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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仪式唤醒生活


    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古时的音律大家弹奏之前都要焚香净手、沐浴更衣。后来在一堂语文课上,老师说:焚香操琴不仅仅是以示风雅,也不仅仅是表示尊敬,更多的是追求一种仪式。
    小王子想要驯服狐狸。“你每天最好在相同的时间来”,狐狸说道,“比如,你定在下午4点钟来,那么到了3点钟,我就开始很高兴。时间越临近,我就越高兴。等到了4点,我就很焦躁,会坐立不安;我就会发现幸福的代价。但是,如果你随便什么时候来,我就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该期待你的到来,我们需要仪式。”“仪式是什么?”“它使某个日子区别于其他日子,使某一时刻不同于其他时刻。”
    人生于世,就像在一条漫长的河流里漂泊,而仪式感大概就是这条河上的灯塔吧。
    我是个从小到大都追求仪式感的人。我喜欢在做的事情前加上“第一次”和“最后一次”。比如,对我来说,洗衣服是件很痛苦的事情,即使是用洗衣机。但假如它进阶为:“2017年最后一次洗衣服,不能把风霜尘土带进2018”,那我会很乐意而为之。
    当某种行为周而复始,不再具备初始的意义,那么仪式感会是巧妙的唤醒方式。
    “人是意义动物。”我深以为然。从小到大,无论和谁吵架,无论错在谁,和好的时候,我一定要说对不起。和好朋友突然冷战,又突然和好,两个人走在校园,总觉得有些别扭、不自在。想要开口却又不好意思。所以一回到班里,我立马写了道歉的小纸条。当他拿着纸条冲我笑的时候,顿时有种云开月明的感觉。
    写纸条的时候,开头或结尾,我一定要画一个小太阳。总觉得,小太阳所到之处皆有光;墨水的味道和阳光的气息才更般配。过度追求形式虽然不怎么棒,但总比懒得走过场要好得多。
    初中起,我的课桌上、床头或者宿舍墙上,凡是抬头能看见的地方,一定要有一张照片,或是家人,或是朋友,它们会提醒着我,我的生命仍还鲜活,我还有在意的人,而他们也挂念着我。
    当我们想要重新开始,想要与过去告别,仪式亦必不可少。
    在一部电影里,主人公为了摆脱朋友不辞而别带来的痛苦,跑步跑了3年两个月零14天,直到自己能更好地开始。在另一部小说中,主人公坚信只要自己走,朋友就会活下去。这种由信念聚集而成的仪式,是对过去的告别,是对现在的反思,也是对未来的期许。
    (摘编自11月21日《广州日报》,原题为《仪式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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