意,故被认为“不知其可也”。 上古社会人神沟通的基本方式就是祭祀。祭祀行为,可以看成是活人贿赂鬼神以求回报的一种利益交易活动:祭祀方奉献祭品,受祭方给予祭祀方以福佑。然而,在这场交易中,赠予者与被赠予者的实际地位并不平等:赠与方是大活人,利害得失不免斤斤计较;受赠方则并无知觉,无论吃亏还是占便宜都不会有什么反应。很显然,事关利益交易的不对等双方关系,很容易造成有积极主动性的一方做点手脚在利益交换中占到便宜,于是,在祭祀过程中,具有主动性的一方是否有诚信,便不能不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