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心与整体观照——东西审美感官之差异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2:11:13 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 张旭曙 参加讨论
人的感官(觉)分为眼(视)、耳(听)、鼻(嗅)、舌(味)、身(触)五官(觉),此外还有“心觉”(佛学称为“意根”)、“第六感”(超感官知觉)等说法。审美活动与人的感知觉具有天然的联系,而人的感知方式多种多样,何种经验能被我们察觉与表达,它经由什么感觉器官进入我们的头脑意识中,能否被表达以及表达的具体方式和形态,不可避免地会受到社会生活、文化条件所形成的一种“社会过滤器”(铃木大拙语)的影响、制约。这个“过滤器”不断变化而保持相对稳定性,实质上是由一些或普遍(如时空)或不大普遍(如因果)范畴组成的概念系统,没有它发挥的接受、关联、排列、组合作用,任何经验都无法被我们觉察体验到。可以说,“社会过滤器”是有意识的思想和经验形态赖以形成的基础。不难看出,审美活动中感觉器官的尊卑等级现象的背后蕴藏着深刻复杂的文化思想意涵。概言之,“过滤器”的作用由语言(表达经验)和逻辑(决定如何思想、决定何种经验被察知)完成,体现在观物方式和表述方式上。 以视觉为中心的二元分立 西方审美感官传统可概括为以视觉为中心,以听觉为补充,“味触嗅”属于非审美的低级感官。柏拉图的《国家篇》区分了两种“看”,一种是肉眼之看,由身体性的感官知觉承担,带来混乱的“意见”;另一种是精神之看,由理智(理性和悟性)完成,产生清晰的“知识”。视觉之喻无非表明了眼睛(灵魂)和太阳(真理或善)之间的关系:视觉隐喻理智活动,观看造成的对象与知觉者之间的距离是认知、道德、审美的先决条件,有了距离才能进行理智探索,得到普遍的客观知识。反之,“味触嗅”在人的肉体中被感觉到,受感官欲望牵制,没有距离感,只能传达个别的特殊的快感或痛感。其《会饮篇》就描述了审美主体凝神“观照”美本身(超时空的美)的恢宏历程。 从柏拉图到黑格尔,从理性派到经验论,从心灵之眼到内在感官,不论他们之间的观点存在着多大分歧,在维护感官等级观念、以二元分立(本质与现象、主体与客体等)为总框架考量审美活动、追求普遍的本质知识上有着相当的共识。崇尚精神性的“看”,实质在于以数学的、科学的眼光看世界,其形成的思想土壤是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哲学、欧几里德几何学、形式逻辑。我们熟悉的西方哲学美学重视系统性言说,追求对称、均衡、整齐、和谐之美,精研透视法、解剖学、乐律学、色彩论,以把握真实合理的自然现实等均为这种数理宇宙观、几何学精神的表现。 在西方,理性言说和神秘谛听等级有序,用逻辑分析的方法将形而上学的精神浸透在西方思想的肌体、血液、神经之中。而历史上维特根斯坦“对不能说者人必须静默”的忠告,伽达默尔把倾听扩充到整个宇宙以恢复人与语言的原初关系,则是从否定与肯定两方面体现了挽救西方视觉中心主义流弊的艰苦努力。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