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至24日,2018年澳大利亚文学周系列活动在中国多个城市举行。文学周期间,澳大利亚作家理查德·弗兰纳根、亚力克西斯·赖特、菲奥娜·赖特、夏洛特·伍德等与中国作家和学者就文学创作的不同问题展开交流。3月17日,布克奖得主理查德·弗兰纳根与中国作家余华围绕历史题材小说的叙事和创作传承等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余 华:今年澳大利亚文学周介绍了四位作家,但很遗憾我只读过理查德·弗兰纳根的《深入北方的小路》和亚历克西斯·赖特的《卡彭塔利亚湾》。当读完一部了不起的小说后,要想口头复述小说中的某些内容时,你就会发现精彩的东西都溜走了,很难复述,《深入北方的小路》就是这样的作品。这部小说的时间是错位的,有现在也有过去,过去也有不同的时间,所以小说中有现代的人物也有过去不同时间里的不同人物,但主要人物都在第一章的回想中,或是那种恍恍惚惚的回忆里边出现。当我读第一章时,就被弗兰纳根叙述的分寸和对节奏的把握吸引了,非常美妙。作为作者,他一直都想打开这部小说的门,寻找他的路通往什么地方。第二章以后,故事一下子打开了。我自己最钦佩的是第三章,从写作角度来看,第三章是最难写的,弗兰纳根写到澳洲的事情,还有在东南亚修铁路,饥饿、疾病、瘟疫流传,各种各样的生活……从弗兰纳根选择写什么,又怎么把这些东西表现出来,你就知道这家伙是个了不起的作家。 理查德·弗兰纳根:我最开始读余华作品时,也是深受震动。我觉得余华作品中具备了非常多当代文学的优秀品质,而且这些品质是现代很多西方文学作品所不具备的,特别是他的故事。他小说的故事性非常吸引人,有张力,能在一开始就迅速抓住读者不断地阅读这个故事,而且往往是把故事读完才能真正感受到他深厚的写作功力和独运匠心。余华的书让我觉得真正好在哪里呢?他有一种西方作者现在所不具备的共情。我记得契诃夫曾经说过,真正好的作家应该是生活在黑暗中的,他们应该和那些命运不太好的人共同相处,来了解他们的情绪,这样才能写出好的作品。就好比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作为一个好作家,你必须要了解这些人的处境,才能更好地写出优秀的作品。我阅读的余华的第一部作品是《活着》,第二部作品是《十个词汇里的中国》,他通过自己的童年回忆和对琐事的描写以小见大,充分揭示了过去50年中国深刻的发展与变革。我有一个问题给余华,我知道威廉·福克纳对你的写作产生了深刻影响,其实他也对我的写作风格的形成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那么我想问,福克纳对你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哪里? 余 华:威廉·福克纳是我的第三个老师。我很年轻时走上写作的道路,在写作的每一个阶段都会遇到不同的困难,其中困扰我的一个最大的困难就是心理描写,我不知道如何过心理描写那关。因为当一个人内心平静时,他的心理是可以描写的,但平静的心理是不值得去描写的;但当一个人内心动荡不安时,是值得去描写的,你却发现写几万字都描写不出来。后来我读到了威廉·福克纳的一个短篇小说,小说里一个人把另外一个人杀了,看着尸体倒在美国南方的泥土上,阳光下血在流淌,又看着刚刚生下孩子的女儿的样子,那个人的心理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威廉·福克纳写了很长的一段,方法很简单,他把用杀人者麻木眼光所看到的事物罗列出来。我发现杀人者内心的状态被非常准确地表现出来了。为此我又去读了以前读过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里面有好几页关于拉斯柯尔尼科夫杀了老太太以后状态的描写,没有一句心理描写,全是动作,但表现出那种紧张、惊恐不安。威廉·福克纳教会了我如何对付心理描写,心理描写这个词是不存在的,是不写小说的教授虚构出来吓唬写小说的人,威廉·福克纳给我的帮助就在这儿。 理查德·弗兰纳根:威廉·福克纳给我最大的震动就是他对于平凡的小人物的描写,哪怕是再微不足道、往往被遗忘的人物,在他的作品中都展示出丰富的内心以及复杂的情绪,在他作品中,再平凡的人、再小的人物都保有尊严。 我来自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那是一个岛屿,离澳大利亚其他地方最近也有100公里远。我住在热带雨林的一个小镇上,镇上只有200余人,主要以矿业为生,大多数是二战后逃到这里的难民。我成长过程中,身边没有一个人是作家,也没有人认识所谓的作家,当时我们都觉得作家只有那些欧美人才能当。读了那么多欧美文学作品后,我觉得似乎只有小说里那些欧美人的生活才重要,我们的生活好像就没那么重要,因为此前从来没有人会描写塔斯马尼亚的生活,没有人去描写我们生活中的悲喜与起伏。威廉·福克纳和我,还有余华,有一个共同点:我们都是南方人。威廉·福克纳来自密西西比,一个当时在美国也不太受重视的地区。当我读到和我有类似背景的福克纳的作品时,我发现原来自己也可以像他一样描述我的生活。 福克纳的作品通过简洁的语言呈现出不同人物的不同状态,这一点我在余华的作品中也体会到了。在他的小说中,可以轻易分辨出哪句话是谁说的,每个人物各自有怎样的特色,读起来好像挺容易的,但写起来真的很难,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能完成。 刚才余华说有三位老师,其他两位老师是谁? 余 华:第一位老师是日本的川端康成。我在20岁时读到了他的短篇小说《伊豆的舞女》,给我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可能那时我也很多愁善感,此后就迷上了川端康成,一直在读他的小说,向他学习写作。阅读和学习了大概四五年以后,我发现自己的小说越写越差,没有自我了,川端康成对我来说已经不是翅膀,而是捆住我的枷锁。我掉到了川端康成的陷阱里边,但我运气很好,当我在川端康成的陷阱里大喊救命时,卡夫卡从旁边经过,一把把我拉了出去,他是我第二个老师。 我最初读的不是卡夫卡最著名的《变形记》,而是《乡村医生》。我读完后就傻了,心想,书里的一匹马想有就有,想没有就没有,那么的自由,我就知道该如何写作了。卡夫卡教会我的不是写作技巧,而是教会我写作是自由的,这个比什么都重要,从此以后我越写越自由。但我现在还是非常感谢川端康成,当我刚走上写作道路时,花了四五年训练自己如何描写细部。细部是非常重要的,无论小说的结构是大或小,线条是粗还是细,都不能缺少细部。小说有生命力的重要部分都靠细部传达。我们经常会读到这样的小说,情节编得天花乱坠,但读完一点感觉都没有,就是因为它缺少细部。 我记得很有意思的是,大概是2008年,我去日本为《兄弟》做宣传,对采访我的记者说,川端康成是我的老师。那些日本记者觉得川端康成的小说那么优美,你的小说……我说那不就是粗俗嘛,粗俗也是小说的风格。他们承认粗俗是小说的风格,但他们想不通我怎么会是川端康成的学生。我告诉他们,当一个作家对另外一个作家产生影响时,就好比是阳光对树木产生影响一样。重要的是,树木受到阳光的照射后,是以树木的方式在成长,而不是以阳光的方式在成长,所以川端康成就教出了像我这样的一个学生。 理查德·弗兰纳根:我最开始写作时,觉得必须要有很好的写作技巧和高深的写作功力。但后来我发现在写作上还有更重要的因素。任何成功的作家,他们是通过语言和作品传达出他们的内心。这说起来容易,但实际上做起来很难,很多作家并不能真正的以他们的手写他们的心。我觉得每个作家都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试图探索怎样真正呈现心声。 确实,不同的作家多少会对其他作家产生影响。我记得博尔赫斯说过,每一位作家都会产生属于他自己的影响力。卡夫卡对我也产生了很深的影响,我读过他很多的小说,其中一篇是《在流放地》。我所居住的塔斯马尼亚,在历史上有一部分属于英国殖民地,曾被英国当作政治犯或反动分子的流放地,所以现在塔斯马尼亚土地上所居住和生活的,要么就是流放犯的后代,要么就是原住民的后代,而原住民在历史上也经历过大屠杀。这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经历了不同的苦难,之后100年中他们以及他们的子孙后代因此深受影响,我从小就一直生活在这段历史上的阴影中。我喜欢卡夫卡的《在流放地》,在这个故事中,一个男人进入了一个殖民地,到了那里的人身上会被打上非常多的图案和文身,告诉你犯了什么罪名,但你并不知道所犯何罪。在读这部作品时,我看到故事里的人物身上被印满欲加之罪、而他自己也不能理解这些罪名时,不禁想起自己从小到大生活的这片土地以及我们所经历的事情。卡夫卡对我的启示就是,在你要揭露现实的时候,未必需要从现实的角度出发,有时候从非现实的角度来写,能够更深刻地揭露现实。 余 华:我有一个问题。因为《深入北方的小路》并不是写你成长的塔斯马尼亚的书,它写的是二战的故事。哪些书写了你成长的地方? 理查德·弗兰纳根:除了这本,其他的书比如我的第一部小说《河流领路人之死》,还有《一个巴掌能拍响》《古尔德的钓鱼书》《欲望》等都是关于塔斯马尼亚的。 我想先解释一下我的写作方式或习惯。完成一部作品后,再写下一部新作品时,我总希望突破自己,我不愿意重复自我,但我知道有些作家在一部书或是成功之后,都会走老路子。我觉得作为作家,写的一字一句都是务求传达我们的心声,当然作家有高超的写作技巧来传达真实的声音,但如果每一本书都写得比较类似,最后原本的真实可能就会变成谎言。所以,如果作家觉得写作轻而易举时,写得往往都未必是真实的。 我一开始并没有想写《深入北方的小路》这部书。二战时期,我父亲不幸沦为日本战俘,被带到缅甸去修缅泰死亡铁路,我们也就成了“死亡铁路的孩子”。这段死亡铁路的经历深刻影响了我的童年生活,我们会听父亲说起以前的故事,我父亲因为这段经历也会有些怪异行为,他最后对物质上的成功没有任何兴趣。我很怕写这本书,写好它太难了。但后来,我内心有个声音越来越强烈,明确知道我必须写这本书,如果我不写的话,我可能写不出别的作品了。我前后总共花了12年,最终写成这本书,我总共写了5个版本,这5个故事中的人物不同,剧情和写作技巧也不一样。 写作时还有一个声音告诉我,要在父亲在世时完成,当时我父亲已非常年迈,留给他和我的时间不多了,这赋予我写这部小说的一个新动力。 我有念头写这本书是在悉尼。那天天气晴好,我走在悉尼港的一座桥上,可以看到海面上发着光。我想起父母以前说起的一个故事。有一个拉脱维亚人,战后住在我们生活的小镇上。这个人在二战期间被迫离开家乡,战后发现他的家乡已经夷为平地,妻子也已经死了。这个人一开始不愿意接受妻子死亡的事实,花了两年时间,在东欧不同难民区奔波,试图寻找妻子。最后,他不得不接受妻子死亡的现实,来到澳大利亚,来到我们的小镇上,和一名当地女子结婚。1957年,这个拉脱维亚人来到悉尼,有一天,在人潮拥挤的街头,他看到了他以为已经死去的妻子,妻子左右手各牵着一个孩子。在这个时刻,这个人需要做出一个决定,他到底要不要和他的妻子相认…… 印象中,这是我从小到大听过的最动人的爱情故事了,在这个故事里,我认识到了爱其实是有条件的,为了爱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而且往往得不到回报。 在那天走在悉尼港的大桥上,我设想的故事的主人公也走在这样的大桥上,发现了他失散多年的妻子。当时我想象了这个人物的情况,灵光一现,我迅速跑到桥边最近的一个酒吧,我随身没带纸笔,就问酒保借了一支笔,在垫啤酒的垫子上写下一个草稿,这个草稿后来形成了文字,也出现在小说里。 在漫长的写作中,我有过迷茫,也有这样的灵光一现,直到抓住爱情这个主线,我才真正把故事写下去。在我完成书稿,把它寄给出版商之后,我去看望当时98岁的父亲。父亲问我,书写的怎么样了?在我告诉他书完成之后的当天,我的父亲去世了。 余 华:弗兰纳根在这本书结尾写到,书中写到爱情的笔墨并不多,但是令人难忘。 主要人物埃文斯是一个军医,他有一个妻子叫埃拉,但他真正爱的是他叔叔的妻子艾米。埃文斯在缅甸战俘营里收到的惟一一次来信是妻子埃拉给他寄的一张旧报纸,写他叔叔的酒吧和旅店被火烧了,埃拉骗他说艾米和他叔叔一起死了,所以埃文斯一直以为他深爱的女人已经死了;艾米也被骗以为埃文斯死在战争中了。回到澳大利亚很多年后,埃文斯已经是一个战争英雄和著名医生,接下来就是弗兰纳根所说的悉尼大桥上的情景,写得非常精彩。中年发福的埃文斯看到艾米一手牵着一个孩子走来,他迎上去。这段花了很多笔墨,弗兰纳根处理得很好。他们居然擦肩而过。埃文斯已经完全认出这是艾米,但是他可能以为那两个孩子是她的女儿,但其实那是艾米的侄女,而且艾米已经生病了。 我特别喜欢弗兰纳根用了那么多篇幅、那么多语言去描述和铺垫埃文斯重见艾米时的激动,那种难以自控的情绪,但迎面走过去居然是擦肩而过。这是一个大作家的处理。 理查德·弗兰纳根:小说的写作和新闻写作或者是记实写作很不一样。写作的目的不一样,读的目的也不一样。在读或写的时候,我们都知道小说只是一些故事,只是作者的一些想法。虽然作家通过小说可以呈现人类社会和生活中一些复杂神秘的部分,但最重要的是,在小说中,我们只会抛出问题,却不会给出答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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