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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版:网络文学“嗓子”里的刺


    随着《花千骨》《琅琊榜》《芈月传》《何以笙箫默》《他来了,请闭眼》等多部根据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的影视剧的热播,IP这个词也迅速走进人们的视野,并受到众多影视公司的青睐,这也让更多网络文学作家体会到版权才是真正的金矿。
    但是,当网络文学开始被市场所接受并被热捧之时,却被盗版缠身。3月26日,在第8期互联网法律记者沙龙上,主办方以“IP价值——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为主题,让与会嘉宾就此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探讨。
    “秒盗”是网络作家难以承受之痛
    “大家都知道电影和音乐的盗版最快也要几天才能出来,而网络文学的盗版却是用秒计算的,俗称‘秒盗’。”网络文学作家蛇发优雅无奈地说道。据他介绍,现在网络上最大的盗版来源,也就是最初的文字来源是贴吧,因为贴吧里有一批人叫“手打团”,在正版出来后,一边看正版一边打字,几分钟就可以将正版作品在贴吧里连载。“至于正版作品怎么流入到盗版网站的我不是很清楚。但贴吧的管理很混乱,我们真正的作者要想申请成为贴吧的吧主非常难,我申请过好几次,都不批准。没有办法,现在我只好拜托贴吧吧主,让他们不要那么早发盗版,尽量晚几个小时再发。”蛇发优雅无可奈何地说道。
    对此,艾瑞咨询研究院副院长金乃丽也谈道,根据日前艾瑞咨询发布的《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显示,专业化盗版网络文学站点是最主要也是目前危害最大的网络文学盗版手段。他们利用自身特性,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灰色产业链:首先专业化盗版网站通过技术手段或干脆使用“手打”方式获取正规网络文学站点不断更新的正版内容,致使正版网络文学作品更新后短时间内就被疯狂盗版。其次,盗版网站以搜索引擎、浏览器主页为推广途径,吸引用户阅读,大量用户通过搜索引擎直接进入盗版站点,从而获取网络流量。由于在用户阅读、下载盗版内容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浏览了内嵌广告,这样广告联盟就可以向广告主收费,赚取巨额广告收入。最后搜索引擎、广告联盟再与盗版网络文学网站按照一定比例共享灰色收益。
    至于通过BBS、贴吧、论坛的模式,金乃丽认为,这是最早、最原始的网络文学盗版手段,与网络文学的诞生和最初的传播发展密切相关。由于贴吧论坛的复杂性以及内容的实时快速更新,这种网络文学盗版行为的分布极其分散和隐蔽,且没有规律可循,管理权分散在各版主、吧主手中,很不集中。打击和治理难度极大,且一般处理方式以删帖、封号为主,因此这种网络文学盗版行为很难得到有效控制和解决,需要联合各个行业集中进行打击。
    培养正版粉丝是网络文学的“钱景”
    据金乃丽介绍,他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多网民都有“既然已有免费的,为什么还要花钱看”的想法。即使知道正版付费阅读渠道,他们也会等待盗版网络文学的传播,并主动寻找盗版网络文学,甚至积极传播盗版链接和文件,而这种态度和行为显然助长了盗版者的嚣张气焰和盗版规模的进一步扩大。
    “我在网上也看到很多言论,意思是不能歧视盗版读者,因为他们也为图书作了贡献,虽然没有付费,可贡献了人气。不过在我看来,盗版粉丝再多,对我的书也没有任何帮助,因为再多的盗版粉丝也比不上一个正版粉丝。”蛇发优雅深有感触地说。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蛇发优雅有一批铁杆粉丝,据他介绍,正版粉丝一般会有黏性,会从第一本一直跟下去,还会跟作者保持持续性的联系。“比如我在写第一本书的时候,建了一个VIP群,这里90%的读者都能够一直跟下来,看我的第二本、第三本书,现在我和群里人很熟悉,经常交流、搞活动,他们都很踊跃地参加。也就是说,我可以通过凝聚正版读者,形成很稳定的读者群。”蛇发优雅坦言。
    根据艾瑞咨询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用户的调研数据显示,看正版网络小说的用户在七成以上,可以看出正版网络小说是用户开始看小说的必经之路,多数用户会通过正版网络文学渠道去获取内容。但是,在获取到内容后,用户便开始分化,有四成以上的用户会同时摄取盗版内容,而仅有26.5%的用户会继续保持看正版网络文学。而对于那些正版、盗版都看的用户来说,首先,在阅读习惯上,有五成以上的用户是以内容为导向,与正版、盗版无关;其次,取决于盗版网站的APP能否找得到内容。金乃丽认为,正版、盗版用户的观看行为更多的是受内容影响,因此一切措施都应以用户为核心、以扶持鼓励优质内容的创作为核心,一旦没有优质的内容,网络文学将很难持续健康地发展下去。另外,唯有严厉打击盗版渠道,才能增加用户在盗版渠道上查找的成本,减少盗版渠道的内容数量,逐渐培养用户使用正版渠道的习惯。
    搭建版权社会信用体系是“方向”
    针对网络文学盗版现状,全国政协委员聂震宁提出,要加强网络版权的法律保护,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他在今年两会的提案中专门就此提出了一些法律责任方面的建议。首先,要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其次,要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最后,在逐步规范互联网行业秩序的同时,应倡导和鼓励权利人进行版权登记、鼓励正版网络平台自愿向版权监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甄别盗版网站站点。
    由于搜索引擎在互联网盗版中起着媒介的作用,因此,聂震宁建议在逐步建立起正版网络平台登记备案制度后,版权监管机构通过甄别,可以向提供搜索引擎的服务商提供“白名单”或“黑名单”,以便屏蔽和剔除盗版网站链接。还要健全搜索引擎服务商的事后审查机制,并明确其应承担侵权的补充责任,如明知是盗版网站或盗版行为仍将其推送或置顶的,应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对于如何解决目前存在的侵权盗版问题,长期工作在维权一线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张洪波也提出了建议,第一,呼吁尽快推动著作权法修改;第二,法律赔偿额非常低,需要提高司法审判力度;第三,应加大著作权行政执法力度;第四,版权授权通道需要畅通;第五,适时制定司法解释;第六,大力推广并完善诉前版权纠纷调解机制,政府购买专业机构的服务;第七,建议将侵权盗版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尽快开展版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第八,加强国际版权合作,重视海外影印复制权和数字化复制权。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