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志强:制度的更新与精品创生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8:11:59 文艺报 周志强 参加讨论
“精品”“经典”这些形容文学作品创作成就的概念本身就包含了一明一暗两种内涵。“明”的部分是由作家完成、由读者的追看造就的。“暗”则指评价、奖励和教育制度所“允许”的进入“经典殿堂”的内涵,即依托文学共同体所标举的经典文学标准来“认定”精品。对后者来说,这乃是文学制度对精品与经典作品创生的影响,换言之,文学制度的更新会影响作家的创作意识,从而内在地影响“精品”的出现。 一种新的文学生态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累积后,就会形成新的文学传统。比如武侠文学崛起比较早,但直到有了金庸、梁羽生的创作,才出现了武侠文学的“经典化”,对新的文学评价标准产生冲击,并引发了通俗文学制度的转变。显然,文学精品的出现要具有两个方面的合力:一方面是作品本身要达到一定高度,另一方面,文学制度的确立也会成为推动作品精品化的重要力量。 与传统经典文学相比,网络文学的创作是一种“节点性创作”,而不是传统的“终点性创作”。即网络文学的创作往往“瞻前顾后”——前看市场、后看效应,“顾左右而言他”——写玄幻穿越、思当下生活。所以,网络文学精品的发生更是多种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也就会更多地依赖文学制度。目前来看,我们急需建立新的网络文学制度来推动网络文学精品的创生。 之所以从“文学制度”层面引导网络文学精品创作,主要还是尊重网络文学的“三自生态”(自由、自在、自洽)。相对淡化前期干预,而重点突出后期引导,令网络文学出现一种“良性的自生长”的态势。揠苗助长与过分拔高、命题写作与项目写作,未必能有效提升网络文学的时代性和艺术性。因此,网络文学的发展与文学制度的更新必须同步而行。这就需要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精品文学作品出版制度的信誉机制。网络文学作品往往写作量大,耗时长,这与网络文学作家的个人收入紧密相关。而网络文学的出版过程当可以成为至关重要的修订过程。目前沿用的出版制度不过是传统文学纸质出版对作品的删节。而变革和创新网络文学的出版制度,则会成为网络文学精品化的重要手段。这个制度的核心可以被描述为“他者出版”,可建立网络文学精品作品出版的相关委员会筛选精品,提供修改意见,强化精品出版的对话和碰撞,形成网络文学精品出版物的“信誉机制”。 二、在IP经济效益的基础上突出价值导向,确立网络文学IP创意经济制度,强化网络文学网站的IP产权保护制度。激励网络文学精品创作的重要方面仍是IP的创生。网络文学正在告别收费时代,而新的经济效益却空间更大。以IP的生产来引导网络文学的创作,这与传统的文学创作机制有根本性差异。目前,网络文学的IP创意制度尚处在民间主导、立法后发、引导不足的状态。确立网络文学运营公司从作家创作盈利转向IP保护与IP获益的模式,乃是未来的必然趋势。IP经营的核心就是“独创性”;而通过确立新的IP版权机制,鼓励网络文学运营公司走向创造IP、保护版权的功能,也会激励作家们更重视独创和精神震撼。 三、建立网络文学的“网络评价”制度,强化网络文学评论的网络传播,建立算法评价与人文评价的网络共生制度。目前,网络文学的评价制度主要有二:一是以点击率和粉丝量为导向的“算法评价”;一是以学院评论话语体系为核心的人文评价。前者往往以数据说话,具有强烈的“合法性”,后者以人文精神的标高为依托,具有浓郁的合理性。但两者的错位已经成为当前网络文学创作和发展的一个值得深研的现象。人文评价致力于“价值”,算法评价倾向于“价格”,如何构建两者的“同场效应”显得更为重要。 网络文学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在与读者的交流中创作,乃至读者的意见已经通过交流对话的方式事先植入创作过程之中。而评论家的意见则无法取得这样的介入时机。鼓励网络文学评论网络化,各文学网站推出并建立“网络同场评论”机制,进一步打通两种话语的沟通方式,乃是促进网络文学精品频出的重要因素。 四、强化和更新网络文学教育与培训,推动建立新的网络文学学科制度。中国作协可牵头鼓励网络作家驻校制度的建立,在跨学科视野下建立新的网络文学研究机制。“数据库艺术”的崛起有可能成为“替代”网络文学原有辉煌地位的新艺术形式。这或可导致网络文学写作的分裂:数据库写作和个人化创作。即通过大数据为目标客户量身定做的写作,以及利用网络写作环境的宽松来实现个性化的创作。写作与创作的分野将使网络文学创作个体的经验变得日益珍贵。鼓励网络文学作家住校制度的推行,恢复文学本身的人文魅力,将有望涵养成更有营养的创作土壤,为优质作品的创生提供良好的人才储备。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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