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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朴书写鄂伦春族的历史——读诚然长篇小说《白那恰》


    
    上世纪50年代,王肯老师创作了一首叫《鄂伦春小唱》的歌曲:“高高的兴安岭一片大森林,森林里住着勇敢的鄂伦春,一呀一匹猎马一呀一杆枪,獐狍野鹿满山遍野打也打不尽。”歌曲以强劲有力的旋律、生动形象的歌词,非常准确地传达出了鄂伦春人的生活形态和精神品格。而现在,作家诚然怀着对鄂伦春族的深情与热爱、理解与尊重,以史诗般宏阔的豪迈叙事,用他的小说《白那恰》为这个淳朴善良的民族谱写了一曲优美的生命赞歌。
    清光绪年间,鄂伦春一个部落,为了离开流行天花的穆昆,在首领莫日根的带领下,开始了漫长的逃亡。时光流转,经历了无数灾难,终于完成了一次次迁徙。小说描写的就是迁徙途中发生的故事。通过一个部落的兴衰,全面展示了鄂伦春民族的传奇历史。作者避开了关于历史的宏大叙事,把历史、传奇放入日常的现实,在每一天实际的日子里完成叙述,与那些激烈地表达仇恨与杀戮的作品相比,更加具有亲和力。作者像一个沉稳老到的画家,将鄂伦春人那一幕幕看似平常却又像一串串亮闪闪的互相关联的珍珠似的故事,连缀在一起,绘出一幅幽深淡雅极富禅意的唯美画卷。
    很多人都曾被大型原生态歌舞演出《云南映象》所打动,那种未经俗世污染、最接近生命本真的原始与纯粹,非常令人震撼。而小说《白那恰》中所保持的那种原始粗粝的状态,那种来自森林山野的毛茸茸的触感,是“云南映象”在文学上的另外一种表达。这种原汁原味的小说,真是特别珍贵,它不矫揉造作,不耍花拳绣腿,朴素平实地讲述着它的故事,如出水芙蓉般的清丽。
    作者对于鄂伦春族的了解与认识,不是普通的熟悉,而是一种水乳交融、血肉相连的凝合。书中的整体气象、语言风格、民俗民风民情,都非常有特点。如果不看作者简介,你一定会以为这是鄂伦春人自己写的作品,作者如神灵附体般地进入到了鄂伦春人的生活,也进入到了他们的精神世界,触摸到了他们的灵魂,这使他的作品像是从他们身上生长出来似的自然天成,完好地再现了鄂伦春原始部落的生存状态,抒写出在那个时代里属于这个民族的心灵史。
    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感情。小说中所表现的鄂伦春人的爱,除了爱情、友情,还有人与自然之间的感情。作为一个以狩猎为生的民族,人与自然特别是动物的关系更为特殊和复杂,作者在这里所表现的是那种为了生存而无奈选择中所透射出的人性:“一想到打鹿胎,她就会联想到女人怀孩子,她不忍心看见母鹿和胎儿一起被打死。”“她觉得这座长满白桦树的雪山有一种圣洁感。”这是对自然的敬畏。“他常常把这座山里的东西看作自己的亲人,也会把亲人看作这山里的什么,他也会把山里的一切看成神。”这是天人合一的思想及对自然的依恋。
    熊,对于鄂伦春人来说,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动物,有这样一个古老的传说:“遥远的过去,有一猎人被一只母熊抓去,同居几年生下一幼熊,后来猎人逃走,母熊气急了,把幼熊一撕两半,一半扔给猎人,一半抱在自己怀里,随母熊的是熊,随猎人的成了鄂伦春人。”于是,鄂伦春人坚信,熊就是他们的祖先,他们管熊叫雅亚,吃熊肉时,要先学几声乌鸦叫,把吃肉的事赖在乌鸦身上。
    人与动物那种又亲密又矛盾的复杂心理,在书中一个叫“葬熊”的章节里,作者有非常细致深入的描写。他们给熊做的是风葬:“就像为乌力楞的老人送葬一样,人们把熊骨放到用柳条编的棺材里,把熊棺抬到树林子里,让人们把熊棺架到树上面。”他们围着熊头和熊骨跳斗熊舞,然后一起唱歌:“是你喜爱我们才成长,古落,我们要摸你的骨风葬你,你要走两山中间的路,你年年要让我们见到你,你年年要喜爱我们打着你。”这就是鄂伦春人眼中的熊,与他们血脉相连,像高山与河流一样,互相缠绕,生死相依,不可分割。
    “迁徙是一种求生式的逃亡或者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独特的生存方式使鄂伦春人身上具有一种非常神秘的色彩。或许早期森林山野中生活的艰辛,让他们把内心美好的期望寄托于他们想象中的山神身上,比如,对于白那恰的祭拜,当他们外出狩猎前,他们向它祈求平安与收获,待他们狩猎归来,他们会再次祭拜,感谢他赐予的猎物。而萨满在他们看来,就像雨后天边出现的彩虹,是沟通阴阳两界的一座桥,它能把那边死者的讯息传递给这边的生者,看得见,摸不着,美丽、真实又虚幻,安慰疾病或灾难中痛苦的身体与心灵。
    这是一部以近于白描式的写实手法创作的小说,叙事从容大气,内容仿佛东北那黝黑的土地,辽远厚重。随着部落的一次次迁徙,小说情节一步步地展开,这时,作者就像一个空中摄影师,从各个角度和层面讲述他们迁徙中发生的种种传奇:围猎捕鱼、婚姻爱情、抗击罗刹、枪杀腐败骁骑校、雪灾等。
    这部小说虽然是典型的男性叙事,硬朗中也偶尔充满柔情。书中塑造得最为出色的是吉若。这是一个美丽聪慧的女子,她出生时母亲去世,从小与父亲一起长大。后来,她心爱的男人因为血缘关系无法与她成婚,后来又在抗击罗刹的战斗中死去,她背负着个人的苦难。当族人需要她做萨满时,她义不容辞地拿起了萨满鼓;当首领离世让她做整个部落的首领时,她又勇敢地承担起这个重任,率领族人顽强游走于森林山野之中。作者把内心深处最柔美的感情及对女性的美好愿望毫无保留地倾注在吉若身上,使她在书中的形象特别光彩夺目。
    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在创作过程中,始终把自己隐在幕后,把舞台交给小说里的人物,表达他们的欢乐与悲伤。那种无我之境的随意、物我两忘的老庄思想、充满禅意的象征和隐喻时时弥漫在字里行间。
    书中关于鄂伦春族独特风俗的描写,比如:水葬、树葬、骨卜、记事绳、抓嘎拉哈等,除了故事和情节的需要,还极具历史、人文、民俗学等重要价值。
    由于鄂伦春族生活在大小兴安岭地区,所以书中除了鄂伦春语,还有很多东北方言,这些幽默风趣的东北话,使小说语言更加形象生动,像夹杂着雪花的旋风扑面而来,清新、鲜活,对于表现人物性格特别有效。叙事也是这样,几个动词就能够把一个场面或事情交代清楚,且活灵活现,极富动感。很多场景充满了画面感,有的地方写得特别有感觉和味道。如,“代苏荣在沟塘的深草里走得很快,在过草塔头的时候,枯草那么密,那么高,他在一个个塔头上轻快地跳跃着。那又是一种力量的踩踏,当他踏过之后,草塔头上的枯草都被他踏出一个个深坑。”文字非常含蓄优美。
    一些微小的细节可看出作者非常注意对日常生活的观察,比如这段描写:“树洞口烂木茬上挂了一层白霜,这准是熊喘气形成的。”
    作者在后记中说,从2000年就开始准备这部作品了,除了查阅大量资料,几乎走遍了北方分散在各地居住的猎民乡村,采访了百余位鄂伦春族老人。从2005年写作第一稿,到2010年终稿,加上前期准备,可谓十年磨一剑。书中所表现的鄂伦春人那种强大旺盛的生命力,那种不畏艰险、敢于搏杀的勇气,以及美好真诚的品格,对于生活在今天的我们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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