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将率先引爆版权增值?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9:11:12 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徒宁 参加讨论
日前,郭敬明正式签约中南集团旗下的博集天卷公司,郭敬明宣布双方将进行文学IP全版权运营,将这些文学作品在影视、动漫、新媒体等多个市场变现。中南传媒董事长龚曙光表示,与最世文化的合作是中南传媒走向IP全版权运营专业化的通道与台阶。因为“最世文化懂得怎样把一本书不断地延展到化为一个IP,延展到每一个行业,每一个领域,真正做到全版权运营”。此举再次将“文学+”带入业内外视野。2015年可谓“文学+”爆发性增长的一年——从游戏作品到影视剧作、周边产品,都以文学作品为主干开枝散叶,其在图书之外领域的价值显得格外耀眼。据统计,2015年由文学作品签约改编的影视剧多达114部,身价也是水涨船高,数百万甚至数千万元的现象级作品屡见不鲜。可以预见,2016年“文学+”还将更热。 “文学+”是一个包括出版、影视、游戏、互联网平台、听书等资源在内的新生态。在这种生态下,文学作品不仅仅是一本书,还包括电子书、有声书等多种形态;文学价值也不仅仅局限于纸质出版物,还强调文学作品衍生物的价值,如利用作品改编的影视剧等。 中文在线董事长兼总裁童之磊认为,随着国人整体知识水平的提高,加上互联网平台给了所有人创作的机会,目前在中国有超过2000万人在各种平台上进行创作,“文学+”的时代已经来临。“文学+”的提出无疑为出版业的发展打开了新局面,它模糊了出版业与其他产业的边界,更重要的是突出了出版业跨界发展最大的优势——内容资源,尤其在发展与出版业有着近邻之称的影视业上。近年来,我国影视产业以汹涌澎湃的势头走在文化产业的前端,新片不断刷新票房纪录,电视剧不停地刷新收视率以及网络点击率。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前不久公布的数据,2015年全国电影总票房为440.69亿元,同比增长48.7%。在这背后,文学作品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多部文学作品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网络剧等,贡献了票房,提高了收视率还刷新了点击率。 如果能以内容为基础,同时设计开发图书和影视等不同形态的产品,则可以实现各个环节的利润。因此,出版进行影视增值是个好路径,从内容角度选择产业链和价值链较长的领域进行突破,通过试水影视,进而延伸自身价值链。同时,依托影视开发,进行相关衍生产品的开发,走影视产品的价值链延长之路,包括借电视栏目推广营销出版物、对优质出版物进行深度开发形成影视作品、担任影视版权中介、投资合作拍摄影视作品、建立影视制作机构全方位从事影视相关业务等等。 如阅文集团自成立起就号称要打造顶级文学IP,目前已经形成以文学作品为圆心,连接IP知识产权在游戏、动漫、出版、影视、周边等多业态转化的泛娱乐生态系统。对出版企业来说,实施影视增值策略,一方面可以实现多元化经营,提高其市场占有率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还可以实现出版资源的跨媒介共享,推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与繁荣。 “文学+”的提出,将出版与影视这两大行业深度融合在一起,成为传统出版与新兴出版融合的润滑剂。“文学+”愈热,文学作品的重要性愈凸显,出版进行影视增值会逐渐成为新时期的行业常态。 但是“文学+”是否能够引爆出版企业影视增值还值得商榷,因为在出版企业影视增值战略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包括市场、资金、政策、版权、技术等多方面的障碍和风险。同时,文学作品与影视作品之间有着相当大的差距,不是每部文学作品都能实现“文学+”。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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