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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视频能代替读书吗


    近年来,以《罗辑思维》《晓说》等为代表的知识性脱口秀节目在我国互联网上大量涌现,其中不少是读书类节目,有的节目把几本书的主要内容浓缩一下,由主讲人口述精华,以讲故事的方式传递给观众。对已经习惯用看视频打发业余时光的网民而言,这样的知识性脱口秀寓教于乐,比看书轻松,比看影视剧有益,因此在网民特别是青年群体中很受追捧。但“在轻松愉快中学到了知识”恐怕是知识性脱口秀节目给观众造成的错觉,你以为自己是在学习,其实是在娱乐。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看视频节目在本质上与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两回事。阅读或者学习型阅读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是需要记忆、理解、联想乃至困惑、怀疑、否定的一整套流程,也就是古人说所的“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很少有什么知识是可以轻松愉快轻易学到的,也很少有什么技能是不经反复锤炼而能轻易掌握的。“一万小时法则”因畅销书《异类》而被网民们熟知,但如果你连完整地阅读一本书的耐心都没有,那还谈什么“一万小时法则”呢?
    读书类脱口秀节目所推荐的书大都质量不错,如果看完视频能再找来一本阅读,自然很好,但恐怕大多数观众止步于视频了。对他们而言,看知识性视频不过就是娱乐的一种方式而已。抱着这种心态,观众收获的将不是知识技能,而是谈资——有助于聊天时旁征博引、口若悬河,吸引崇拜的目光,但无助于提升认识水平和思维能力。
    上世纪60年代,美国电视台开播少儿教育节目《芝麻街》,但学者波兹曼认为,用看电视的方式教育孩子是错误的。他指出,电视节目(哪怕是最富教育价值的纪录片)的三条定律:第一,节目不能有前提条件,即不论观众是否具备背景知识,都能看懂;第二,节目不能令人困惑,令人困惑就意味着低收视率;第三,节目必须像躲避瘟神一样避开阐释,因此所有电视节目都是在讲故事。电视节目的这三条定律决定了电视节目就其内容而言是肤浅而不具备深度的,难以刺激人的思辨能力,只能使观众沉浸在故事中,被动地接受。波兹曼尖锐地说:“如果要给这样一种没有前提条件、没有难题、没有阐述的教育取一个合适的名字,那么这个名字只能是‘娱乐’。”
    与传统的电视节目相比,网络视频的互联网特性更是一把双刃剑。网民们都很熟悉一句话:“网络是有记忆的。”没错,互联网是海量信息的存储平台,任何人的记忆力也比不过网络。正因此,许多人已经不再特意记住什么了,需要什么就去网上搜索,有的甚至连自己的银行密码都存在特定的网络应用里,需要的时候再打开看一下。但记忆是思维的基础,人的思考是需要对象的,没有素材,大脑根本就不会思考。这就好比种地,土壤越肥沃,作物就会越繁茂;反之,在一块石板上是什么也种不出来的。中外学者们的研究都表明,视频化的信息很难被记住,有51%的观众看了一个电视新闻节目几分钟后无法回忆起其中的任何一则新闻,普通的电视观众只能记住电视剧中20%的信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学者卡尔说,把记忆外包给机器,必然导致文明消亡。
    所以,不要满足于欣赏知识性脱口秀节目,不要被口若悬河的主讲人所迷惑,如果你真的打算学点什么,最好的办法依然是找本最靠谱的书,一页一页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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