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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紫金陈为例:对“文笔”的一次详细讨论

关键词:《长夜难明》 紫金陈 《坏小孩》
    紫金陈的小说改编影视剧容易大热,《沉默的真相》和《隐秘的角落》是今年的两部力作,它们分别改编自紫金陈的《长夜难明》和《坏小孩》。剧集大热,推动了对书的讨论,其中,调侃“紫金陈文笔不好,但讲故事厉害”成了一种常见声音。但认真来说,紫金陈并不属于文笔不好,而是他的文笔具有明显的优缺点。同时,在《长夜难明》和《坏小孩》中,紫金陈的文笔表现也有高低之分。
    为什么《长夜难明》比《坏小孩》更胜一筹
    首先说《隐秘的角落》原著《坏小孩》。这部小说如网友批评,在文笔上难以恭维。《坏小孩》的人物塑造浅白,如同作者的工具人。在内容上,它是纯粹依靠剧情推动的悬疑爽文,书中很多事件,完全是为杀人而杀人,为了推动情节、制造爽感,而制造极致的“恶意”。一位朋友评价说,读原著,如同读一份加长版的剧情说明书。
    与原著对比,剧版的人物塑造是更饱满的,比如朱朝阳的母亲,拍出了她被生活折磨、懊悔自己、又对孩子有控制欲的状态,是一个有层次的人物,而原著里,她只是推动叙事的工具。原著对三个小孩的塑造,连环杀人、无穷无尽的恶意,虽然是有极端案例可以佐证,但通读下来,作者依然是把三小孩当工具的,为了脑洞而杀人,原著本身的设定很牵强,是靠不断堆脑洞来吸引读者。诚然,它的情节在反转上做得让人意想不到,但是它在人物塑造上比较单薄,读者很难从内心深处共情,而只是好奇他怎么杀人。
    例如朱朝阳这个人,我读原著无法共情,但是在《隐秘的角落》里面,实际上很多人是能对朱朝阳、张东升产生共情的。《隐秘的角落》为什么会比原著更有共情能力?在我看来,它展示了每个人的脆弱,展示得恰到好处,我们说《隐秘的角落》,到底什么是隐秘的角落?它既是指地理上的隐秘的角落,同时也是指每个人内心深处不为人知的地方,但是又渴望得到照亮的那个地方,这个是每个人真正的隐秘的角落。
    相比起《坏小孩》,《长夜难明》的文笔是更好的。这是一个当代的《大宋提刑官》式故事,小说从一起诡异的行李箱藏尸案,牵扯到多年前的隐情,先是幼女性侵、自杀案,随后是乡村教师侯贵平的意外死亡,它像是一个套娃结构,一层又一层,你以为到头了,小说还能继续延展。
    小说瞄准的不只是官商勾结、权力寻租,还有市场化改革后,社会上的司法环境。江阳在此作扮演的是宋慈一般的角色,多年后的严良,犹如汤川的中国式化身,一个体制外的学者型侦探。在改编剧《沉默的真相》里,严良被改写为一位体制内警探,形象气质延续了廖凡在《南方车站的聚会》里的感觉。小说最难处理的,是流畅且稳定的三线叙事,多线叙事、反复倒叙、插叙的难度要高于单线。
    《长夜难明》胜过《坏小孩》之处,一个在于立意,另一个就在于结构,紫金陈在此作淋漓尽致地彰显了他讲故事的天赋,行文毫无拖沓、滞重,时刻吊着一口悬念。这部小说的长处不在于诡计,而是它表现出的对社会的洞察,或可说,它是一部社会派小说,迄今为止,应当算紫金陈小说中格局最深远、结构最精巧的小说,虽然他的女性描写和比喻一如既往地拉胯,但瑕不掩瑜,此书在通俗文学里,已是一部佳作。
    就像题目“长夜难明”所说,拨开云雾,你看到的或许不是光明,而是更深不见底的黑暗。小说有几处也提到,地方看似是正义与黑暗的搏斗背后,其实是一个官僚系统内部的洗牌和利益的重新分配。
    个体之上,是一只巨大无形的手。紫金陈终究褒奖那些为正义赴汤蹈火的人,那些看到黑暗之难明,依然怀着殊死勇气闯入黑暗之人。总有人要追求真相,还无辜者清白。立意上的高妙,为整部小说升华,《长夜难明》更加耐读,也跟它在立意上更胜一筹有关。
    紫金陈的文笔优缺点明显
    世人谈到文笔,说的多是“文字美感”。文字漂亮,被形容为“文笔好”,文字浅白乃至粗糙,则落下“文笔不行”的批评,例如本文讨论的紫金陈,常被认为“文笔不好”。他形容人落泪,“眼泪就如兰州拉面般滚了出来”。形容保安伸出大手,“像张印度飞饼一样拦在了他面前”。
    紫金陈文字本身的粗糙、直白,无需赘言。但他是否简单的是一个“文笔不好”的作家,可以讨论。实际上,他只是一个例子,借助这个例子,笔者讨论的是“文笔”与“文采”的区别。
    严格来说,文笔不只是文字的美感,还有节奏、悬念、信息处理能力、对句子和段落间呼吸感的把控,一言以蔽之,是文字的取舍能力。比如舒尔茨、张爱玲的小说,是语言美感的极致,文字是很美很美的。阿城的小说,文字不以华丽著称,但白描功底极强,文字节奏感好,是一笔一划,有人物活的灵魂的小说。
    紫金陈的文笔,肯定是不如上述大家的,不过,他其实是文笔有明显优缺点的作家,而不是一句“文笔不好,但会讲故事”能概括的作家。
    文学生态里,类型作家常被看轻,写悬疑、写犯罪,因为通俗,所以容易被严肃文学的学徒评论为“文笔不好”,但紫金陈,乃至很多推理作家,在我目力所及,并不是文笔不好,而是他们文字的美感欠缺,有一股糙汉风,但他们的天赋在于谋篇布局、节奏感、信息处理和一环套一环的能力,这也是他们故事好看甚至让人“意难平”的基础。《长夜难明》写出了江阳和朱伟两个深刻的人物,让人看后仍久久为之叹息的人物,如果真的文笔不好,是根本写不活的。
    《长夜难明》可谓紫金陈的代表作,在书中他把文笔的优缺点都展现了出来。相比之下,心平气和地说,很多写严肃的作家,文字美感定然比紫金陈高,但论节奏感,论让读者记住人物、被故事吸引的能力,乃至《长夜难明》里“三重嵌套故事”的处理能力,在这方面的文笔,恐怕还不如紫金陈及一众推理作家,更不用说后者还面临快速更新的压力。如果他们好好写严肃文学,文字的美感未必不会上去。
    所以“文笔”这件事,其实可以细分来看。我会建议评论者真的去自己创作,自己写会发现,语言的美感、稳健的气息很难,而谋篇布局、驾驭结构同样很难。紫金陈是半部好小说,因为他做到了后者,但前者往往不行,而写小说的大家,往往是二者兼得的。
    “简洁是天才的姐妹。”
    能够兼顾文采和结构的小说大家,世人常会说到契诃夫。契诃夫说“简洁是天才的姐妹。”他自己践行此道。契诃夫的小说之所以翻译过来,魅力不减,是因为他是小说的结构大师,懂得怎么让小说活起来。
    例如小说《牵小狗的女人》,第一句就吸引了读者:“据说,在堤岸上出现了一个新面孔:一个带小狗的女人。”没有多余的环境描写,没有臃肿的形容,契诃夫在第一段迅速带出人物、动机、整个故事的主要关系:
    “德米特里·德米特里耶维奇·古罗夫已经在雅尔塔生活了两个星期,对这个地方已经熟悉,也开始对新来的人发生兴趣了。他坐在韦尔奈的售货亭里,看见堤岸上有一个年轻的金发女人在走动,她身材不高,戴一顶圆形软帽;有一条白毛的狮子狗跟在她后面跑。后来他在本城的公园里,在街心小花园里遇见她,一天遇见好几次。她孤身一个人散步,老是戴着那顶软帽,带着那条白毛狮子狗;谁也不知道她是什么人,就都简单地把她称做‘带小狗的女人’。”
    她没有跟她的丈夫住在这儿,也没有熟人,男主角古罗夫想和她认识一下,两个人的发展,成为读者好奇的点。在短篇小说中,契诃夫喜欢写人的关系,在关系之中,读者知道每个人的模样。他很少给人物做判断,很少直接告诉读者,这个人是怎样的,他只是把一个人错综复杂的关系和意识表现出来,写他们的动作、他们对别人的看法,乃至他们的梦。
    《牵小狗的女人》里,德米特里见那女人没有熟人,牵着小狗,就想“认识一下,倒也不坏”。《万卡》里,痛苦的孩子万卡给乡下的祖父写信,那是一封不会有人收到的信件。契诃夫写那些幽默、滑稽的瞬间,他把忧伤都藏在明亮的文字里,就像花火后飘在夜空中的烟雾,如此轻盈,挥之不去。
    节奏、细节、人物,尤其是删繁就简的能力,这是契诃夫文笔好的地方。当然,他自己本身说话也很可爱,温柔、细腻,对人坦诚,这个从他的日记可以看出。
    文笔好的作品,读起来是感性的,但内在是高度的理性。局外人对文学的一个误解,是仅仅看到文学感性的、抒情的一面。写作常是感性的,但达到文学的写作,是高度理性下对于情感的运用。美妙的写作,初看一气呵成,细看字斟句酌,结构、句子、标点符号,乃至人名,都可能有作者的心思。
    大道至简。繁复绮丽是一种美,微言大义是另一种美,文字之美有不同,但殊途同归,都是在某一种路径上做到极致,达到了难以被修改的地步。白居易的《长恨歌》,在古代长诗中算是大部头了,而卡尔维诺的《黑羊》,一篇小说,却只有几百字篇幅。它们截然不同,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一字难改。它们都在有限的文体里,找到了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的东西,因此流传多年,仍能直击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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