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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拿鲁迅当商业噱头


    【文化评析】
    鲁迅作品的特质决定了它们不适宜改编成以娱乐为追求的游戏产品。将鲁迅的话套用到一款游戏产品中的做法,实际上瓦解了鲁迅作品的深刻意义,所体现的只是目前弥漫在电子游戏产业中的一种恶劣趣味。
    刚刚过去的2016年,是鲁迅先生逝世80周年。文艺界、媒体界、出版界、戏剧界、展览界等,以各自的方式参与了纪念鲁迅的活动,向这位思想文化巨擘致敬。但是,有的人却将鲁迅视作噱头、看成商机,一款名为“鲁迅群侠传”的手机游戏产品,将鲁迅作品中的一些人物,如孔乙己、阿Q装扮成游侠,闹得不亦乐乎。鲁迅作品,包括作品中的这些人物形象早已深入人心,这款打着“纪念鲁迅”名头的游戏产品一经面世就受到激烈批评,现已下线。
    用电子游戏来演绎鲁迅可不可以?答案是肯定的。电子游戏出现以后,一直很有市场,现已成为吸金量可观的产业。一些游戏公司挑选经典文学作品中的一些文学形象改编成游戏作品,不仅丰富了游戏题材,也有助于这些作品的传播。但是,将鲁迅作品中的人物形象植入游戏产品,需要保持慎重的态度。鲁迅的小说以深刻揭露旧社会的黑暗和国民性中的弱点见长,其中的一些人物如阿Q、祥林嫂、孔乙己,不仅毫无侠性,而且是悲剧人物。让他们以侠客形象出现在游戏中,如果尊重原著题旨,这款游戏就玩不下去,如果按侠客的套路来重塑这些人物,就构成了与鲁迅原著完全相反的观感。这样的游戏产品实际上是对鲁迅作品的颠覆,是对鲁迅的不尊重。
    作为具有娱乐性质的活动,电子游戏进行经典文学作品二度开发,将合适的文学元素嫁接到游戏中本无不可,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改编必须是在尊重原著形象的基础上完成的,不能对原著形象进行颠覆。以中国的几部古典名著而论,《三国演义》《西游记》比较适合改编成游戏产品,它们的历史战争和神仙魔怪题材与电子游戏所要达到的竞技、魔怪效果比较切合,而《红楼梦》和《儒林外史》就不大适合改编成游戏产品,因为这两部名著所表现的儿女情长和社会风俗与游戏所要达到的效果有很大距离。
    鲁迅作品是艺术创造进行二度开发的一座富矿。但是,鲁迅作品的特质决定了它们不适宜改编成以娱乐为追求的游戏产品。将鲁迅作品改编成游戏,是商家基于自身利益而制造的一个商业噱头。“鲁迅群侠传”在开篇就号召“不愿辗转麻木生活”的玩家做“勇敢的战士”,这种将鲁迅的话套用到一款游戏产品中的做法,实际上瓦解了鲁迅作品的深刻意义,所体现的只是目前弥漫在电子游戏产业中的一种恶劣趣味。以此来对青少年进行鲁迅作品的启蒙,会产生严重的误导——鲁迅不再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而只是电子游戏中的一个IP。
    鲁迅的作品穿越了时代,一直到今天仍然能够给我们以思想的启迪、文学的温暖。对于他留下的文学遗产,我们应该特别珍视。面对鲁迅作品这座高山,如果电子游戏开发者暂时找不到正确的表达方式,那么选择放弃,来维护对鲁迅的敬意,无疑是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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