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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威:海明威是如何炼成“钢铁直男”的


    今年是海明威诞辰120周年,公众号“海螺社区”特别推送滕威老师在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为本科生开设的“外国文学作品选读”课的讲稿,以表纪念。本讲稿是根据滕老师数次课堂录音整理并由讲者修订而成,本文为讲稿第一、二部分内容,为编辑选摘。
    
    2017年滕威老师于哈瓦那Floridita酒馆
    “钢铁直男”不可复制的一生
    海明威是我本人特别喜欢的一个作家,首先吸引我的不是他的作品,而是他的人生经历。
    海明威出生在美国芝加哥边上的Oak Park,橡树园。他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医生,这位医生胆大心细,业余喜欢狩猎一类的阳刚彪悍的运动。他一心想把海明威从里到外打造成真正的男子汉,不遗余力地对海明威进行男性教育和气质塑造。但海明威的妈妈恰恰反其道而行之,不仅给小海明威穿过小女孩的裙子,还热衷于培养他音乐、绘画等艺术才能。他妈妈可能更希望他长成一个中产阶级的文化精英,也有一种说法是他妈妈一直希望有一对双胞胎女儿,所以总把他和姐姐伪装成双胞胎姐妹。显然父母的教育在海明威的身上产生了分歧。
    我读海明威的传记,感觉终其一生,这种分歧始终没能在他身上得到弥合。一方面,表面上好像是他父亲占了上风,所以他按照父亲设定的轨迹亦步亦趋:三岁就有了第一根钓鱼竿,是父亲送给他的礼物;十岁开始吸烟,而且有了第一杆猎枪,爸爸教他射击;十二岁开始喝酒,而且喝的是那种劣质whisky;据说十三岁就有了跟女人上床的经验;十四岁开始学拳击。谁要敢怀疑海明威不是真爷们,他肯定会恼羞成怒。
    美国评论家马斯克·伊斯特曼曾讽刺他“缺乏成年人的沉稳自信”,是“在胸口上粘假毛”的男人。海明威后来遇到对方,不但把自己和对方衬衫都撕开,比一比谁的胸毛是真的,还把对方按到地上暴揍一顿。但是,我感觉这种很阳刚糙男的气质只是他的表象,他一直努力去扮演、适应“男子汉”这个角色。在海明威的作品当中,他好像不断地在教育和说服自己,一定要成为一个男人,哪怕是有困难有压力。所谓“重压之下优雅的风度”,“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不能被打败”,海明威写下的这些金句可能更多地是想说服自己吧。
    大家都知道海明威最后是自杀的,世界文学史上有很多作家自杀,有的投河,有的开煤气,有的卧轨,可是海明威的方式最决绝,他是把猎枪伸进自己嘴里,然后开枪自爆头颅。当他妻子发现的时候,他的大半个头都炸飞了,只剩下下巴那一块儿,他的牙齿、血肉和碎骨飞溅满地。这真的是极端残忍的自杀方式。其实海明威的父亲也是自杀的,以前他觉得父亲自杀是很懦弱的逃避,后来慢慢觉得“死亡是一种美,一种安静,一种不会使我惧怕的变形”。他父亲生前曾经讽刺他说,你可能连自杀的勇气都没有。父亲用一把手枪打穿了自己的脑袋,海明威就用猎枪轰飞了自己的头颅。似乎至死都在争这一口气——我比你强。
    多说一句,后来海明威的妹妹、弟弟、孙女都用各种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四代人逃不过的宿命,因此一度被称为“海明威魔咒”,与另一个被“诅咒”的美国家族——肯尼迪家族“齐名”。但与肯尼迪家族不同的是,海明威家族成员并非死于意外,而是会遗传的“躁郁症”。海明威的孙子约翰曾经写了一本书《Strange Tribe: A Family Memoir》 ,讲述了从海明威的祖父到海明威的孙辈四代人不得善终的“魔咒”。回来我说,我觉得海明威一生都在做这样一件事情,就是努力扮演一个像他父亲一样、甚至比父亲更强大的男人、一生都在试图战胜阉割焦虑,这种焦虑在他的人生和创作中都是显而易见的。年轻的海明威
    不过话说回来,海明威虽然死得惨烈,但他62年的人生简直可以用“无与伦比地精彩”来概括。甚至有人说,海明威的人生比他作品要精彩。我们知道海明威是新闻记者出身,他恐怕是20世纪文学史当中最早也最善于利用媒体自我炒作的作家,他是20世纪作家当中罕见的super star。用今天的话叫“流量担当”。因此,很多同行看不上他,可能觉得他太过招摇。20世纪很多作家要么离群索居,要么行迹缥缈,最起码也要跟大众传媒保持距离。比如福克纳、塞林格,都是这种神秘主义处世方式的杰出代表。而海明威则完全不同,他不仅是新闻记者,他把自己活成了“新闻”。
    库尔特·辛格在《海明威传》里说,“海明威具有个人主义倾向和坚忍不拔的精神,他像着了魔似的热衷于战争和革命,并亲身参加过五次。他喜欢女人,先后娶过四个。在打猎、捕鱼、斗牛和击剑方面海明威都是能手,他寻求冒险,而且总是如愿以偿。世界就是他的舞台,暴力则是他永久的同伴。”他第一次离家远赴一战中的欧洲战场时,其实就是红十字会的一个救护车司机,有一次他被派去送补给,结果途中被炮弹炸伤。后来经过大大小小12次手术,从身体里取出了据说227块弹片,还有很多遗留体内拿不出来。他因此获得了嘉奖,而这段经历也成就了他的代表作《永别了,武器》和《太阳照常升起》。
    后来又参加西班牙内战,加入国际纵队。虽然西班牙内战的起因今天看来非常复杂和多元——具体大家可以看看斯坦利·贝恩的《西班牙内战》这本书——但佛朗哥一旦接受墨索里尼和希特勒的支持,他就不再是维护天主教的西班牙国内的一支军事力量了,而成为法西斯帐下部队。海明威本来就对西班牙这个国家情有独钟,当西班牙共和国宣布成立,“热爱共和国”的海明威便“在政治上始终一贯地站在她一边”,为了捍卫共和国,他献计献策,出钱出力,虽然身为战地记者但经常跟战士们一起冲锋在前线。1938年国际纵队无奈撤离西班牙,海明威是最后一批离开的战士之一。西班牙内战对他的创作影响巨大,他还为伊文思的纪录片《西班牙大地》撰写脚本和解说词,完成了一生中唯一的一个剧本《第五纵队》,创作了为他带来巨大声誉的《丧钟为谁而鸣》。
    二战时,海明威也没闲着,留下了非常多的传奇。摄影师卡帕,也是曾经参加过国际纵队的左翼战士,曾经在自己的二战回忆录《失焦》中写过,“海明威夹着苹果白兰地,军用夹克里塞着手榴弹,还煞有其事地配着汤姆森冲锋枪。”海明威作为战地记者本不该亲自参战,但他组织了一个游击先遣队,活跃在前线。盟军进入巴黎之后,海明威独立解放了两个著名的地方,一个是莎士比亚书店,一个是丽兹饭店,前者有书,后者有酒,都是海明威的挚爱。这两个地方在战前就是巴黎的文化地标,大家感兴趣去读《莎士比亚书店》和《旺多姆的丽兹》这两本书,里面不仅讲到海明威还讲到很多上世纪二十三十年代活跃在巴黎的那些著名的文人墨客,当然海明威自己的《流动的盛宴》也是不容错过的。
    
    二战期间的海明威
    关于海明威在二战,近些年还浮现出的一个说法是,他可能是个双面间谍。他在古巴招募了一支间谍小分队在太平洋海域上活动,搜集德国或日本海军的情报。当然,他召集的所有的小分队的成员,除了酒鬼就是乞丐,要不就是无业游民,所以很有自知之明地将这支队伍命名为“骗子工厂”。他让CIA相信他有能力提供独家情报,于是CIA跟他合作,并对有效情报提供报酬。但有效的不多,因为大多数情报是他添油加醋创作出来的。
    美国海军陆战队陆军军官和历史学家尼古拉斯•雷诺兹有一本“耸人听闻”的书,《作家、水手、士兵、间谍:欧内斯特·海明威的秘密历险》,这本书曝光了他在跟CIA合作的几乎同一时期也曾受到苏联内务部的招募成为苏联间谍。《间谍:克格勃在美国的兴衰》一书中也提供了史料证明了这一点,但据作者之一、前克格勃成员瓦西里耶夫说,海明威能力有限,没有提供一次有效情报。所以我感觉海明威基本上是把间谍身份当作一种冒险来经历的,没太当回事。但他这么作妖,也带来了后患。FBI头子胡佛非常讨厌他,也有海明威专家认为海明威之死与胡佛的步步紧逼有关。胡佛怀疑他与卡斯特罗有来往,对他实施过24小时秘密监控。
    海明威确实见过卡斯特罗,也同情古巴革命。他也习惯自称“古巴人”。他在离古巴最近、美国大陆最南端的key west小岛有家,在哈瓦那郊区也有家。2014年夏天我去了key west,2017年秋天去了哈瓦那,都专程去海明威生活过的地方打了一遍卡。2014年滕威老师摄于佛罗里达Key West海明威故居,六趾猫墓地。
    这就是海明威浓墨重彩跌宕起伏的一生。我从不掩饰我是海明威的迷妹。但作为一个女性主义者,这是很难以内在化的一种情感。因为很显然,海明威是个“直男癌”,对他而言,女人如酒,都是诱惑,都是享乐。四次婚姻还有曝光的和隐秘的各种艳遇和暧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一个行走的荷尔蒙。我们今天要讲的《白象似的群山》,据海明威的传记作家考证,背景就是海明威第一任妻子第二次怀孕的时候,海明威的那种复杂的心理——不想要这个孩子。但事实上他后来不仅没有留下这个孩子,也很快跟妻子离了婚。
    海明威与“迷惘的一代”
    上一讲我们大致了解了海明威的人生,这一讲来勾勒一下海明威所处的文学史语境。提到海明威,文学史上一定会牵出一个概念,就是所谓的“迷惘的一代”。大家以后在文学史考试也会经常考到。但这样的一个文学史概念其实并不具备多大的描述性和概括力,换句话说它的定义力是非常微弱的。为什么?因为没有一个团体、没有一个宣言说我们是“迷惘的一代”,它事实上源自一个玩笑,一个带有讽刺的、戏谑意味的玩笑。
    当时海明威在巴黎游历的时候,那里有很多他这种从美国来的文学青年,他们围绕在一个女人的身边,这个女人叫斯泰因,斯泰因是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女人,她非常喜欢文学,所以她的身边集结了一些这种文学青年,然后她经常资助他们。另外一个中心是伊兹拉·庞德,这是美国非常重要的一个意象派诗人。斯泰因和伊兹拉·庞德对当时的这些小青年影响非常大。一战时这些年轻人从美国远赴欧洲,他们本来是抱着保卫世界民主和和平的理想来的,但是他们到了欧洲之后,发现这不过是帝国之间争霸和瓜分这个世界的一种肮脏的、为了肮脏的政治目的的一场战争,与他们原来的那种理想主义的信念完全没有关系,所以他们感到失落,感到愤怒、感到被欺骗,那么这种迷惘的情绪,这种甚至有一点玩世不恭、破罐子破摔的一种情绪在当时那些在欧洲的美国青年人当中弥漫,他们普遍地酗酒,声色犬马。
    海明威有一次陪斯泰因去修车,到了汽车修理部,有一个小工磨磨蹭蹭,技艺不精,搞半天车也修不好,斯泰因就很愤怒,就去向修理铺的老板投诉,那么老板就很生气,就说这个小工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lost generation),大概就是骂他们除了混日子,什么事都不会干。斯泰因听了这话以后,就对海明威说,“你们也是迷惘的一代”,“所有你们这些在战争中当过兵的年轻人。你们是迷惘的一代”,“你们对任何事情都缺乏敬畏之心,你们活得醉生梦死……”这其实是对海明威这一代年轻人的一种嘲弄,所以海明威其实很不喜欢这个名字,他当时就顶嘴。
    后来海明威就在出版《太阳照常升起》的时候,在书的扉页上引用斯泰因的这句话,写着——“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他引用这句话其实是想说,你根本不了解我们在一战中经历了什么。结果这个反讽最后阴差阳错地变成了一个正面的概念来命名海明威这一代年轻人,这找谁说理去。所以我经常跟你们讲,每个概念都有它生成、流传的过程,重要的是我们去做一个知识考古,这个概念它是在什么样的情境下被生产制造出来的,又在怎样的情境下进行了传播,它的传播路径是什么,那么它被接受的语境又是什么,这过程中有哪些变形、重写……而不是像高中那样,教科书上有个概念就把它背下来,所以希望大家在学习中注意。格特鲁德·斯泰因
    话说回来,这一代年轻人,他们也给美国当代文学留下了最重要的文学遗产。除了海明威之外,还包括菲兹杰拉德,大家都知道他的著名的作品叫《了不起的盖茨比》,是那一代美国人的一个经典之作。八卦一句,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的交往也是一波三折。今天看起来“腐”味很浓,连菲茨杰拉德的妻子都抱怨过,海明威和菲茨杰拉德像一对情侣。但二人相遇的时候,是菲茨杰拉德出版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之后江郎才尽,而海明威的写作渐入佳境的时候。不可避免地,渐行渐远。不过海明威不断在作品中嘲讽菲茨杰拉德,比如《乞力马扎罗山的雪》,可能是二人最终断交的原因。伍迪·艾伦的《午夜巴黎》描述过他们的故事,我爱的演员抖森出演菲茨杰拉德。美国学者莱斯利·M.M.布鲁姆出版的《整个巴黎属于我》将巴黎时期的海明威扒了个底掉,看完以后即使是我这种迷妹也差不多粉转黑了。
    海明威是一位非常高产的作家,他几乎每年都有作品问世。我们看一下PPT,处女作是1925年的《在我们的时代里》,1926年发表了《春潮》和《太阳照常升起》,1927年发表了《没有女人的男人》,《白象似的群山》也是1927年发表的,1929年发表了他的名作《永别了,武器》,1932年《午后之死》,1935年《非洲的青山》,1940年《丧钟为谁而鸣》,1952年发表《老人与海》,1964年出版了《流动的盛宴》,1970年是《激流中的岛屿》,是他最后的作品。
    一般来说,教科书会概述出海明威两个最重要的创作特点,第一个是他的作品经常有非常突出的男性主人公,就是我们刚才说的硬汉。海明威的作品当中很多男人并不是他们生来就是硬汉,而是他们人生的角色任务是扮演硬汉,好像只有扮演硬汉才能完全地证明自己摆脱了阉割焦虑、成长为一个真正的男人。所以海明威的小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视为“成长小说”。我还记得吴晓东老师引用过美国学者菲利普•杨的《美国现代七大小说家》中关于美国成长小说的论述,“一切美国故事里最伟大的主题,就是天真遇上经验。讲天真的美国人怎样走到外面的世界,怎样遇见与天真完全不同的东西,怎样在路上被打倒了,从此以后便很难再把自己拼起来,回复原状”。
    在菲利普•杨看来,美国文学史上的很多经典基本上是描述这样一个天真遇上经验的故事,比如说马克•吐温的很多作品,像《汤姆索亚历险记》、《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种历险记(就是讲述)小男孩出门,在路上,然后逐渐成长。所谓成长是什么意思,成长就是你获得了经验,原来那些innocent的东西都不见了。再明确一点说,在我看来,这种成长就是原来内心当中、原来曾经单纯相信的梦或神话破灭了,这个梦是什么?可能就是美国梦。美国梦是个人成功、不断奋斗、不断进取,最后取得巨大成就、完成个人梦想的神话。但这是文化(或说意识形态)建构,现实中能实现所谓美国梦的人可能只是千万分之一。
    回到海明威这里来。海明威在他的小说当中(书写的)仍然是那样一个小男孩,当他出门,比如他从美国到了欧洲战场,他发现了世事无常,发现了战争的罪恶,但不同的是,他发现了这一切之后,写出“从天真遇到经验”这样一个成长过程的挫败感之后,又接着写了如何重新站起来。正如他在《老人与海》当中,大家都知道那句名言——“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可是你无法打败他,你可以从肉体上把我消灭掉,让我在这个世界上变成一骨灰一阵风,但是我的精神永远是站立着的”。在《永别了,武器》当中,他说“每一个人在世界上都受挫折,而许多人反而在折断的地方长得最好”。什么意思?我们的处世哲学是教大家要避重就轻,要知己知彼,不要以己之短去PK他人之长,我们总是要讲究策略,田忌赛马。
    但是在海明威那里,他反倒说,什么是你最弱的地方,你就要把它练得最强,如果你最弱的地方都变强,你这个人就无敌了。我举个例子,比如拉美传奇的英雄人物切•格瓦拉。他从小患有哮喘病,不应该做剧烈运动,但他却非要挑战自己的身体极限,不但小时候坚持参加各种运动成为运动达人,还骑摩托车漫游拉美,后来又成为游击战士,为社会正义与平等而战。这就很符合海明威的硬汉形象,他不是塑造一个成功的硬汉,而是塑造一个如何战胜挫折战胜自我的硬汉。罗伯特•乔丹,还有桑迪亚哥,失败甚至死亡都不可怕,即使在这种极端情境下仍要挺直脊背保持人的尊严,恰如约翰·斯坦贝克总结的,“他对写作活动的影响至深——反正比我能想到的任何人都多。他的写作只有一个主题——只有一个:人跟世上的各种强力(所谓的‘命运’)搏斗,鼓足了勇气去会会它们”。这可能是海明威作品经常入选中学生必读书目的原因吧,满满的正能量。
    但有的同学又会问了,既然海明威塑造了那么多硬汉形象,而且他一生大多数的时间都在以自己的方式诠释硬汉的形象,那么为什么他最后要选择自杀?对很多人而言,自杀可能是一种“懦弱”,弃世,基督教也是反对自杀的。即使是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也不能放弃生命,这似乎是某种共识。因此就世界范围而言,安乐死都是法律和伦理的难题。你们可能看过电影《深海长眠》,死反倒是比较难的事情。我前面讲过海明威多次在战争当中受伤,真的是遍体鳞伤,很多弹片在体内都没有办法取出来,酒精的麻痹作用只是暂时的,五十岁以后身体真的是每况愈下,我想他可能不想像海涅一样,经历八年床榻坟墓的晚年,所以自行了断。不过也有传记作家说他是不堪CIA的压力自杀的。
    其实死亡对海明威来说并不陌生,他非常喜欢“作死”,诺曼·梅勒说,离死亡越近他越有活力。比如去非洲狩猎,像名篇《乞力马扎罗山上的雪》就是他根据在非洲狩猎的经验写成的。据说他在非洲狩猎,有一次两天之内经历两次飞机失事,但两次都是奇迹般的生还。第二次失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他不行了,报纸已经登了讣告,类似“著名作家海明威飞机失事死于非洲”之类的。但他其实还在医院抢救,昏迷不醒,等他醒过来之后,发现媒体都长篇累牍地赞美他,怀念他,所以他还挺开心,他可能觉得死亡也没那么悲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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