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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著作权不能让作家单打独斗


    当你心情愉悦地阅读从地摊儿上买的畅销书时,是否想过它是正版还是盗版?当你从不知名网站上阅读下载网文“大神”的最新“日更”时,是否考虑过这是否经过作者授权?这些一般读者不在意的问题,却成了不少作家的心病。(11月29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眼下,确实是作家维权的好时机。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和有关机构都在积极推动作家权益保护工作,解决作家后顾之忧,为他们营造安心、舒心的创作环境。比如,中国作家协会作家权益保护机构自上世纪80年代设立以来,常年为作家提供免费的纠纷调解和法律咨询服务,近3年来先后调解纠纷80余起,为作家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
    另一方面,为了向作家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版权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中国作协权保处还先后举办“著作权保护培训班”“基层普法巡讲”等活动,并编辑出版《作家维权实用指南》发放给会员,成为作家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参考。
    尤其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这不仅在宏观上为进一步改革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明了方向,同时为了实现2022年力争有效遏制侵权易发多发现象的目标,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将会明显改观,这就更值得期待了。
    不过,形势在不断趋向利好,严峻挑战也显而易见。在纯文学上网与网络文学飞速发展的背景下,困扰作家的新问题更是相当棘手。以网络文学作家为例,目前侵权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盗版,几乎所有网络小说都有盗版,而且是几百个网站一起盗版,刚刚上传更新的章节,甚至一分钟不到就会在盗版网站显示;二是抄袭,网络文学网站太多,还有一些新媒体(比如微信公众号)等等,大火的作品几乎都有被抄袭的现象;三是网站侵权,这种普遍发生在小网站,比如侵吞稿费,或未经授权转载,暗中出售、低买高卖版权等。
    在此种之格局中,一旦相应的网络技术监督依然断层,或者依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让侵权方还可以像过去那样随时将证据毁掉,或者将数据更改,使得侵权方胆子还是那么肥,根本不把侵权当回事,侵权还可能继续成家常便饭,甚至一些经营不善的资质媒介单位,也会有意无意侵权降低经营成本,最终作家维权取证还是十分困难,维权成本还可能居高不下,或者维权下来受益不大,搞不好还是赔本赚吆喝。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品,表面上很是丰富,严肃审视下来却发现,原创性文化产品愈发不足。作家是文化产品的生力军,著作权问题,绝不是只关系作家的权益,而是关系整个文化生态,需要作家主导维权,更需要相关部门强力主导,打出更多更有力的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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