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喝过的螺丝起子,多过他破过的案子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2:11:44 上海译文(微信公众号) 李伟长 参加讨论
他是私人侦探,叫马洛,雷蒙德·钱德勒创造了他。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老钱偏爱马洛,他身上就有老钱的影子,像老钱一样爱喝酒,爱管闲事,为友情着迷,为朋友两肋插刀。 在爱情面前,马洛有些优柔寡断,但他知道什么是爱,当爱情来了的时候,也不糊涂。现实生活中,钱德勒就爱上了大她十八岁的女人,并娶回了家。相比老钱,马洛可没这样勇敢。 马洛出现在钱德勒的七部长篇小说和一部分短篇小说中。我更喜欢出没在《漫长的告别》里的马洛。 钱德勒:与君此别,虽生犹死 文 / 李伟长 《漫长的告别》——光是这个书名就有一种恒久而普遍的忧伤。从有了文明起,人类对告别这两个字就有着非同寻常的情结。为虚幻的荣誉,为存在过的爱情,为远走高飞的朋友,也为卷入的各种是非。漫长的意义正在于告而不别,因为发生过的事情,变作记忆以后无法被彻底删除,它们总是略隐略显,时常冒头,扰乱人心。 作为侦探,马洛谈不上神机妙算,钱德勒将他看作半个酒鬼。马洛喝过的螺丝起子,比他破过的案子要多。马洛见过的女人,也比他破过的案子要多。马洛交过的朋友,当然同样比他破过的案子要多。就是这样一个看似无所不能的马洛。 私家侦探马洛,一个四十多岁稍显邋遢的男人,基本上不务正业,见过繁花似锦,也曾潦倒落魄。而今人到中年,对未来的生活,马洛不再抱有多大的希望,也谈不上绝望,渐渐明白想要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更清楚自己过不了哪一种生活。钱德勒深情地赋予这个小说人物以鲜活的生命和完整的人格。马洛身上,闪耀着钱德勒本人的性情,孤僻又热切的内心。小说中有一段关于马洛的爱好,极具抒情。 我喜欢酒吧在傍晚刚刚开门时的样子。这时,屋里的空气依然凉爽清冽,一切都亮闪闪的,酒吧招待照了最后一回镜子,瞧瞧自己的领带正不正,头发光不光溜。我喜欢酒吧后排架子上那些摆得整整齐齐的酒瓶,还有闪闪发亮的高脚杯和那种期待的感觉。我喜欢看着那伙计调出当晚的第一杯鸡尾酒,然后把酒杯放在挺括的衬垫上,再在旁边放上一小块叠得整整齐齐的餐巾。我喜欢慢慢地品酒。当晚的第一杯宁静的酒,在一家宁静的酒吧里——这真是妙不可言。 是的,喝晚上第一杯安静的酒,真是妙极了。一个如此会体验生活的人,恰恰是洞悉了生活真相的人。钱德勒将自己完全代入了马洛身上。 螺丝起子(gimlet),又译兼烈、占烈、琴雷,由3/4金酒(或伏特加)和1/4柠檬汁调成,因《漫长的告别》中的私家侦探马洛恋念、靠其解忧而名噪一时。 马洛爱喝酒,不爱吵闹,酒吧刚开始做生意时的黄昏,正是他喜欢的时间,明暗之间的时间。一个被自在独立的生活惯坏了的中年人,马洛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且慢,别急着歌颂所谓自知的人,有时候过于自知不见得就好。这样的人多半行事孤僻,也孤独,缺乏足够的热情,随波逐流,甚至对当下的生活感到虚无。孤僻的人不完全排斥热闹,他只是需要恰到好处的热闹。孤僻的人内心是无所求的,却也不拒绝来自外界的问候。中年马洛的心态和状态,切合了许多深度尝过生活酸甜苦辣的人,所谓有故事的人就是这个样子。 同样是酒,在马洛的自白中,这是第一杯安静的酒,作为一个文学意象,酒也就变得不同寻常。安静用来形容酒,且是黄昏间的第一杯,酒由此被人格化,喝酒的人比酒本身更加耀眼,在这一刻时间变得缓慢。缓慢,让事物慢下来,是钱德勒惯用的小说手法,在缓慢中呈现出事物本该有的光泽,让人慢慢品尝和感受。酒吧开门前的这段时间,被钱德勒写得如此富有诗意。这是一个有着雄心和骄傲的小说家的写作能力。气氛和节奏都是叙述者马洛的,小说家钱德勒赋予了马洛的审美趣味。我喜欢有能力让时间慢下来的小说家,缓慢的时间能照亮周围的事物,细节得以绽放得纤毫毕现。第一杯酒时的黄昏,显然是短暂的,由于被钱德勒捕捉到,被文字描绘,变得独立,也变得不再短暂。 一个爱喝酒的侦探,对喝酒时间还有讲究的侦探,这与破案有什么关系?用不着牵强附会地加以引申。没有关系,与案件没有关系,只与马洛本人有关系。总有一些小说家会自作聪明地给小说人物增加一点嗜好和特征,譬如有固定的习惯动作,有习惯的生活方式,耸个肩,歪个脖子,或者不爱穿袜子,睡觉不爱用枕头,可以毫不客气归为毫无意义的嗜好与动作。马洛的爱喝酒是马洛的事,是钱德勒的私心,也是钱德勒小说的一部分。根本上,钱德勒就没想着写一个案件,他只想写一个人,这个人叫做马洛,碰巧是一个私家侦探。 或许我们都想拥有一个马洛一样的朋友,可以时不时地喝一杯,譬如那一杯大名鼎鼎的螺丝起子,如今是什么呢?可以一起撸串,可以一起喝酒,可以倾听我们满腔废话,可以放心地托付,可以不告而别。像马洛这样清醒的人,从来只有自愿地上当受骗,自愿地被当作傻瓜。事实常常是,马洛当他是朋友的,对方却未必这样想。所谓朋友,不过是可以随时被忽略,忘记,乃至被利用的。现实生活中,这样的假装朋友大概也不少吧! 他就像是一个你在客轮上偶遇、渐渐熟稔,但从未真正了解的人。接着,他消失了,就像那个同船的旅伴在码头上对你说完‘再见伙计,保持联系’一样,但你知道你不会联系他,他也不会联系你。 事与愿违,对有些人来说,那些看上去豁达的告别,我们都知道是装出来的。哪怕是欺骗,是被愚弄,是被利用,离别之后,依然念念不忘。不求获得回报,是马洛的内心所想,因此作为补偿,马洛的豁达和伤感如期而至。被辜负的马洛,被辜负的友情,被辜负的善意。我大概永远忘不掉这本书,忘不掉钱德勒的这句话。马洛说:“友谊还在时倒不错。别了,朋友。我不说再见。我在它还有意义的时候说过了。” 在被辜负的友谊中,告别已失去了意义。 那在辜负的爱情中呢? 作为一个近乎歇斯底里的细节主义者,我几乎忘却了小说讲了怎样的案件故事,却记住了小说主角马洛遭遇的一段爱情。与其说这本书写了一个谋杀故事,不如说钱德勒写了一段爱情故事。这段爱情自然也有钱德勒自己的影子。 马洛喜欢上了一个女人,琳达·罗琳,多金,36岁,离过一次婚,正在准备离第二次。一番缠绵之后,对方提出嫁给他。马洛温柔地拒绝了,原因有几个,一是他自己习惯了独立的生活,对两个人一起生活有些惧怕,这多少有点像托辞。第二是他认为在对方而言,这段感情只是一段小插曲。第一次离婚是个艰难的选择,在那之后,离婚就只是一个经济问题了。马洛不愿意作为无足轻重的插曲,如果是主题曲,马洛也许就答应了。第三,据他观察,一百个当中大概能有一对神仙眷侣,剩下的都只是努力在维持婚姻。对长久的婚姻马洛没有信心。 马洛以轻巧又自嘲的方式,结束了这段插曲。不受伤害的方式就是不让它开始。作为侦探的职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马洛的生活观以及爱情观,见过了劳燕分飞,见多了无爱的婚姻,也见多了有情人的反目成仇,马洛对爱和婚姻缺乏信心。面对这个骄傲的漂亮女人,马洛还说过一番酸溜溜的话。 十年后,你或许会在街上与我擦肩而过,却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在哪里见过我——假使你还能注意到我的话。 这句话无比沮丧,只有深陷恋爱中的人才讲得出这样欲盖弥彰的情话,明明是爱,却又装作无所谓。马洛显得就像个任性的孩子一样,长久以来的自尊和对人性的了解,使得他面对这个已经爱上的女人,不敢靠近,不敢尝试,似乎也难以承受可能的失败,马洛主动地逃避了这段情感。关于这段逃避,关于这个名叫琳达的女人,日后的钱德勒念兹在兹,在《重播》再续前缘,再后来终于结婚。再沉稳的人也控制不住,自己不去爱上一个人,然而成熟的人更知道,对于自己得不到的,只能好好说一声再见。告别,不是为了以后想见,真的是知道以后不会再见,因此才会痛彻心扉。 我们道了别。我看着出租车消失在视线中。我返身爬上台阶,走进卧室,将被褥一件件掀开,从头重铺了一遍。一只枕头上有一根黑色的长发。一团沉甸甸的铅块堵在了我的胃里。……说一声告别就是迈入死亡一小步。 Tosay goodbye is to die a little.这一句实在动人。一直在想该怎么翻译这句话呢?告别就是死去一点点,或者翻译成:每一次道别,就是走近死亡一小步。其实直译本身就很美。有很多告别,就真的成了永别。是不是有时候不告而别更能保持一点完整?对马洛来说,爱过就是爱过,爱是否就要朝夕相处?就要以婚姻的形式加以固定?他的决定没有大到完全改变自己。这是中年人的不幸,年过不惑的男人,要么就炙热如初,要么就灰心淡然。婚姻并不保险,在大多数侦探小说中,婚姻不仅不保险,甚至还很危险。 钱德勒爱上了一个大他十八岁的已婚女人,女方离婚后,两人生活在一起,度过了漫长岁月。看上去美好的爱,延续到了婚姻,激情变成了日常。钱德勒两夫妻后来经历的婚姻折磨之痛也只有钱德勒知道。两人似乎都没有勇气结束这段婚姻和感情。从马洛的决定来说,他同样没有能力去承受一段感情最终的破碎,惟有在开始盛开时转身。作为读者,我并不喜欢马洛这一点,这个多少有些自负、自恋的中年人,是钱德勒身上的部分影子在表演。但我承认,钱德勒是对的,马洛也是对的,保持爱的方式不是想尽办法保鲜,而后等待爱之花慢慢枯萎,终于凋零,实在过于残忍。在最美的时间,剪断它也是爱的一种。 钱德勒是有心的,在写这段感情时,小说家几乎忘记了马洛是干什么的,破解案件之谜可以随时被搁置不谈,说到底,被一个多金的,性感的,勇敢的女人爱上,是一种文艺梦想。这样的女人有么?当然有,只是马洛遇上的概率太低。读者想看到圆满的结局,钱德勒知道没有结局,于是两人相互告了别,各自离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