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德、巴尔扎克、雨果、司汤达是怎么写作的(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5:11:08 澎湃新闻 newdu 参加讨论
到18世纪,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还可以看作是传统的文学,鲁滨逊先生漂流到了岛上凭自己的能耐活了下来,在奇遇这点上他算是《奥德赛》的继续,但是鲁宾逊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一个半神人,所以他又是近代文学的继续。而到斯特恩《特里斯特拉姆·项狄传》,谁会关心项狄的老爹欢爱之前没有给钟上弦?哪个坑爹的作者把主角扔在妈妈的肚子里十个月扭头去讲他叔叔? 这时,人们不再为了学习美德、感受神的伟大或者人的伟大去阅读,不再为了完善自己的道德,或者追求什么真理,而是为了享受,为了被娱乐,为了体验别人的生命,另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人,而不是高举雷霆的人。 原来文学可以这样!别人塞给卢梭一本《鲁滨逊》,他好像感受到了一个新世界。而《项狄传》也在巴黎引起了轰动,被炮弹打飞了半边的叔叔,居然也可以成为小说的人物,斯特恩、菲尔丁、戈尔斯密引起了轰动,然后是纷纷效法。 卢梭开创了一个时代的潮流,情节无关紧要了,人物也无关紧要了,《新爱洛依丝》里内容林林总总五花八门,但是那个时代的人谁在乎那些林林总总的内容?人们看的就是那些情书,那些洋溢着的情感。卢梭的学生们在这个基础上更进一步,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主人公穿什么衣服大家还记得,因为狂飙突进时代人人都模仿这个穿戴,蓝外衣加黄背心,但是主人公做什么的还重要么?他除了谈恋爱还干什么了?谁还记得?就是爱情,就是两个人,夏绿蒂的胸围歌德说过么?显然没有,但是重要么?就是爱,在暴风雨的平原上,在月光下的花园里,跳四人方队舞,就是爱情、就是苦闷、就是忧伤,最后自尽,一切都结束,读者疯狂了。一个时代开始了。 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恐怖文学、不伦之恋文学、侦探小说都出现了。而真正开创性的是小说的电视电影化,这个开创者就是巴尔扎克,巴尔扎克的小说艺术在创作《高老头》时取得了突破,他跟他妹妹炫耀了好久,说他找到了金矿,因为他终于想到了怎么让自己的小说在独立成书的同时彼此衔接,人物穿梭出现,小说的故事结束了但是生活还在继续,不单单是书外的生活还在继续,书里的生活也在继续,《人间喜剧》里的人物超越了具体的那本小说,也不只是生活在彼此连贯的几部小说,他们生活在小说构成的世界里,这部小说里的主角在另一部小说里是配角,这个小说的主角搞了另一部小说里主角的情人,结果触怒了金融大鳄最后没了命。病了就去找皮安逊大夫啊,有丑闻要被报纸揭露?就去找无良记者埃米尔·博龙岱啊,鬼上当可能在某个膳宿公寓里寻找下一个小帅哥,而金融大鳄纽沁根男爵是不是又要跑到比利时去? 到浪漫主义运动的末期,一切都可以成为小说的题材了:一个普通的人,寂寞、空虚、冷,在沙龙里勾搭妹子,在矿泉疗养地勾搭妹子,一个旅行者在巴登巴登(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的城市)的糖果店勾搭了个妹子;或者在勾搭妹子之余遇到了老情人;或者是在报纸上读到了一桩谋杀案,一切都成为文学的主题,没有人再跳出来“你们有点傻吧?浪费纸张和墨水写这种玩意”,那个在10世纪厉声质问说“写这玩意?你有点傻吧?”的好朋友永远被历史的进步吞没了,这次我们这些忧郁的、空虚的、无聊的人笑到了最后。 而文学的另一个问题也就因此而暴露在了阳光下。在题材空前发达的时代,小说五花八门,为什么我们要看这本而不是那本?最初大家看的是口碑,也就是口耳相传,在路易十五、路易十六时代,伏尔泰讥讽说,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什么时候看书?我们这个时代的人只在早晨醒了之后到下午出门之前看看书,为什么要看书?为的是下午在沙龙里议论它。是的,少数肯读书会聊天,最好同时长得也说得过去,还有钱、有门路有权力的男人或者女人,当然在巴黎主要是女人,她们对一本书的看法就决定了一本书的命运,更重要的是书后边的作者的命运。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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