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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形体演化的动因与机制(5)


    1.从物象绘制到音义参构
    物象绘制是指以物象为反映对象,或以单体或以多体组合的方式绘制字形。这是汉字早期字形体系的基本特点。以物象绘制形成的字形基本为平面组合,即单字的组成成分都处在同一平面,如“众”字,其组成成分三个“人”是一次性组合,如下图:
    
    
    以物象为表现对象的字形,其组成成分基本是独体,因为组成成分代表的往往是单—物象,因此,以物象为表现对象的合体字形也基本是平面组合的字形。而用合体字作为构件参构新字形时,合体构件已不是物象的代表,而是词的音义的符号,所以,层次组合字形的形成,表明的是汉字构形系统已不再创制新的象形符号增加新字形,而是以现有的字形,特别是合体字形为构件,通过重重组合的方式产生新字形。
    现在的问题是,早期字形中有些字形是会形合成(合体象形字),还是会义合成(会意字),抑或是音义合成(形声字),学界往往认识不一,这是造成甲骨文、金文等字系象形字、会意字、形声字统计数据严重不一,迄今无有定论的重要原因。如“莫(暮)”字,甲骨文有如下三形:
    
    
    音义参构已如上述,是指构件不是以图像,而是以表示词的音或义的身份参与构字,如“釐”和“壶”:
    
    从物象绘制到音义参构的发展,表明汉字构形系统不再以象形的方式产生新字,而是以原有的基础构件及由基础构件组成的合体字形为构字成分,来构造新的字形。当这一新的造字方式(也包括字形结构不变而象形性降低)发展到足以引起人们重视时,用“字”来称谓汉字才得以产生,《说文·叙》:“仓颉之初作书,盖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就现知文献看,秦泰山刻石和里耶秦简已用“字”表示汉字,其意识明确应该在战国时期。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