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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前中西文学关系述略


    【作者简介】鲁刚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生上海(200433)
    【内容提要】十八世纪前的中西文学关系以十六世纪为限分为酝酿期和滥觞期两个阶段。十六世纪前中西文学受地域阻隔的局限,只有少量口头传说经过辗转转述在两地民间流行。十六世纪后基督教传教士来华传教,一批中国文学作品、文化典籍被译介到西方。其中具有标志性的事件包括汉学译著集成《中国通志》的出版和元杂剧《赵氏孤儿》在欧洲的改编上演。同时西方文学也渐次传入中国,代表作品是《圣经》和《伊索寓言》。这一时期中西文学的往来交流具有质和量的双重特征,即质的方面重思想资源而轻文学本体,重功利而轻审美,量的方面中国文学的西译大大多于同期西方文学的中译数量,这双重失衡的原因在于早期中西文学交流者们在接受和引进异国文学过程中所采取的实用主义心态。
    【关 键 词】十八世纪/中西文学/关系
     
    中国文学与西方文学发生实质性的关系,大约始于十七——十八世纪间,本文拟以中西文学的双向影响为视角,对十八世纪前(包括十八世纪)的中西方文学关系作一番综述。
    一、欧洲文学中的中国文学影响
    由于相隔遥远,十六世纪前中国和欧洲基本上处于彼此隔绝的状态。但是通过中亚的“丝绸之路”,欧洲人很早就从中国得到了制作精美的丝绸和瓷器,并藉此获得了对于中国的最初印象。
    古希腊、罗马文献中称中国人为“赛里斯人”,据古希腊人克泰夏斯解释:“赛里斯”是从“丝”字派生出的词,意为“产丝之国”(注:引自钟叔河著《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第4 页,中华书局《中华近代史丛书》1985年版。)。维吉尔在《田园诗》中这样写道:“赛里斯人从他们那里的树叶上采集下了非常纤细的羊毛。”贺拉斯的《希腊抒情诗集》中也有“这些放在赛里斯国座垫上的斯多葛派论著,对你又有何用”的句子。类似的还有许多,如奥维德在《恋情》中“你的秀发这样纤细,以至不敢梳妆,好象肌肤黝黑的赛里斯人的面纱一样”的描写(注:参见戈岱司编,耿昇译《希腊拉丁作家远东古文献辑录》第2—4页,转引自孙景尧著《沟通——访美讲学论中西比较文学》第132页,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这些例子表明, 早在公元前五至六世纪,一个关于丝绸中国的形象已经出现在欧洲的文学作品中了。
    不过,直到十四世纪马可·波罗游记风靡欧洲之前,西方文学作品中偶尔提及的中国,多半出于作家的附会、猜测和想象。“赛里斯”只是某个盛产丝绸的东方国家的称谓,它既虚无飘渺,又神秘莫测,而在文人墨客笔下,不过是为了装点气氛而已,很难说有多少事实的成份。十二世纪蒙古游牧部落在中国北方崛起,极大地改变了中西交通的面貌。自此,大批欧洲商人和探险家来到中国,其中便有著名的意大利旅游家马可·波罗,他的游记记录了在中国的所见所闻,在欧洲人的心目中塑造了一个富庶昌明的东方大国形象。
    十四五世纪的地理大发现直接推动了欧洲殖民势力的发展,也带来了西方传教士的入华。罗马教皇为了扩张他的宗教领地,于1540年成立了天主教耶稣会,正式拉开了传教士东行的序幕。1582年(明万历十年),首批耶稣会士之一,意大利人利玛窦抵达中国,此后各国传教士相继接踵而至,古老的中国逐步揭去了昔日的面纱。众所周知,西方传教士在中国近代史上的贡献除了传播基督教义之外,还带来了诸如天文、历算、地理、测量等大量西方近代科学知识,其中还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对中国儒家经典的迻译。传教士要在中国传教,除了需克服语言不通的障碍外,不能不正视巨大的中西文化差异给传教事业带来的困难,由于他们面对的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文化传统的文明古国,如何消化并认同这种传统文化,进而为传教在思想上扫清障碍,便成为传教士们宣教伊始的当务之急。
    早期传教士为此广泛研究了中国的传统思想文化,并试图在儒家经典中寻找上帝的影子。在此过程中,他们渐渐熟悉、掌握了中国基本文化典籍并将之译成西文,供之后入华的同行和国内知识界学习中文,了解中国之用。于是第一批中国典籍就这样飘洋过海流传到了西方,其中包括文学性很高的《诗经》。这批书籍构成了十七、十八世纪欧洲了解中国最重要的文献材料,同时也为欧洲文学中的中国主题提供了崭新的素材。
    这一译介活动早在利玛窦时期,即十六世纪末十七世纪初便已开始(利玛窦本人就曾将“四书”译成西文)。1661—1662年间,耶稣会士郭纳爵、殷铎泽、柏应理等人陆续将《大学》《中庸》《论语》等译成拉丁文,在法国出版。1687年,柏应理将这三种译本带往巴黎重版,题为《中国哲学家孔子》(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0页,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这批翻译文献中最重要的是1735年在法国出版的《中国通志》,全书共四册,内容包括中国的历史、地理、政教、风俗,同时又节译了四书、五经、诏令、奏章、戏曲、小说以及医卜星相之类书籍多种(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57页,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其中戏曲包括元杂剧《赵氏孤儿》,小说则译了明话本小说《今古奇观》中的三篇:《庄子休鼓盆成大道》《吕大郎还金完骨肉》和《怀私怨狠仆告主》(注:宋柏年主编《中国古典文学在国外》第467页,北京语言学院出版社1994年版。)。 《中国通志》出版后很快有两种英译本问世,分别刊行于1736年和1738 年, 德文译本刊行于1748—1756年,俄译本刊行于1774年(注:陈受颐《十八世纪欧洲文学里的〈赵氏孤儿〉》,岭南学报第1卷第1期第115页,1929年4月1日。),可见此书在西方颇受欢迎。
    在小说译介方面,除了《通志》中附录的三种,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761年经托马斯·珀西翻译整理的明末才子佳人小说《好逑传》在英国的发表。该书共四册,除正文外还有三个附录,分别是:一出中国戏剧,中国谚语格言集和中国诗歌片断。据珀西解释,此书是在一位供职于东印度公司的商人威尔金逊的卷宗里发现的,原为对开本四册,其中头三册是英文,第四册是葡萄牙文。珀西把葡文译成英文并在文字上作了润色。尽管译本对原著多有删削,还有不少误译、漏译之处,但这是中国长篇小说第一次被译介到欧洲,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小说出版后相继又有法、德、荷文等转译本问世(注:关于《好逑传》英译情况,前辈学者陈受颐、范存忠均有专题论文述及,参见陈受颐《〈好逑传〉之最早的欧译》(岭南学报第1卷第4期,1930年9月), 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中相关章节。)。
    欧洲十七、十八世纪文学中有关中国的知识,主要来自上述公开发表的传教士的译著、通讯和书信等。十七世纪初,莎剧《第十二夜》和《温莎的风流娘儿们》中都提到了“契丹人”,伯顿的名文《忧郁症的解剖》和弥尔顿的《失乐园》中也都涉及到了“中国”这个名词,虽然他们对中国的态度褒贬不一,内容也一律地飘渺诡怪,不近实情,然而从中确也可以看出他们对中国的认识在加深(注:见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和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 (花城出版社,1992年版)中有关叙述。)。1654年意大利耶稣会士卫匡国在荷、德、比、意等国同时出版了拉丁文版的《鞑靼战记》,这是一部以中国满清入关为题材的小说(注:卫茂平著《中国对德国文学影响史述》第7页,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欧洲文学史上与此相同题材的作品还有好几部,如德国哈格多恩的《埃关——或伟大的蒙古人》和洛恩施坦的《阿尔米琉斯》(注:杨武能著《歌德与中国》第15页,三联书店1991年版。),以及1673年至1674年在伦敦上演的塞特尔写的五幕悲剧《鞑靼征服中国记》(注:参见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第24页。)等。这些剧本都以复仇加爱情为故事基本框架,属于典型的巴洛克小说,有关中国的内容乃是剧本的背景点缀。
    上述欧洲文学作品中,中国内容的出现并非偶然现象,这是十七、十八世纪欧洲兴起的“中国热”在文学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最直接的表现就是中国游记的盛行。诚然,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那样,在一片不绝于耳的褒扬声中,也不乏冷峻尖刻的反对意见,如英国的笛福在他有名的《鲁滨逊漂流记》中就曾借主人公鲁滨逊之口称中国是“野蛮国家”,对中国进行了尖锐的批评,但倾慕向往中国的声势毕竟要大得多。无论褒扬与否,中国在文化艺术上的成就对十七、十八世纪欧洲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在文学领域,中国文学作品的陆续迻译和中国主题在欧洲文学中的大量出现,为西方文学对中国文学的进一步借鉴——模仿和改编创造了条件,其中元杂剧《赵氏孤儿》的改编尤其具有里程碑的性质。
    元杂剧《赵氏孤儿》是第一个传入欧洲的中国戏剧,它的改编堪称十八世纪中西文学交流的典范之作,意义深远。1734年2月, 巴黎的《水星杂志》发表了一篇没有署名的信,信里附有几节法文翻译的中国戏剧,这出戏就是《赵氏孤儿》。一年以后,巴黎耶稣会士杜赫德的《中国通志》出版,其中载有由耶稣会士马若瑟翻译的《赵氏孤儿》梗概,之所以称其梗概,是因为元曲本以唱词为主,马若瑟的法文译本则以宾白为主,“诗云”之类删削大半,唱词则概付阙如,只注明谁在歌唱。译本问世后曾有过多个语种的改作,比较有名的有三个剧本,它们分别是英国哈切特的《中国孤儿》(1741 ), 法国文豪伏尔泰的改编本(1755)和英国演员和谐剧作家阿瑟·谋飞的本子(1759)。三个剧本题目同为《中国孤儿》,面貌却大不一样。《赵氏孤儿》一经翻译,便引起了欧洲作家和批评家们的关注。
    哈切特的改本标题全名为:“《〈中国孤儿〉:历史悲剧,是根据杜赫德的〈中国通志〉里一本中国悲剧改编的,剧中按照中国式样插了歌曲》”(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21页。)。剧本卷首载有一篇献词,一张剧中人物表。有趣的是,《赵氏孤儿》的人物在《中国孤儿》中的名字全给改掉了,“有些是历史人物的名字,有些是地理名词,有些则是小说人物的名字”(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21页。)。 哈切特的《中国孤儿》保存了元曲的轮廓和主要段落,全剧五幕十六场,共有十来支歌曲。标题中所谓中国式样出自杜赫德在《通志》中对中国说唱传统的解释,他说:“中国戏剧里一个人恨着另外一个人,他就唱了;或则打定主意要去复仇,他也唱了;或者悲不自胜,快要自杀,他也唱了。”(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43页。)
    哈切特改编《赵氏孤儿》是有他的政治目的的,其目的即在于抨击当时英国的朝政腐败。在献词中作者说:“……毫不奇怪,这戏的情节是政治性的,戏里揭露了一系列的行政腐败……不过,这也许是中国诗人的习惯,有意把首相写成魔鬼,免得老实人受骗。”(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24页。 )献词中的首相影射当时英国首相罗伯特·沃尔波尔,他妒才忌能,党同伐异,受到托利党和在野人士的一致谴责。在近代欧洲文学史上,借用异国题材,或含沙射影发表不同政见,或针砭时弊,曾是一个时髦的创作手法,比较著名的作品有孟德斯鸠的《波斯人信札》,斯威夫特的《格列弗游记》和哥尔德史密斯的《世界公民》等。
    十几年后,英吉利海峡对面的大文豪,法国启蒙思想家、作家伏尔泰也对《赵氏孤儿》发生了兴趣,与哈切特的改编意在配合政治斗争不同,伏尔泰看重的是剧中情节反映出的理性、智慧和道德力量。十六世纪的中国受着元蒙的统治,但中国原有的风土习俗和法制并未受到颠覆,这表明“理性与智慧,跟盲目的蛮力相比,是有其天然的优越性的”(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27页。)。
    伏尔泰的改编只保留了原剧中搜孤救孤的基本框架,而把故事背景从公元前五世纪中国的春秋时期往后移了一千七八百年,把一个诸侯国内部的文武不和改为两个民族之间的文野之争。在剧本写作方面,他遵照新古典主义的“三一律”,把《赵氏孤儿》的叙事时间从二十多年缩短到一个昼夜,同时依照当时“英雄剧”的作法,加入了一个恋爱故事,该剧于1755年在巴黎上演,剧本同时出版,颇受好评。
    伏尔泰的《中国孤儿》在巴黎演出获得成功后,英国戏剧界也跃跃欲试,比较成功的改作者首推当时文艺界的活跃分子、演员和谐剧作家阿瑟·谋飞。谋飞的改本以马若瑟的《赵氏孤儿》译本和伏尔泰的《中国孤儿》为蓝本,并恢复了元剧《赵氏孤儿》的基本情节,剧本上演后也获得了很大成功。
    除了《赵氏孤儿》改编外,直接利用中国文学素材创作的例子,还有哥尔德史密斯的《世界公民》(注:本文介绍《世界公民》的材料若无特别注明,均引自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和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相关章节。)。该书原作于1760年至1761年在伦敦“公簿报”上连载,史称《中国人信札》,1762年集结成单行本发行,题名《世界公民》,副标题为:“中国哲学家从伦敦写给他的东方朋友的信札。”全书仿效《波斯人信札》,共由123封信件组成, 伪托一位名叫李安济·阿尔打基的中国河南人,与他北京朋友书信往来,叙述主人公一家辗转迁徙的冒险经历。哥尔德史密斯为写作此书参考了不少中国书籍,如郭纳爵、殷铎泽、柏应理等人的《大学》《中庸》《论语》的拉丁文译本,李明的《中国现状新志》和杜赫德的《中国通志》等(注: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69页。)。 《世界公民》因此借用了不少中国故事、寓言、格言、哲理批评英国的道德风尚,如第十八封信引用《今古奇观》中《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的故事,讽刺当时英国人不严肃的婚姻态度,“希求的是一时的狂兴,而忽视终身的幸福”(注: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第46—50页。)。此外,书中还颇多道家言论的征引,第九十五封信里讲述了“齿再堕而舌尚存”的故事,以表述柔弱胜于刚强的道理。同一封信中还讲了一个骑骡的人看到前面有人骑马,感到闷闷不乐,回头看见负重而行的脚夫时马上转忧为喜,意在传达知足常乐的思想(注:见方重著《英国诗文研究集》第45页,转引自范存忠著《中国文化在启蒙时期的英国》第186页注③③。)。
    除了借用中国的思想材料,哥尔德史密斯还在《世界公民》中发表了他对中国文学风格的看法,他认为:“……在东方,直喻用得很少,隐喻几乎无人知晓,而且中国情况尤为特殊……那里流行的是一种冷漠的不动感情的写作方法。”(注: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第46—50页。)在“序言”里,哥尔德史密斯借介绍李安济的个性,再次谈了他对中国文风的看法:“简要”、“直率”、“严正而好说教”、“呆滞乏味”(注: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第46—50页。)。与当时人对中国文风“声韵浏亮,轻捷而富音乐性,意义浅显”(注: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第46—50页。)的印象完全不同,哥尔德史密斯看到了中国文学的另一面——质朴简洁,反对文饰而重道德传谕的特点。
    《世界公民》(或称《中国人信札》)是十八世纪欧洲文人借中国题材发议论的一个典型例子,同时也不失为当时欧洲人对中国文学、文化传统了解程度的一种展示。《世界公民》问世后,类似的仿作还有不少,例如查尔斯·约翰斯顿的《朝圣记,或一名中国哲学家大部分由伦敦寄往广州他的朋友处的信件里反映的生活常景》,约翰·斯格特的《李白,或贤明君主》等(注:张弘著《中国文学在英国》第46—50页。)。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德国启蒙作家普费弗尔和翁策尔的几篇有关中国题材的诗作(注:分见卫茂平《中国对德国文学影响史述》第一章第四、五、六节。)。普费弗尔的作品集《寓言与小说》中有数篇长诗取材自清代李之素的《孝经内外传》。如《吉翂》篇讲一个少年愿以身代过抵父亲之罪,诗中少年就是《孝经内外传》中的吉翂。(原文载该传卷二)诗作中除了馈赠项链,吻手等举动与中国习俗不符外,情节大致与原作一致。又如《母亲和女儿》,出自《孝经内外传》中“韩愈”的故事。此外,《寓言与小说》中还有《贺连》《兄弟——一个中国传说》等也是孝经中的故事。此类作品介于翻译和改编之间,从内容上看,普费弗尔对中国儒家所提倡的孝道领会颇深,故而其改作大致都能传递出原作中道德讽谕的内涵。
    另一位德国启蒙作家翁策尔,从《中国通志》上刊载的关于汉武帝和方士李少君的故事中获得灵感,创作了长诗《武帝在秦娜墓旁》。故事原型出自东晋王嘉的《拾遗记》,讲汉武帝思念已逝的李夫人,李少君刻石成像置于轻纱帐中,宛若李夫人再生。全诗长150多行, 翁策尔共在二十多处(除去重复)用了中国词语,显示出作者对中国文化的喜爱和了解。全诗音韵流利,词采华美,较为成功地营造出一种凄恻哀怨的氛围。
    在讨论哈切特对《赵氏孤儿》的改编时,我们提到过十七、十八世纪欧洲文学中一种假托中国作者之名,行讽刺本国时弊之实的文学作品,这也可以看作是中国主题在文学中的表现。这类例子在十八世纪欧洲持续兴起“中国崇拜”的背景下多次出现是不难理解的,只不过它们的创作动机,大多是借中国传统儒家思想鼓吹启蒙主义理性观、道德观,或者是借中国思想之矛,攻西方政治宗教堡垒之盾。由于这是一国文学对另一国文学所包蕴的思想资源的借用和模写,故虽称不上文学本体的影响,然亦可归入主题影响的范畴。这类作品为数众多,时间上几乎跨越了整个十八世纪,除了上面提到的几种,还有德国塞肯道夫的《命运之轮》,哈勒尔的《乌松》,魏兰的《金镜》等(注:分见卫茂平《中国对德国文学影响史述》第一章第四、五、六节。),后两部小说在德语文学中被称为“国事小说”,内容多为表现主人公治国安邦的雄才大略,在这类小说中,中国都是被奉为君主统治的理想境界而受到尊崇和颂扬的。
    二、中国文学中的欧洲文学影响
    中国文学中有关西方的记载,最早见之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据《史记·大宛列传》记载:“安息……其西则条枝,北有奄蔡、黎轩”,一般认为,“黎轩”即指罗马帝国(注:分见钟叔河著:《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第3页。)。 “黎轩”后为“大秦”代替,《后汉书》卷八说:“大秦国一名黎鞬,以在海西,亦云海西国。地方数千里,有两百余城,小国役属者数十。”又因“其人民皆长大平正,有类中国,故谓之大秦”(注:分见沈福伟著《中西文化交流史》第51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大秦”在汉语中是泰西的意思,秦是西方之国,大秦代表极西的国家。大秦即为当时罗马领地埃及亚历山大里亚城(注:分见沈福伟著《中西文化交流史》第87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公元之交,罗马以亚历山大为基地,积极开展东方贸易,此后,罗马帝国又多次出现在中国的史籍中,如南北朝时的《前凉录》(《太平御览》卷758 )称罗马为“拂菻”,而“拂菻”就是拜占庭人对罗马新都君士但丁堡的通称(注:分见沈福伟著《中西文化交流史》第16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十六世纪前,西方文学影响中国文学主要通过民间口头流传,后被文人记入文集,其确切的流传过程已难以考察。据杨宪益先生研究,明以前中国文学作品中采用西方文学素材的至少有如下几种:唐代孙頠的《幻异志》中所载板桥三娘子的故事系来源于希腊神话中巫女竭吉的传说;唐代段成式撰《酉阳杂俎》中洞女禁限,古龟慈王的事迹分见于欧洲“扫灰娘”和日耳曼神话中英雄尼布龙根的故事;宋《太平广记》中“新罗长人”的记载取自荷马史诗《奥德修记》中奥德修斯航海遇见独眼巨人的故事(注:分见钟叔河著:《走向世界,近代知识分子考察西方的历史》第12页。)。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板桥三娘子”故事和它的西方原型。“板桥三娘子”叙述板桥一女店主以烧饼供应来往下榻的旅客,客食之即变形为驴,货财尽为其所没,后为人识破,遭到报应惩罚。据杨先生考证,其事源自《奥德修记》第十卷里巫女竭吉的故事。在那段故事里,竭吉是埃雅岛的巫女,能使人变为猪。也是有一群客人,其中只有一人尤瑞洛未曾被害。竭吉也是用麦饼款待他们,他们吃完,就变成了猪。板桥是唐宋时交通要冲,大食商人由南海到中国贩卖黑奴及货物多经此处,因此可能是他们将此故事带到了中国(注:杨宪益著《零墨新笺》,新中华复刊4卷3期,1946年2月,转引自《中国比较文学研究资料》第188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
    欧洲文学除了由民间传说辗转输入中国外,另一途径便是基督教在中国的传播,其成果主要是圣经和伊索寓言的译介。据记载,基督教早在公元三四世纪便已传入中国,三世纪末罗马作家安诺比斯的《斥异端》中列举耶稣福音已传至中国、印度(注:分见沈福伟著《中西文化交流史》第165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伴随着基督教的东传,《圣经》陆续被翻译成中文,据1635年在西安出土的《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颂》记载,唐太宗贞观九年(635),景教传入中国。 碑文上首有“经……二十七部”,“真经”,“旧法”(指《旧约》)等字样,另一处还有“大秦国有上德曰阿罗本……载真经……至于长安……”和“翻经建寺”的记载(注:彭光玺著《中外文化交流博览》第201页, 中国旅游出版社1994年版。),可见,早在7世纪, 《圣经》的部分经卷已译成中文(仅唐代翻译就达三十余部),现存可知的有7种, 即《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颂并序》《尊经》《大秦景教宣元本经》《志玄安乐经》等,共计一万五千多字(注:穆尔著《1550年前的中国基督教史》第63页,郝钲华译,中华书局1984年版,转引自孙景尧《沟通》第151 页注⑥。)。
    随着基督教的东渐,一些异族奇事也一定程度上激起了文人的创作灵感,给作品增添了奇幻的色彩。如关于域外的描写,唐杜环《经行记》说:“拂菻国有大食法,有大秦法……其大秦善医眼及痢,或未病先见,或开脑出虫”(注:见杜佑《通典》“大秦传”,转引自孙景尧著《沟通》第153页。)。 此类传闻还散见于《玄怪录》《续玄怪录》及《太平广记》等作品中,李白的《上云乐》中也有关于欧洲人容貌的直接描写:“巉岩仪容,戌削风骨。碧玉灵灵双目瞳,黄金拳拳两鬓红,华盖垂下睫,嵩岳临上唇。不睹诡谲貌,岂知造化神……”(注:见《全唐诗》卷21,转引自《沟通》第153页。)
    西方文学流传到中国较早的一部作品是《伊索寓言》。据戈宝权先生研究,最早对《伊索寓言》进行译介的是十七世纪来华的耶稣会士利玛窦和庞迪我(注:参见戈宝权著《中外文学因缘——戈宝权比较文学论文集》第二部分“中外文学因缘”第一章“翻译史话”中关于伊索寓言的中译情况,北京出版社1992年版。)。利玛窦著有《畸人十篇》(1608),广引中国儒、释、道三家学说和西方古代哲学家、宗教家的思想加以比较发挥,其中介绍了几则伊索寓言,有《舌之佳丑辩》《肚胀的狐狸》《孔雀足丑》等。稍后西班牙传教士庞迪我又在《七克》中翻译介绍了数则寓言。《七克》也是一部宣扬基督教义的书,其中既引用了《圣经》的典故,也征引了古希腊哲学家亚理士多德和古罗马哲学家塞内加的话加以论说,而更多引证的则是伊索寓言,有《大鸦和狐狸》《树木与橄榄树》《兔子和青蛙》等。
    利玛窦和庞迪我对伊索寓言的翻译和介绍还是零碎的,到明天启五年(1625),由法国传教士金尼阁口授,中国天主教士张赓笔传的《况义》一书在西安出版,书中专门翻译了伊索寓言,其中正文共22则,加上第二手抄本后面附的16则寓言多达38则,《况义》一书称得上是伊索寓言在中国的第一个中译本。
    三、小结
    以上简要介绍了十八世纪前中西文学互相影响与接受的历史概貌。简言之,十六世纪前,中西文学交流尚处于胚胎期或酝酿期,中西文学关系基本停留在有关外交、贸易等方面的历史记录,或一些属于想像成分的描绘,尚无实质性的文学接触。十六世纪至十八世纪,是中西文学交流的滥觞期,文本的互译提供了对话条件,而材料的互为借用与改编,则可以认为开启了中西文学影响与接受过程的先河。
    十八世纪前的中西文学交流具有两重特征。一是质的方面,重思想资源而轻文学本体,重功利而轻审美。欧洲的文学接受者们相对只注重中国文学中的思想文化成份,而对文学本体(形式)不甚关注。即使翻译、改编中国文学作品也只为推重作品中所表现的伦理道德寓意,而相对忽视中国文学独特的内在审美价值,因此这些作品在形态上大都兼带文化典籍性质,而文体上则更多地属于杂文学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纯文学。
    二是数量上,欧洲文学接受中国文学影响的例子,明显多于中国文学对欧洲文学的汲取。这基于这样一个前提和事实,即十八世纪前中国文学的西译数量远远超出欧洲文学的中译,而之所以产生中西文学互译数量不对等的局面,有其历史偶然性,也有心理因素上的必然性:一方面,这是由十七、十八世纪中西文学交流的“使者”们——传教士的活动性质所决定了的,传教士们主要是怀着传播基督福音的信念和热忱接触中国文化的,因此他们的热情和精神便主要倾注在对中国文化的阐释与译介上,相形之下,文学便退而居其次了;另一方面,这也与中国士大夫在吸收外来文明时的心态有关,中国最初接触西方文明的动机乃是为了实用(近代中国意识到自己落后于西方,正是从物质器用开始的)。而思想文化乃至文学危机感的产生,则是在封建体制瓦解之后,其时已是十九世纪末叶了,因此,虽然中国传统士大夫的兴趣与欧洲传教士的选择表面上不相一致,实质上却是如出一辙——都是以实用主义心态来对待外来文化与文学的。
    然而这份“先天不足”,并无损于中西文学交流的发展,正如鲁迅所说,“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我们可以说,倘无“拿来”的意识和眼光,则既不会有拿来的举动,更不会有成为新人与新文艺的希望。十八世纪前的中国文学交流,为十九世纪及其后更深入、更自觉的文学交往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它具有不可忽视的历史功绩,而作为历史,十八世纪前的中西文学关系,无疑是整个中西文学关系史的开篇。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