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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参与 更好保护


    
    志愿者从商家手中抢救出长城碑刻,并送到文物部门。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支持文物保护工作,今年4月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召开之前,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就文物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走出一条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格局,让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的渠道更加广泛、更加通畅,让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人民群众,让文物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增强,让中华文物促进中外文化交流的作用进一步发挥。这是国家文物局和社会力量共襄文物保护盛举的指导思想和根本遵循。
    我国文化遗存丰富,不仅数量众多、品类繁芜,而且遍布祖国大地。只有动员更多的村民、乡民、市民参与,才能形成人民群众保护文物的千堤万坝,才能更好地保护文物。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面貌改观提速,三年一新城,五年一新村,如何处理好新貌与故体的根魂关系,在人民群众新生活的物质空间中,保留下乡愁别绪、城市记忆、千年文脉的精神空间,不仅要求国家文物局要有责任担当,也迫切呼唤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迫切呼唤有识之士的群策群力。
    多年来,国家文物局始终把社会力量参与置于文物事业发展的重要位置,把社会力量看作文物保护的主力军和生力军。在四川羌族碉楼维修、新疆坎儿井保护等工作中,动员并依靠民间艺人、当地群众参与,实现了少数民族文物的更好保护;今年,国家文物局为长城沿线3400余名长城保护员发放了证件,定制了巡查服装,一个众志成城的保护格局正在形成。
    文物是中华民族跨越时空的共同财富,肇始于祖先,承接于今人,传之于子孙,保护好、管理好、利用好、传承好文物是每一代中国人的历史使命。从这个层面讲,国家文物局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都是文物保护的责任主体,彼此目标一致,只是分工略有不同。国家文物局将不断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的法律建设,开源辟流,疏通渠道,在文物保护维修、博物馆建设、购买社会服务等方面,为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政策支持。
    常言道,“一人踏不倒地上草,众人能踩出阳关道”。文物保护需要社会力量的更多、更广泛参与;符合国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需要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开拓。首届“更多参与,更好保护”论坛的成功举办,正是审是审时度势、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的有益尝试。
    (李韵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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