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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鹏:解开文化选择的纠结


    
    
    文化选择的“老命题”与“新进展”
    近期,有关中国文化选择的讨论受到了广泛关注,反映了变革时代中国的内在需求。讨论重点是三个方面的问题:传统文化究竟是好还是不好?传统文化中哪些因素是好的,是值得继承的?传统文化是否应该成为现代化经济社会政治转型的渊源?从讨论的题目来看,似乎只是晚清以来中西文化之争的延续,是三个“老命题”。但考虑到各位论者的明确立场及其时代背景,可以发现有关文化选择的老问题实际上已经有了非常显著的新进展。
    所谓新进展,是指讨论文化选择问题的背景与争论焦点都发生了变化。在实践层面上,颁布宪法、采取选举的形式、以人民的名义、强调国家富强已成为文化选择的新的时代背景。事实上,二战以后,几乎所有的国家都制定了宪法,当然你可以说许多宪法只是“摆设”,但设立宪法本身就已经是一种普世价值的体现。选举也成为一种普世价值,无论是直接或是间接,无论是100%的得票率还是只有几千票的微弱优势;无论是用枪来对着投票人还是用钱来“砸”投票人;无论是执政40年,还是上台只有1个月,选举这个形式总是少不了的。从这一背景来看,当前的讨论已经跳出了“中学”与“西学”的“体用之争”,不同于一百多年前有关是否采取宪政、是否学习采用西方政治法律制度的争论。在价值层面上来看,讨论各方实际上明确或隐含地承认了一些普世价值。例如,谁也不会反对自由、平等、法治等现代价值的必要性,所争论的重点已经转变为以儒家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是否是这些普世价值的渊源,或能够有所补益超越。
    笔者的观察结论是,当前文化选择讨论的实质是试图“用文化替代信仰短缺,以传统论证权利安排”。前者反映了在信仰危机、信仰缺乏的普遍呼声中,对于中国人应该信什么的解答。除了佛教、道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等超自然信仰,一些人自然希望本土的儒家(教)和孔子能够被信仰,提供安身立命的依据。后者则体现了面对当前的或者是未来期望的权利安排,希望能够从传统文化中找到成立的证据,而非仅是西方的“舶来品”。更进一步来看,前者是一些人误以为基督宗教会席卷中国大地,因此要推出儒教(家)来加以抵制和抗衡,形成主流文化认同,造就思想文化及学术上的主体性;后者则是一些人很担心,如果采用宪政等通行做法,容易否定中国数千年的文明和自信,试图以传统儒学来重新界定民主、自由等概念,为宪政奠定本土基础。
    可见,要揭开文化选择的谜底,必须要深入透视文化的内核或实质是什么,文化选择与信仰短缺、权利安排这些问题的关系如何。只有为信仰短缺、权利安排找到合理出路,才能够真正跳出“中西之争”、“利弊之争”和“主次之争”。
    文化选择是为了适应竞争规则转变
    深入讨论的困难在于:文化一词的含义太过于模糊和宽泛。文化到底为何物?一种做法是将一国的经济体制、政治制度、法律规范、道德伦理、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生活习俗“捆绑”在一起,视为整体性的文化;另一种做法则是指一国在道德伦理、宗教信仰、语言文字、生活习俗某一方面的独特性。虽然同样使用文化一词,各方所指称的含义实际上有很大差异。例如,一方所说的“文化”是指“三纲五常”的伦理规范,另一方所说的“文化”可能是指“茶叶咖啡”等生活习惯;一方所说的“文化”是指“佛祖耶稣”等宗教信仰;另一方所说的“文化”则可能意味着“诗词影剧”的文学艺术。内涵的模糊和广泛往往使得许多利益诉求以文化面目出现,正如多少罪恶假自由之名而行,多少荒谬借科学之名而为。
    无论文化的涵义有多复杂,其所围绕的内核通常却是稳定的。这个内核就是一个社会所认可的竞争规则。任何一个国家和个人,在资源稀缺的情况下,都不得不展开对稀缺资源的竞争。凡是竞争,必然有其规则和获胜的准则,正如110米跨栏的是以同一时间起跑和速度来决定金牌归属,而举重则是以同一体重档次所举起的杠铃质量多者为冠军。
    在人类历史上,对于资源竞争的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以暴力强弱来竞争、以身份等级来竞争、以价格高低来竞争、以排队时间来竞争,等等。一旦一个社会的竞争规则形成了,政治制度、法律规范也会随之确定,相应的道德伦理、宗教信仰以及语言文字、生活习俗都会加以建构,用于对核心竞争规则的解释、论证、维护和修补。不用担心,在任何时代总有一些“识时务”的宗教领袖或者道德大师为当政者表明“天命”、“加冕”、“祈福”、“求雨”以及“教化万民”,相应的政教结盟也得以形成。那些非主流的“传统文化”则只能“隐姓埋名”地“靠边站”。
    例如,周天子在以暴力竞争规则夺得天下后,就要转变规则,以身份等级来分配资源。此时,“封土建国”制度和“宗法制度”就成为必然选择。围绕着这一新竞争规则,一些“软性”的“礼乐制度”也随之建立,祭祀信仰、语言文字、生活习俗也加以转变。一个宏观的整体的习惯、知识、信仰和法律一体化的“周文化”就此形成并传承。
    当然,任何竞争规则都不可能永远维持下去。在竞争环境改变后,竞争规则也得随之变化。春秋战国时期,竞争环境改变了,“七雄”和后来的秦王国成为采用新规则的领先者和优胜者。然而,秦以后的中国,尽管有几次“带着新鲜的血液的野蛮的侵入”,但大一统帝国所面对的竞争环境还是稳定的,竞争规则以及所谓的“传统文化”经过修修补补后还能维持。鲁迅先生将之称为“奴隶规则”,他描写到:“实际上大概是群盗如麻,纷乱至极之后,就有一个较强,或较聪明,或较狡滑,或是外族的人物出来,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且这规则是不像现在那样朝三暮四的。于是便“万姓胪欢”了;用成语来说,就叫作“天下太平”。”据此,他将古代中国分为“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在罗马帝国衰败和分裂后,欧洲的竞争环境出现了重大变化,为形成竞争新规则创造了机会。在1490年,欧洲的8000万人被分成了200个国家、潜在的国家、小国家和类似国家的组织等诸如此类的政体。在国家之间持续的冲突中,工业、贸易和金融在一些半自治城市发展起来了,阶级特权、农奴制和同业公会垄断逐步被自由交换的规则所代替。在这种新规则下,“出价高者得”成为获得资源的主要准则,而非传统的身份等级。同时,分裂也使得教会与政府分离,教会在一些地方放弃了大一统的正统地位,为宗教改革的自由思想创造了条件。最终,新教的改革家顺应了新的竞争规则,为资本主义提供了新的道德伦理、信仰方式以及语言文字、生活习俗。
    然而,文化与竞争规则之间并非简单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关系。由于竞争规则与特定文化的长期“捆绑式销售”以及“路径依赖”效应,在竞争规则改变后,道德伦理、宗教信仰以及语言文字、生活习俗却难以立即改变。特别是在创新不足的情况下,许多人还是倾向于沿用曾经的“百年老店”和“祖传品牌”。一旦制度规则与文化传统、信仰情感结合起来后,改良往往容易激变成势不两立的冲突和血腥残酷的暴力革命。
    晚清以来中国所遇到的“数千年之巨变”,所展现的就是竞争环境转变后构建新竞争规则的困境。当时古老帝国的局势如梁起超所说的“一羊处群虎之间”,变革竞争规则是无奈之举。例如,甲午战争前日本舰队司令伊东(佑亨)在一封给他当年的同学和朋友——中国统带丁汝昌的一封信这些写道:“贵国目前的处境……源于一种制度。你们指定某人担任一项职务时只考虑他的文学知识。这是几千年来的传统:当贵国与外界隔绝时,这一制度可能是好的。现在它却过时了。在今日的世界里已不可能与世隔绝了。”“您知道30年前日本帝国处于何等艰苦的境地,您也知道我们是如何抛弃旧体制,采取新制度以求摆脱威胁我们的困难。贵国也应采取这种新的生存方式。如能这样,就会一切顺利,否则它就只能灭亡。”
    晚清的改革者并非不愿意接受“战舰”、“火器”、“养兵练兵之法”,以及发展工商业、矿务业、交通运输业,甚至开议院,立宪政。但是竞争规则变更必然触动“尧、舜、汤、文、武周公之道”及“孔子之道”的“中学”。曾廉说:“变夷之议,始于言技,继之以言政,益之以言教,而君臣父子夫妇之纲,荡然尽矣。”他就是从传统文化受损的角度来反对变革的。
    改革派同样陷入了将传统制度与文化“大酱缸”一同倒掉的困境。在新文化运动中,陈独秀说:“要拥护那德先生(民主),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要拥护那赛先生(科学),便不得不反对旧艺术、旧宗教;要拥护德先生又要拥护赛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国粹和旧文学。”胡适也采用了包容一切的文化概念,他写道:“我们固有的文化实在是很贫乏的。谈不到‘太丰富’的梦话。……至于我们所独有的宝贝,骈文,律诗,八股,小脚,太监,姨太太,五世同居的大家庭,贞节牌坊,地狱活现的监狱,廷杖,板子夹棍的法庭,……究竟都是使我们抬不起头来的文物制度”。对于伦理道德方面,胡适也认为中国不如西方。他指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是一切有文化的民族共有的理想,决不是中国民族独有的理想。他认为中国固有文化中只有“最简易合理的文法,平民化的社会构造,薄弱的宗教心”三项有优长之处。
    然而,“出新”并不一定要彻底“推陈”,“除根”也不等于完全“斩草”。对旧规则和传统文化“打包”在一起进行混合批判必然会有失偏颇或者树敌众多。例如,在今天看来,繁体字有其可取之处,《三字经》当然有启蒙作用,律诗值得欣赏模仿,文雅的信件表达可以借鉴,修身养性应当提倡,打坐修禅会所有助益,即使八股文也并非一无是处。所以,当南怀瑾先生将文化定义为由言语、文字、思想(思维方式)、生活习俗四个要素构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批评中国人“搞不清也来不及搞清自己的文化,更搞不清西方文化,就莫名其妙地“杨柳千条尽向西了”!”
    如果说改革和转型一定要将传统的内容消灭,那当然是“眉毛胡子一把抓”了,如果说为了保留这些“国粹”而维护等级制度,则显然是“因小失大”。例如,民国成立之初,民众对剪辨抵触情绪极重。冯玉祥部下士兵,拒绝剪辨,冯亲自提枪监视。士兵们嚎淘大哭,终于剪掉了辨子。可见,习惯成自然给“文化革命”造成的阻力之大。
    “旧瓶装新酒”抑或“新瓶装旧酒”
    更为困难地是,在旧规则生存的人们还需要从旧文化中获得自己安身立命的依托,找到自己为人做事的准则。打破旧规则容易,建构新道德和新信仰不易。在文化创新不足的情况下,或者说与新竞争规则协调配套的“升级文化产品”或“替代文化产品”还没有成熟的时候。试图“毕其功于一役”显然是行不通。在这种情况,“旧瓶装新酒”或者是“新瓶装旧酒”往往受到欢迎。
    所谓“旧瓶装新酒”,就是将新竞争规则“嫁接”在原有的文化传统上,以求减少震荡,维持原来道德与心灵的平静。例如,康有为这位清末改革的“急先锋”,在辛亥革命后,他却积极提倡以孔教为“国教”,说“大哉孔子之道,配天地,本神明,育万物,四通六辟,其道无乎不在……中国能晏然一统,致治二千年者何哉?诚以半部《论语》治之也”。这并非只是保守愚昧,而是在信仰、道德和制度混为一体的情况下,
        
    
    
    他意识到如果“瓶子”打碎了,再好的“酒”也会弄脏,旧瓶子暂时还有用处。
    所谓“新瓶装旧酒”,则表面上采取全新的宗教信仰、伦理道德、语言文字、生活习俗,但其竞争规则的内核依然是原有的身份等级。洪秀全领导的太平军政权就是这种模式。从表面上看,太平军以“拜上帝教”为号召,砸烂孔庙和其他神灵,假托“天父下凡”,使用新的军制和话语,男女分营隔离。一个完全不同的“新瓶”横空出世,可惜地是,里面装的酒依然是几千年酿出的“老酒”,不仅更为“毒烈”,而且也更容易“醉人”。
    纵观近代以来的世界各国,为了适应新的竞争环境,大都经过了“酒”与“瓶”不同组合的阶段。实行君主立宪的国家保留了象征国家统一的女皇、天皇;采取民主制度的一些国家实现了与传统宗教的分离;在另一些国家则依然是政教合一,宗教领袖成为政治领导人。不过,总体来看,价格竞争规则已经成为共识,当外在的“文化品牌”与这一新规则相一致时,就会成为主流;当与新竞争规则背道而驰时,无论所推崇的文化品牌多么高贵、久远、新奇,也无济于事。
    多种类文化市场的分立与发展
    具体到中国社会,目前已经选择了以价格竞争为核心的市场经济这一新规则。在文化之“瓶”多元化的今天,应该如何解开“酒”与“瓶”的纠结呢?
    笔者认为,关键在于推动市场的分立与发展。也就是说,在大文化的范畴内应该分化培育出一系列不同的独立市场来。这些市场与权利安排为核心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相分离,有着自己的竞争规则和获胜准则。市场分立的好处是避免在文化选择问题上混淆是非,混水摸鱼,混为一谈。将简单的资源配置规则问题扯到民族特色上;将政治伦理讨论引入“道”“德”含义的不同理解上;将个人信仰权利纠缠到文化差异上;将言论表达自由等同于雅俗之辨上。
    具体来说,当我们将传统文化这个“大礼包”分门别类地分开后,至少包含了这样一些独立的市场:以超自然信仰为核心的宗教市场,以伦理规范为核心的道德市场,以欣赏品鉴为核心的文学艺术市场,以使用便捷为核心的语言文字市场,等等。
    例如,对于孔子、《四书五经》和儒家而言,通过明确在不同市场的归属,就会解决当前的许多争论。如果要以儒教的身份进入宗教市场和其他宗教一争高下,那就必须要有自己的超自然信仰(是神灵而不是历史人物孔子)和宗教仪式,并且按照非营利组织的模式运行;如果要以政治伦理的身份进入道德市场,那就要放弃自己的宗教身份,以伦理学的逻辑来争得一席之地;如果要以古代文学或史学的身份进入文学艺术市场,则要“屈从”文学评论和赏析的法则,加入“文学艺术排行榜”;如果要以古典语言的身份进入语言文字市场,则不仅要与现代汉语、粤语、网络语言竞争,还不得不与英语、日语、韩语同台竞技。当然,如果觉得风水市场来钱比较快,那就需要加入与周易八卦、风水大全之类产品的战团。
    总之,宣扬孔子、《四书五经》和儒家的人不能混淆自己的市场定位。如果您在宗教市场展示自己的政治伦理,在道德市场表演自己的历史久远,在文学艺术市场推销自己的古奥难懂,在语言文字市场吹嘘自己的社会功能,则只能是打乱仗。看到信仰短缺,就想担当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的重任;看到权利安排的转型,就希望能够充当“帝王师”,提供“理想型”。这样做,不仅影响了自身竞争优势的发挥,而且搞乱了市场规则,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对手”竞争。当然,各市场之间是并存相容的,一个人可以信佛教、讲孝顺、看大片,说英语,并不矛盾。
    至于小孩子是否要背《三字经》还是看《金刚经》,是喜欢孔子还是圣诞老人,是遵循“礼义仁智信”还是平等、自由、博爱,都在于个人选择。父母喜欢的并不代表未来,只有那些“九O后”、“OO后”的选择才决定不同文化的命运。
    一百多年前,蔡元培先生就明确提出“对于学说一仿世界各大学通则,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在全球化、多元化的今天,这一原则依然有效,不过还要加上“循市场分立规则,取价格竞争准则”。
    需要指出地是,竞争环境永远在变,竞争规则也不会停止。人们对于竞争规则转变的文化认知也会随之变更,一切“现代的”都可能会成为“传统的”。究竟哪些文化传统能够成为人们的选择,并不取决于其曾经如何辉煌,而是取决于其创新精神能否满足当下的市场需要。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