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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赏识故事的方式书写世俗人生——读东君的《浮世三记》


    
    东君的长篇小说《浮世三记》并不像地道的长篇小说,它没有一个贯穿始终的故事。从结构上看,则像是由三个中篇组合而成,这三个中篇分别是《解结记》《述异记》和《出尘记》。让三个相对独立的中篇组合成一个长篇,这似乎是一个非常流行的结构方式。往俗了说,作家采用这种结构方式比较讨巧,也比较实用。拆开来是三个中篇,适合在文学刊物上发表;合起来又是一个长篇,出版社出书比较方便。不知道东君是否也有这种俗的考虑,即使有,也合情合理,作家也活在俗世上。但我很不愿意将“俗”这个字放在东君的身上,所以我觉得东君采用这种结构,大概还有一个原因,他不想让自己陷入到故事性的纠缠之中。长篇小说依赖一个故事不断地发展生长,其枝枝蔓蔓就是最为世俗的生活细节。东君果断地剪去了这些枝枝蔓蔓,并将其作艺术化的处理,所以从结构上说它必须是小篇幅的。东君在序中有一段对“不惑之年”的感慨,我以为他是对得起“不惑”这两个字的。他是怎么理解人到中年的呢?在他看来,人到中年“乃是转入另一次生命。它保留着该保留的东西,也舍弃了该舍弃的东西”。他又是怎么理解“不惑”的呢?在他看来,不惑“就是对可为与不可为之事,有所趋避”。不妨把东君的《浮世三记》看成是他的“不惑”写作。我的意思是,东君仿佛进入到了“不惑”写作的阶段,“不惑”的表现之一便是他果断地舍弃了一些东西,也有意强化了一些他所认定非常有价值的东西。探究一下他的舍弃和强化,会发现这是需要一些勇气的。因为他舍弃的东西也许正是当下小说中最为流行的东西,而他强化的东西却是人们不大关注的东西。
    小说是讲述故事的,特别是传统小说阶段,小说完全是由故事构建起来的,尽管现代小说对待故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甚至出现了反故事、非故事的倾向,但正像法国文学批评家让-伊夫·塔迪埃在分析普鲁斯特的小说时所说的,故事始终是“叙事的基本成分,是叙事的存在形式,是叙事的内在动力”。东君对待故事的方式在《浮世三记》这部小说中明显发生了变化,当然他不是舍弃故事,但他舍弃了故事的枝蔓,他把故事处理得非常结实。另外,他舍弃了故事与生理感觉的关联,将故事清理得非常干净。当然,最重要的是他对故事本身的舍弃。我不知道我这样的表述是否清楚。我的意思是说,故事在传统小说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故事成为小说叙事的旨归,故事便有了开头和结尾,故事好看不好看、能否吸引读者,也就成了作家的基本目标,所以故事就要朝着传奇性或通俗性发展。东君舍弃故事本身,也就是舍弃了传奇性和通俗性。在《浮世三记》里,有很好的故事坯子,既可以朝传奇性发展,也可以朝通俗性发展,但在东君的笔下,故事只是他赏玩的对象。从他对待故事的方式来看,东君完全体会到了现代小说的叙事魅力。米兰·昆德拉曾说过,小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讲述故事,第二个层次是叙述故事,第三个层次是思考故事。米兰·昆德拉的意思很清楚,现代小说家不会满足于告诉读者一个故事,而是要告诉读者,我在对故事进行思考时获得了什么。现代小说家是要带着读者一起去思考故事的。
    东君的《浮世三记》显然不是在讲述故事或叙述故事,但他似乎也不是在思考故事。东君并不想当一名思想家,而且的确在这部小说里他似乎也没有表达什么思想发现的明显意图。面对故事,我觉得他更像是一位收藏家,故事就是他的收藏品。故事是他从日常生活中发现的,这种发现对于东君来说,是一个淘宝的过程。其实在日常生活中故事俯拾即是,有些作家也许捡到篮里都是菜,但东君却以收藏家的眼光先要掂量一下故事的成色。就像他自己所说的:“我在日常生活中喜欢旧物的温情,旧闻的逸趣。”这些收藏起来的故事在他心中或许就是“一种必须小心轻放的器皿”。他虽然是以这句话来形容他的朋友对先人的敬畏,但他是将这种敬畏视为真正到了不惑之年的标志。在东君的内心里,未尝没有一种不惑的豁达。这种豁达同样体现为一种敬畏,也就是对他长年所伺弄的文学的敬畏。所以东君在写《浮世三记》时,更多了一层敬畏之心。抱着这种敬畏之心,他就不会轻率地处理他所收藏的故事,他将故事当成钟爱的器皿,擦拭了又擦拭,摆放在“高台”上(“高台”是东君在序中使用的词,他说他的朋友将灵牌供奉在高台上)。因此,可以把《浮世三记》看成是东君处理故事的特殊方式,我将他的特殊方式称之为赏识故事。
    下面且来看看东君是怎样赏识故事的。东君在《浮世三记》里讲述的三个故事其实都是很繁复的,我发现很难用简单的几句话来概括其故事内容。比如《解结记》既有阿爹和阿爷的故事,也有阿爹与铁大柱的故事,也有“我”与铁大柱的儿子铁腰的故事,虽然这些故事都相互关联,相互交集,但东君的叙述不是循着事件的因果关系来展开的。解结,应该是小说的核心,故事里似乎包含着一个又一个需要解开的“结”,直到小说最后“我的朋友铁腰和我的仇人马荣勾肩搭背地向我走来”时,似乎人世中那些大大小小的“结”都解开了。解结在小说中不是一个故事的命名,而是一种生活样态的命名,也就是说,人在世上,都绕不开解结这道坎。鲁迅先生曾说起过浙江的一种与解结有关的民俗:“我们那里的阔人家,一有丧事,每七日总要做一些法事,有一个七日,是要举行‘解结’的仪式的,因为死人在未死之前,总不免开罪于人,存着冤结,所以死后要替他解散。”从鲁迅的这段话里可以看出,解结已经成为了人们的一种生活理念,或者说是一种生活禁忌。东君的《解结记》就是对这种生活理念或生活禁忌的形象描述,他写出了解结这种生活理念是如何渗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的;而且他不止于客观描述,他将自己对这种生活理念的体悟和赏识贯穿在他的描述之中。他在品尝生活理念的味道,他又把这种味道传递到了他的叙述之中,于是我们在阅读时也能感受到这种味道来。这就是东君的赏识故事。东君自己也说:“入世愈深,出世的味道才会愈浓。我要的,就是这种味道和它带出的气息。”东君的话很耐人寻味,一般来说,作家入世太深的话,就有通俗化和欲望化的危险,但东君却得到了出世的味道更浓的效果。究其原因,便是他入世的方式不同。入世也就是他去接近人世间的故事,但他接近这些故事并不是为了讲述故事,他把故事拣择得干干净净,供奉在他的文学殿堂里细细赏识。
    同样,以这种方式来读接下来的《述异记》和《出尘记》,也就会读出其中的味道来。如《述异记》所述有何异?有阿婆装神弄鬼,续接牛腿;有老鼠传播钩端螺旋体病,便开展科学灭鼠运动。当然最大的“异”应该是马小跃的“私奔”,私奔后引发了阿婆和马小跃母亲的反复斗法。结局却是,“像母狮子一样誓死保护女儿的母亲”穿上马小跃的衣裳,代替女儿爬进河里受洗时淹死了。东君写的是“异”相如何镶嵌进日常生活之中,让日常生活变得风生水起。东君在这里径直用了一本古籍的书名,恰恰也看出了东君把故事处理得很干净的一个重要方法,这就是“仿古做旧”。他仿古做旧,一是虚化时代背景,《浮世三记》大致上可以说讲述的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故事,但东君完全截断了故事与现实的关联,人们的谈吐言辞、一颦一笑,只与内心和身边的人事相关。
    《出尘记》的故事看似简单一些,简单地说,就是写外公和舅舅的故事。但为什么叫“出尘记”,却是费思量的。中国的乡村讲究修族谱,外公就是专为一些宗族抄谱的。因为借族谱,陶家与外公生出矛盾,道出了舅舅是抱养的真相。此后,舅舅离家出走。外公寻不到舅舅,但舅舅暗中一直关照着外公。外公生日那天,吹蜡烛时一口气竟将自己的一条老命给吹掉了。也在同一天,黑社会的对头趁机将舅舅杀死了。阅读中我体会到的是关于宗族、伦理和宗教的纠结,或许这就是东君在这个故事中所要赏识的内容吧。
    《浮世三记》这个书名让我不由得想起了沈复的《浮生六记》,“浮世”与“浮生”,仅一字之差,意义也大致相同。沈复以优雅的文字记述了他与妻子充满情趣的日常生活,正是一种“入世愈深,出世的味道才会愈浓”的文字,因此连俞平伯如此清高的学者也赞誉其“俨如一块纯美的水晶,只见明莹,不见衬露明莹的颜色;只见精微,不见制作精微的痕迹”。这大概也就是东君所追求的艺术目标吧,他以赏识故事的方式书写世俗人生,也让读者在清朗的心境中体会文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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