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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纠纷不断 行业力量不容小觑


    随着我国影视产业的飞速发展,影视著作权纠纷也屡屡发生,侵权行为严重地扰乱了市场,伤害了著作权人利益,挫伤创作热情,同时也严重影响了政府的行政管理。
    在刚刚结束的2017秋季北京电视节目交易会的开幕论坛上,来自法学界、电视剧行业的相关人士共同围绕“影视著作权纠纷问题的产生和解决”展开探讨,各抒己见,助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诚如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戴维在论坛上致辞时所说:“本次论坛的主题蕴含着司法、管理和技术等方面的知识,对于依法行政和影视法治化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
    影视作品繁荣背后版权纠纷屡屡发生
    今年3月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热播,原著小说被指抄袭《桃花债》;之后,湖南卫视热播剧《楚乔传》也被指抄袭《九州缥缈录》和《斛珠夫人》……近年来,在影视大IP盛行的当下,我国影视作品方面的纠纷也在不断增多。北京影视著作权专家鉴定委员会指导委员会驻会主任朱江表示,伴随着影视和知识产权的迅猛发展,影视作品在不断繁荣的同时,相关纠纷也伴随而来。
    纵观近年各地法院审理的著作权案件,影视类著作权案件常年位居首位。这类案件不仅数量大、占比高,而且其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层出不穷。对于影视著作权纠纷产生的原因,朱江认为主要有四个宏观方面:第一,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猛发展,各种交流不断增多,但纠纷也随之出现;第二,伴随着近些年法治建设不断加强,人们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权益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第三,相应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第四,伴随着司法改革,尤其是从2016年开始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法院降低门槛,方便群众诉讼,由此案件不断增加。
    维权成本高,侵权成本低,这是当下影视类作品维权所面临的困局。大多数涉嫌抄袭的作品并不怕判决,在几亿元的影视版权费用面前,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的赔偿仅是九牛一毛。2014年,琼瑶诉于正抄袭,最终耗费2年的时间,琼瑶胜诉并获赔500万元。其间,侵权者的抄袭作品不仅播映完毕,网络版和海外版也已纷纷播出。“于正不到一星期就把500万元打过来了,但至今没有道歉。不道歉,他的粉丝就会认为他只是输了官司,年轻的编剧就会学他,问题的严重性就在这儿。”作为该案的辅助人、中国电视剧编剧委员会副会长汪海林坦言。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