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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剧”概念的一种解读


       关于“旧剧”“国剧”两个用语,我在此想作点儿民间性的俗解:“旧剧”之称始于清末,尤其是“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旧剧”这顶帽子始终冠在京剧头上,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才给它摘掉,改称“传统戏”。1948年,笔者考入四维戏剧学校学习,该校所排演的编创剧目均号称“新平剧”,如田汉编剧的《琵琶行》、《金钵记》,及同时期焦菊隐为北平艺术馆排演的《桃花扇》、《铸情记》,广告上都标明的是“新平剧”。待北平解放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的文管会接管剧校时,执行接管任务的官方单位,是“华北文化艺术委员会”下属的“旧剧处”。
    该处所管辖的主要是北平的平剧(京剧)、秦腔(梆子)和评剧(当时,北京五个剧种中的曲剧尚未诞生,实属北方昆弋的北昆还没组成)。可见“旧剧”之称竟存在了半个多世纪。“国剧”一词,学人中也一直存在异说,笼统地讲“国剧即中国的戏剧”,不错。但是后来就归属到“京剧”一家了。 它被称为“国剧”与其常年所用的语音有关。它主用的“韵白”是“中州韵、湖广音加京音”组成的,至今依然。
    “中州韵”即《中原音韵》。《中原音韵》常被人认作是河南方言,可能由“中原”二字附会而来,其实应是作者元人周德清以当时国都(元代大都,即今北京)的方音为依据的。已故戏曲学者杜颖陶先生说过:“周德清(挺斋)曰:‘韵共守自然之音’,又云‘以中原为则’……周氏所谓中原之音,不过元代所用的官话而已。官话标准,向来以国都所在的地方音为则,元建于大都,那么所谓中原之音,即是大都的方音了。”(见《北剧音韵考》,载于1932年1月《剧学月刊》创刊号第53页)语言学家王力先生在《汉语音韵学》中已有论述;戏曲研究家邵曾祺先生在《谈“中州韵”》(《上海戏剧》1961年第六期)一文中,也有同样意见,觉得可信。
    昆曲、京剧唱念的吐字发音都用的是《中原音韵》,也就是说都是向朝中的官话靠拢,因此受众面扩大了。地方官员进京述职,各地商贾来京谈生意,各地科考举子来京应试,都必须使用官话。由此而来,戏曲用的“中州韵”,他们都能听得懂,受众面大大扩展,戏曲传播开来,就有了市场,成为畅行全国的戏剧,故被称之为“国剧”便无异议了。拿四川的川剧作比,它的传统丰厚,剧艺精湛,造诣高深,然而它身处中国的西南边远,当时交通不便,蜀道难于上青天,不宜随意出川,只能偏安一隅,受众有限,怎能成为“国剧”呢?许多地方剧种都有这种情况。
    脱胎于徽班的京剧,原是50年前进京的徽调与汉调合流后,吸纳了昆曲和梆子的养分,经过50年左右的“去土增京、去粗取精”(季羡林语)的京化过程后而形成,以其时尚的风貌,受到清王朝当权者的青睐和扶植,也为民间所喜爱,是为“京城戏剧”和“宫廷戏剧”,影响极广。及至传播全国,名扬域内,被称之为“国剧”是实至名归。这也与中国始终是一个统一的国度有关。
    “国剧”的叫法,直至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在台湾尚未绝迹。许多关于京剧的出版物及报刊上,仍署名《国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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