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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刚长篇小说《我的莱伊拉》:灵魂的陷落与飞翔


    
    我们这个时代的爱情,究竟走向何方?难道除了苍凉还是苍凉?
    不要这样悲观吧。文学本与人的心灵同在,只要人的心灵有仰望,文学中必然喷薄爱与美的光照,而与爱与美最亲密的爱情,怎么会失却神明青睐?只是,在发出这些诘问时,我没意识到这一点,也不知道,在中国北方的鄂尔多斯,一位“孤独症患者”,他给自己上了锁,拒绝出去,也拒绝别人进来,他没有听到任何有关爱情小说的论争评说。他以孑然之身,16年长旅,超乎人们想象的奉献,给我的诘问以震撼心魂的答案,这就是李永刚和他的长篇小说《我的莱伊拉》。
    独特的现代精神叙事体
    《我的莱伊拉》是一部从2000年写到2016年的现代精神叙事体长篇小说。作品写了一个男人对青春初恋的无限追寻,两人半途短暂相遇后分开,主人公从此开始进入孤独苦修的乡下荒野,为了在孤独中实现爱的完全拥有,保持爱和自身的纯粹。作品选载于《长篇小说选刊》时,评论家王春林发表同期评论,认为这部作品是“逾越文体界限的精神叙事”。比之传统小说分类法中的类别,这部小说显然别具一格。震撼人心的尚不仅仅是叙事题材的不同选择,而是作者的人生与创作浑融一体,16年的时间是在创作,也是在村庄、牧区、荒野间进行精神的炼狱。看似一个男人对青春初恋无限的追寻和表达,实际上写了一种来自精神理想的柏拉图之恋,并超越恋爱,上升到个人对美和理想的追寻和探寻,进而抵达精神探索的高峰。八九十年代开始,中国当代小说实现了“向内转”,写内心世界成为共识,但如这部小说这样,纯粹地无限地抒发内心,自始至终写内心爱情、理想与世界的冲突、纠葛、批判,从而独创了一种彻底精神叙事的文体,也是极其少见的。
    超越常人的天涯孤旅
    李永刚在创作谈《归来》中最后总结:“时间:2000-2015。地点:红碱淖、柴登、塔拉壕、东胜。身份:匹夫、独夫、鳏夫;局外人、狂人、愚人;自闭症、抑郁症、孤独症、分裂症、白日梦游症患者;联邦大厦漆黑步梯里的招魂巫师……16年精神游斗,16年的孤居写作生活,就在这些地名和身份名称中豁然独立。作家张秉毅盛赞这部小说是不同凡响的“文学史上最长的一篇情书”,这首抒情诗的发生和抒情的地理场,就在红碱淖、柴登、塔拉壕、东胜这些村庄和市区。故事发生在这里,然而作者重要的不是讲故事,而是精神恋爱和自我探寻的精神之旅,超越常人的天涯孤旅,在人间的出世修行。这部作品的重要依托,就是鄂尔多斯高原上的自然地理。
    小说以中古阿拉伯乌姆鲁勒·盖斯的诗开端:“请停步和我一起哭泣/以怀念我的情人和家园……你看那椒粒般洁白的羊儿/洒落在宽阔起伏的沙原”。小说中的我以“疯诗人阿米里叶”自居。诗人阿米里叶,爱上了少女莱伊拉,写下了不少倾诉爱慕之情的诗,由于姑娘的父母不同意他俩结合,他精神上受到极大的刺激,最后,流浪在沙漠里,结束了短暂的一生,被称为“莱伊拉的痴情人”。小说中的“我”沿着疯诗人的足迹,行走在这片“沙原”上,所有的抒情,都以“沙原”为地点。这是他的精神场。
    蓦然间,我看到了,遥远沙原上,疯诗人阿米的孤茔,一蓬蓬乱草摇来摆去
    我要以我的只身游走沙原,以我的流浪蛮荒,为中古的沙漠诗人和他的情人歌唱,我的歌,要在荒寂的地方唱起。
    之所以把这些诗一样的句子放在这里,是想说明,沙原是主人公的抒情对象,抒情场域,是地理的,同时也是精神的存在。这样一部抒情诗一样的精神叙事体小说,如果没有这独属于鄂尔多斯高原的景象,怎会产生如此强大的荒凉之中的行走、觉悟?这是整部小说的背景。而作者坚持了这片“沙原”的虚构性和象征性,没有与现实联系起来。这也正是一部小说的必要品质。如果真的落实下来,变成非虚构的纪实文字或者散文,就失去了它的精神和象征意义。
    “走向荒野,才能走向自己。”这部小说,是一次身体力行的精神纪实和伟大创造。这片高原,无形之中,成为小说的基石、抒情对象。
    爱欲与文明的东方“文化英雄”
    中国古代文学的主流延续着抒情传统,这部小说,则继承了中西抒情诗的传统,以及中国古代汉语描写自然、吟咏自然,东西方诗人与自然对话、从自然中寻找精神意义的浪漫主义风格。王春林对这部小说的叙事学意义做出了准确的评价:
    相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业已在物质主义中沉迷过久的世界而言,李永刚在长篇小说《我的莱伊拉》中意欲以一种逾越文体界限的形式实验完成的精神叙事,其重要的现实针对性不容忽视。相对于当下世界所盛行的物质主义,如同李永刚此类的艺术书写不啻是一方难能可贵的精神清醒剂。
    有过写诗经验的人阅读这部小说,大概不会觉得陌生。因为那种表达爱情的方式,那种失恋的痛苦和抒情,不是每一个爱好诗歌的人青年时期都有过的吗?然而,这种气质在李永刚16年的精神叙事中,终于与鄂尔多斯高原、与个人生命价值的确认、与个体本真性存在的追求结合在一起,从而获得了形而上的追问力度。这是一个把青春进行到底的作家。肖亦农评价:“我为鄂尔多斯文学终于走到了当代文学的前沿而欣慰。”从叙事方式上,从精神探索上,这部小说确实走向当代文学的先锋,以一种古典的东西方融合的抒情方式和现代反思,抵达前沿。
    精神追寻之旅,结局不重要。小说分10个章节,完全是精神探索的维度,精神行旅的进程,而不是故事情节的结构。尤其是最后一章“远天远地的湖”,完全用梦境的虚实相生法,对长达16年的精神之旅进行总结和告别。这一场告别不是结束,而是新的意义探索的开始。
    对比西方的“文化英雄”,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个爱欲与文明的东方“文化英雄”。他是幻想乌托邦的王,是爱的追求者和献身者。他从属于爱欲原则。他脱离了世俗的欲望沉沦,进入到苦修的沙漠。鄂尔多斯这片沙海就是他的王国,爱与美的幻觉、幻想是王国的根基,他在这里以赤贫的物质实现了精神的无目的追寻,实现了彻底的审美理想。这是对抗现代社会的“乌托邦”的绝对自由,这是活在幻想中的实现精神审美的纯粹的人,这是虽然注定失败但承担着爱欲与文明的试验和挑战的时代“文化英雄”。这样评价这部作品的时候,我们已经把作者李永刚和主人公“我”合为一体,因为这是一部奇特的小说,写作者用16年的苦修、实践,写出了心理世界的审美之维,而这本来是虚构之境的作品,却是他真实人生的镜像。他竟然是一个把人生当成爱与美的殉道来过的人。他的作品是他殉道的诗篇,他的人生是爱的诗篇的注脚。这是一个用“实践”实现了“爱欲”追求,从而挑战了现代压抑性文明的虚实相生的东方的“文化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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