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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昭根:景区民居,是保护还是拆建?


    位于河北省秦皇岛市的山海关始建于1381年,是万里长城的东部起点的第一座关隘,素有“两京锁钥无双地,万里长城第一关”之称,是明清长城三大名关之首,是联合国教科文授予的世界 文化遗产——万里长城的代表地之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长城文化之乡,国家首批5A级旅游景区。
    笔者应河北方面的邀请,参加了河北五文化品牌的参观考察活动。与会人员在10月23日考察山海关时,却对山海关下民居与居民是否应该拆迁,出现了观点各异的讨论。主张拆迁者认为 ,那些由于历史原因在山海关景区下居住的居民及其民居,已经影响了景区的景观,应该拆除;主张保留者认为,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国家对文物保护实行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 、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似乎不应有争议,保持原来的风貌,这样才是历史的真实!
    此外,支持大拆大建的人还认为,在一个科技日新月异、迅速更新的时代,当时人们的生活、生产方式及习俗已不适应现代社会,也不大可能流传下去,保留一些历史形成的民居和死板 建筑物,没有多大意义;而反对者则认为,即使交通、卫生、布局等不尽人意,景区也应该保持原汁原味。
    这种分歧,恐怕是国内文物保护与历史文化名城普遍的困扰。对于如此两极分化的观点,我们应该怎样去思考和面对类似问题呢?
    首先,大拆大建割裂了民俗与历史。有些人以配套或完善景区的功能布局,以解决交通、卫生、环保等名义搞拆迁,异想天开地搞出许多画蛇添足的东西,还以为是什么创新或政绩。其 实,按照少数专家或领导的意见设计或建设,对于世界级的文化遗产并没有实质意义。试问,如果当代的专家或领导们能建出超过原来景观或历史的建筑,何不另辟新的地方,开辟新的旅游 或经济的增长点?更不要说破坏了当地民俗,割裂了当地文化。应该说,民居同样是一部部立体的史书。
    其次,大拆大建推高了景观成本,最终影响景区的竞争力。以笔者估计,普通民宅改造成楼房,成本至少翻10倍,如果再改造成写字楼或高楼大厦型的楼宇,成本至少再翻10倍!而且无 论改造的成本是政府投资还是商业融资,最终都将转移到游客与纳税人身上。此外,破坏性拆建还有可能危及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德国萨克森自由州的首府——德累斯顿易北河谷河段为缓 解公路交通压力,在该受保护景观河段的关键处建造了一座635米长的跨河汽车大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因此取消了该处的世界文化遗产称号。这种大拆大建,真叫得不偿失!
    最后,大拆大建最大的问题在于损害附近居民的利益。由强制拆迁引发上访,甚至自焚问题,已成为中国社会稳定的最大威胁,也成为官员执政最棘手、最头痛的问题。政府拆迁的动力 在于土地财政;而开发商亦在此过程中谋求利益最大化,所以不管怎样,最终大拆大建最终影响并损害的是景区居民的利益,为社会稳定添加了隐患与风险。
    因此,总的来说,对于景区的民居,政府同样应该是以保护为重,合理利用为主,坚决反对大拆大建,而代之以通水、通电等现代化、辅助性、修复性地改造。
    当然,这里也要避免另一种倾向,就是在住居民由于职业的转换或适应现代化生活的需要,对原来民居遗留的风格、样式,甚至使用方式等进行破坏性的改造,这也应该通过立法等规范 性形式加以避免,重点在于保护原来的民俗与特色、低廉的服务。
    这就是说,反对大拆大建并不等于反对保护性、修复性地改造,对于破坏原有风格或不能保持原有民俗的居民,应当考虑外迁,让出民居出租,或由政府商业性地进行回收,以保证历史 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与景观的和谐统一。
    (原载《日本新华侨报》2011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