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少有诗人能如英国早期浪漫派诗人罗伯特·彭斯(Robert Burns,1759-1796)那样,无论是在自己的祖国,还是在世界各地,都能受到如此众多人们的真挚爱戴与景仰。研究者弗兰克(Frank Ferguson)和安德鲁(Andrew R. Holmes)指出:18、19世纪英国北部的一些地区,“许多家庭只读两本书,一本是《圣经》,另一本就是《彭斯诗选》”。2009年,在彭斯诞辰250周年之际,世界各地有900万彭斯迷以组织“彭斯之夜”的形式纪念这位值得尊敬的诗人。以彭斯的诗歌《友谊地久天长》(Auld Lang Syne)为歌词的歌曲,流行于世界各地,至今,在我们的国家博物馆和国家图书馆,每天临近闭馆时段为告别观众或读者所奏响的乐曲,也是这首《友谊地久天长》。彭斯在世的时间只有37年。从1786年7月,其出版第一本诗集《克尔马诺克诗集:主要使用苏格兰方言》到1796年7月,其因贫病交加而离世,这中间也不过十年,而根据1969年牛津版《彭斯诗歌全集》记载,彭斯留下的诗歌有632首。他诗路广,除了写抒情诗,也写叙事诗、讽刺诗等。彭斯的诗歌被翻译成了四十多种语言,其中的许多诗篇,已为我国读者广泛传诵,有些已经脍炙人口。 彭斯肖像 彭斯的诗歌大部分都是临时的即兴之作,鲜有静心构思、全力以赴的鸿篇巨著,然而却具有如此强大的时空穿透力,能够经年累月传诵数百年,而且雅俗共赏,其故安在? 我们尝试以彭斯早年的人生足迹及代表性诗作为例,探讨其浪漫主义诗歌的肇始之因。 彭斯出生于苏格兰乡间一个贫苦的佃农家庭,是家中的长子。父亲为人耿直,笃信基督教长老会教义,重视子女的教育,曾和邻居们一起请了家庭教师约翰·默克罗兹教子女文化课,他自己则引领孩子们阅读《圣经》,并教授地理、文法。彭斯的母亲生来一副好嗓子,常常引吭高歌。姑姑也常来讲故事,唱民歌给孩子们听,彭斯由此而接受了有关信仰的早期教育,接触到了丰富的民间歌谣资源,并为日后在贫困的劳作中行走于诗歌的殿堂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彭斯在其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克尔马诺克诗集:主要使用苏格兰方言》的献词中写道:“苏格兰的诗神选中了我,让我在祖国的土地上耕耘的同时,亦能成为有预见之明的行吟诗人,苏格兰诗神赋予了我能量与才气。”彭斯于1783年4月开始写的《农事笔记》(farming memorandums),是最早体现他具有“行吟诗人”的才气与能量的文字资料。这一时期,父亲威廉·彭斯因与农场主对土地租赁条件见解不同而发生了争执,陷入一场官司的困扰,很难一如寻常地照管家务,把家中的这本《农事笔记》的记叙工作交给了彭斯。 《农事笔记》原本是苏格兰地区的农户用来记载家中日复一日有关农耕的一些事项的记事本,其写作方式因人而异,但认为顺应季节与天气的变化,依据农作物本身所具有的特点,适时播种与收割是重要的记叙,这体现了一种对土地与农耕的尊重,《农事笔记》的传承也是苏格兰地区的一种文化传统。所谓传统,也就是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因为祖祖辈辈代代传递,家家户户耳濡目染,即使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人也能自然而然受到陶冶,潜移默化中价值观于焉形成。彭斯常常在记载与农田中的劳作相关的事务同时,在结尾处记录一些自己心仪的先哲文人的警句格言,写下灵感来临时的歌词与诗篇草稿,也记下自己对生活反省与沉思的心得。这本《农事笔记》对于彭斯诗人气质的早期养成及创作才能的发挥,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彭斯创作于1774年秋季丰收时节的第一首诗歌《呵,我爱过》(O Once I Love’d),最初也应该是记载于类似这本《农事笔记》的家庭笔记本。那一年,彭斯15岁。13年之后,彭斯于1787年8月2日在致约翰·摩尔医生的信中有一段话说明了写这首诗时的情形: 你知道我们乡下的习惯,在收获季节总让一男一女做伴去劳动。在我15岁那年秋天,同我做伴的是一个只比我小一岁的迷人的姑娘,我很难用我有限的英文描写她的美…… 她有许多叫人爱的地方,其一就是她有会唱歌的甜嗓子。有一支歌她经常爱唱,我利用那个曲子,第一次试着写了有韵脚的歌词。 苏格兰的小山村里,田间地头司空见惯的情景,似乎微不足道,却在彭斯的心中激发起了美妙的情感,“他把内心的东西宣示了出来,不是受了外界的虚荣或利益的召唤,而是因为内心洋溢,无法缄默”。出道伊始,彭斯就这样用家乡质朴的歌喉真诚地传递出了自己内心的声音。此时,彭斯作为由苏格兰的诗神所选中的“行吟诗人”所独具的资质已初见端倪。 在收入了这本诗集的《佃农的星期六晚上》(The Cotter’s Saturday Night)这首诗的第二段,诗人写道: 困乏了的佃农也停止干活, 一周的劳动今晚告终, 他收拾好铁锹和大小锄头, 盼望明天能够休息放松, …… (《佃农的星期六晚上》,第二段,第1-4行) 这一段描述,正如诗人在第一段“开场白”中所吟唱的,“不是诗人为求赏而捧场”,而只期望能得到“好友的重视和夸奖”,为了好友才“吟唱简单的苏格兰诗句,表一表乡下人的情景:强烈的乡土爱,无邪的风俗图”。诗人在这里所描述的是他所熟悉的乡村生活场景,接下来: 他终于看见了那座孤独的茅屋, 在一株老树的荫庇之下, 守候已久的孩子们争相迎接, 对着爹爹欢呼雀跃, 壁炉虽小火苗旺,炉前石板闪亮光。 …… (《佃农的星期六晚上》,第三段,第1-5行) 诗中的 “他”是以诗人的父亲为原型,所描述的是诗人自己经历过的生活。 接下来,愉快的晚餐完毕,一家人围着壁炉一圈坐定,“父亲用家长的庄重姿势,翻开祖父珍爱的传代《圣经》”。他小心地挑选了一首“圣歌”,带领全家以唱歌的方式“向上帝敬礼”,歌词虽然简单,“可贵的是声音出自内心”。之后,父亲又权充牧师,带领全家阅读《圣经》。 读了《圣经》,父亲带领全家祷告: 但愿一家人今后总能团聚一道, 永远沐浴在上天的阳光里, 不再叹息,不再流痛苦的眼泪, 共同来唱诗歌颂创世主, 互相作伴,彼此更加亲爱, 听凭岁月随着永恒的圆轮翻飞。 (《佃农的星期六晚上》,第16节,第4-9行) 这里,作为一家之主的父亲,祈盼一家人能常常团聚;祈盼终有一天所有的人都能“不再叹息,不再流痛苦的眼泪”,沐浴在创世者的阳光下,沉浸在“共同来唱诗歌颂创世主”的欢乐之中,“听凭岁月随着永恒的圆轮翻飞”。庄重虔诚、源自于司空见惯的日常生活而又蕴涵绮丽壮观的远大理想的祈祷,生动而细致地展示了农人如何由阅读《圣经》而感受到了“上帝之爱”对人之内心世界中精妙、细致而又美好之情感的滋润,展示了“神圣”如何赋予“世俗”以”崇高”并由此而给予人“高贵的思想、坚定的信心”。彭斯研究专家、英国格拉斯哥大学文学院教授莱杰尔·利斯克(Nigel Leask)教授认为,彭斯在这里所描述的“普通农人祈祷场面的宏大与崇高,是任何近现代诗人都不曾超越的”。由这诗句,我们亦能够读出:这庄重虔诚的祈祷之中也蕴涵着彭斯这样一位独具“野性机智”与“乡村优雅”、行吟于乡野与庙堂之间的“天授农人”(Heaven-taught ploughman)的基督教浪漫主义思想,即:笃信天地万物间有一位仁慈的“创世者”,这样的一位“创世者”,能够让在乡野间辛勤劳作的农人感受神圣之光,让即使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也能擦干眼泪,在心底冉冉升起希望。 对彭斯而言,土地是充满诗意的所在,之所以充满诗意,是因为土地在延续人的传统的同时,也承载着人的精神,并以其和谐地顺应四季变化的节奏,赋予人以新的生命冲动与坚守信仰的力量。由此,莱杰尔·利斯克在其专著《罗伯特·彭斯与牧歌》中一语双关地指出,《农事笔记》“搭建了彭斯的文字由泥土(soil)通往灵魂(soul)的桥梁。”英文中的“泥土”与“灵魂”两个词,不仅语音押韵合辙,字母符号相互映衬,在语义上也能形成对照,分别指代“世俗”与“神圣”,由此形成“双关语”。 彭斯直抒胸怀的讴歌所留下的是真挚而充满激情的文字,在短促却辉煌的生命过程中,他一直在用诗歌向人间播洒浪漫主义的信仰之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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