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文学的拇指
http://www.newdu.com 2024/11/28 02:11:10 中国作家网 王晋康 参加讨论
科幻文学是文学,又不全是文学。 文学的源头是生活,而科幻文学除此而外另有一个源头,那就是科学。科幻作家(主要指硬科幻作家)的写作,除了再现生活外另有一个追求,那就是理性的探索,诸如:什么是宇宙的本元?宇宙为什么有这样精巧的普适的秩序?它是如何产生的?我是谁,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些理性的诉求本不该出现在小说中,至少不应成为小说的主体,但这些家伙们嗜痂成癖,孜孜以求。在主流文学批评家眼里,也许这种现象不可理解,但这正是科幻文学的一个特点,也是它的优势所在。 注意,说它是“优势”,而不是“劣势”,是有前提的。其前提是:大自然的机理本身具有足够的震撼力。 我的中篇科幻《豹》写了这样一个故事。生物学家谢教授把猎豹的基因嵌入儿子谢豹飞的体内,使他成了短跑超级天才。但月圆之夜他的兽性发作,咬死了恋人田歌。田歌的堂兄田延豹为妹报仇,当着警察的面杀死了他。 在法庭论战中,田延豹的律师突出奇兵,说当事人虽然杀了谢豹飞,但并未犯“杀人罪”,因为谢不是人,哪怕他体内的猎豹基因只占全部基因的万分之一。他说,我想请博学的检察官先生回答一个问题:你认为当人体内的异种基因超过多少他才失去人的法律地位?千分之一?百分之一?百分之二十?百分之五十?百分之九十?这次田径赛的百米亚军说得好,今天让一个嵌有万分之一猎豹基因的人参加百米赛跑,明天会不会牵来一只嵌有万分之一人类基因的四条腿的豹子?不,人类必须守住这条防线,半步也不能后退,那就是:只要体内嵌有哪怕是极微量的异种基因,这人就应视同非人! 这段法庭论战不仅仅是语言和情节上的机智,而且是哲理上的深刻,因为它直指人类的本元。人之为人,其实只是一种公理,并没有严格的定义。平时人类对这个公认的定义习以为常,没有人产生疑义,但本文中使用了归谬法,把这个公理放在科学的新发展背景中,使它内部的微裂缝扩大,这些微裂缝再不能蒙混过关了。这段驳难展示的是“真正”的大自然的深层机理,没人能驳倒的。这正是当今的科学家和生物伦理学家对基因技术高度警惕的原因。因为一个微裂缝就足以倾倒整座堤坝。而且,正如小说中谢教授死前所说的,这个进程实际不可逆转。人类的存在本身就蕴含着宿命的悲怆。 我的长篇科幻《十字》是围绕天花病毒而展开故事,恐怖分子盗取天花病毒向社会播撒,而科学家、有圣母般形象的梅茵也盗取天花病毒并向孤儿院播撒,不惜让自己最喜爱的孤儿变成麻子。就情节说,这篇小说可划到惊险小说这个门类,但其实它的真正属性是“哲理科幻”。整部小说建立在进化论的自然机理上:生物进化的本质是在遗传过程中随机产生变异,大部分变异是有害的。通过残酷的自然淘汰,少量适合环境的变异被保存下来,形成今天的生物界。也就是说,上帝是以牺牲个体的方式来保证族群的繁衍,保证群体的利益。但人类的医学却正好反其道而行之,医学的目的是一行大写的金字:救治个体而不救助群体。这样做的一个副作用是:遗传病基因就能够逃过自然之筛而留存下来,从长远上说将威胁整体的繁衍。 那么该怎么办?没有办法 ,两者的矛盾是根本性的,我们只能沿其中一条路——科学之路——往前走,哪怕它永远含着致命危险。书中有这样的话: “上帝只关心群体而不关心个体,这才是上帝大爱之所在。”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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