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词形”标志新纪元——谈研制规范词形所揭示的问题

www.newdu.com 2018/05 华语桥  胡百华 讨论
“推荐词形”标志新纪元
──谈研制规范词形所揭示的问题
胡百华*
    前  言﹕自从读到《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之後﹐笔者为之激动不已﹐《整理表》的正式公布﹐尽管破天荒地看到“奇迹”的出现1﹐他的心情只是喜忧参半﹐因为他似乎看到文献露出一些马脚﹐语委实际管事人以後怎样推行整理表﹐仍是未定之天。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国家的语文政策已经走上康庄大道﹐“推荐词形”的主张﹐代表中国的语文建设脱离困境﹐进入21世纪新纪元。
    一、 单一规范有其大贡献
    笔者在仔细研读《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之後﹐第一个印象就是﹐该草案所持的原则是“单一规范”﹐即是在众多的所谓“异形词”之中﹐务必要挑出一个规范形式。我们不禁要问﹕处理这一问题有采用“单一规范”的必要吗?
    语文改革采用“单一规范”﹐过去一直有例可循﹐中央人民政府当年推行“汉语拼音方案”以及简体字的逐批公布﹐所采用的就是单一规范﹐也就是说﹐当年明文规定﹕有关汉语的拼音方式﹐从方案生效之日开始﹐大家一律采用“汉语拼音方案”的办法﹐有关字体问题就一律使用公布的简体字。四十多年来﹐我们的汉语拼音已经广为大众接受﹐并被联合国接受为国际标准﹐简体字则不仅在我国大陆通行﹐而且完全为新加坡共和国采纳﹐世界各国传授汉语更是几乎都一致沿用(港、澳、台及有关少数团体倒是保守一些)。从这些事实﹐我们看到“单一规范”的效力﹐它是革命性的﹐具有强制作用﹐这在必要关键是应该采用这原则的。
    就在这两件必需采用“单一规范”的汉语文改革事件中﹐大家可以看出﹐汉语拼音的采用比简体字的推广似乎更为成功﹐随便举一个例子是“象”不能完全代替“像”的功用﹐又﹐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学者认为一些汉字的统一形式太有争议﹐或是认为有些汉字废用之後代价太大(如苏培成先生最近仍在《语文建设》为文﹐希望恢复“发”字)。文改的主张并没有错﹐只是因为汉语使用人一直都倾向把单音节(即汉字)当做独立语素那麽使用2﹐因此汉语文造字及字义的发展﹐无论是通假字或专用字的采用﹐就似乎都在满足汉语使用人的这项要求。
    二、 是“异形词”﹐还是“异字词”?
    读过草案之後﹐让笔者不能不感到震惊的﹐就是文件(包括工作小组名)所用的“异形词”﹐其名称和所指内涵﹐不尽符合﹐因为他们所谓的“词”实际包括了相当数量的短语(这一用法如果要强辩﹐也许可获原谅﹐因为他们到底在前言第一条说明了他们所谓的“词”就是指“词语”)﹐但他们绝对无法用“异形词”这三个字﹐就可以指明他们所公布的第一批词语﹐都是同音、同义而只是写法不同的一组组词语。
    据一般了解﹐在汉语的文字系统之中﹐凡是“同音、同义而(只是)书写形式不同的”的有关汉字﹐已经习惯叫做“异体字”﹐这次整理表中所谓的“书写形式不同”的异形字﹐绝大多数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不同的汉字。问题在於﹐一个语言的口语(指言语)和代表那些口语的文字﹐在性质上往往是不同的﹐我们汉语的情形更是明显。我们口中说“er4huang2”(二黄/二簧)或“xian2hui4”(贤慧/贤惠)﹐其确定意义通常在语境中可以明白地表达出来﹐而在文字中就要靠其写法加以区别。就刚才所举的例子来说﹐“二黄/二簧”之中因为“簧/黄”的不同﹐在意义的了解上是不尽相同的﹐“二黄”可能让人觉得有歧义 (请比较常用的“二绿”、“二谢”等)﹐“二簧”就能比较确定地表示是戏曲声腔之一;“贤惠”和“贤慧”也不尽相同﹐前者似乎是一般的意义﹐而後者就可能具有“慧巧”或“聪慧”的含义。
    如果整理表上各词语所包括的都是同音、同义而只是形体不同的汉字﹐“规范研制组”的专家何须几乎在每组词语的下面﹐不惮其烦、逐个地反覆讨论有关不同汉字的用法(例如﹐规范组在处理“贤慧/惠”和“秀外惠/慧中”时的饱学表现)。说实在话, 必须把“异形词”正名为“异字词”﹐才可抓住汉字在汉语文中的基本性质和地位。
    三、 不同的“字”有不同意义或功能
    草案似乎把汉语文的问题看得过於简单﹐同时也似乎认为可以采用“快刀斩乱麻”的办法﹐把有关字词的各种棘手难题解决。笔者听说﹐即使是看似相同的词语之间的含义或作用﹐也多半不是那麽肯定﹐黑白分明﹐一句话就能说清楚的。
    作过这些说明之後﹐笔者只拟在下面就有关词语在表义或作用方面明显地不相同的﹐提示性质地约略分项﹐随手举几个例子﹕
    1. 实际所指不同的:定/订单(正式公布的整理表倒已有说明)﹐服/伏罪(後者还有别的意义)3﹐乌/污七八糟(前者表达一般的意义﹐後者特指带有脏污的含义)﹐等等。
    2. 给人“具体印象”不同的﹕鬓角/脚﹐正经八摆/百﹐把式/势﹐红通通/彤彤﹐等等。4
    3. 同一读音大家用不同汉字﹐往往也跟字的读音有关﹐草案所选的一些词形在读音上就让人感到困惑:“分子”有两读(“份子”只有一个读法)﹐“称心”可能读成两样(“趁心”一个读法),“红通通”显然比“红彤彤”更容易读对(後一词形美是美﹐但极有可能让按字取音的人犯错)﹐“赐与”也可能比“赐予”容易读对, 整理表处理“妙招/妙”就似乎考虑到这点5﹐等等。
    4. 有关修辞问题﹕匆促/猝(後者往往含示事出突然)﹐信口开河/合(後者是“平实”的说法)。
    可以说﹐用字不同了﹐其含义、作用等﹐就可能不同﹐在文学作品或正规写作中这类的问题根本就占着一定的地位。我们想禁锢我们的文字的表达方式吗?[!--empirenews.page--]分页标题[/!--empirenews.page--]
    四、 繁体“异形词”和 繁体字的整理
    香港、澳门和台湾都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三个地区主要是使用繁体字的;就是在内地﹐由於汉字性质和传统等关系﹐也不时见到繁体字形的出现(事实上﹐这次的整理表之中﹐其取舍也有不少只是基於繁体和正体/简字的区别而已)。为了让大陆以外三个地区关心文字使用者有所参考和选择﹐趁这次整理“异形词”的机会﹐把一些词形予以特别标记﹐认为在使用繁体字时可以采用﹐将是对整个汉语文建设具有相当意义的。我们不赞成“规范研制组”的态度﹐好像是说繁体字既然在国内已经明令不用﹐问题就不存在。纯粹就中文的表达力而言﹐我们认为繁体字形不无可取的地方(特别考虑到“汉语人”喜欢用单个汉字来表达独立语素的功能 [请参看注2])﹐整理表中所列举的一些词语就是属於繁体字(相信都是国内允许的规范字形﹐如“份”)的习惯用法﹐规范研制组从始至终都似乎没想到这些问题﹐不能说没有失去端正繁体字的一个好机会。
    这就涉及一个非常重大的相关问题﹐即繁体字的整理﹐这方面台湾做过不少﹐但似乎往往只是为了跟北京的语文机构打对台(尽管多年来动机已有变更)而那麽做﹐香港的语文界同仁们也曾经在这方面努力过﹐而且成绩不错﹐只是各自为政, 难有共识(近几年则受经济和改革的困扰而似乎未继续努力)6。例如本刊是繁简字体都用﹐打印的软件因此只能采用台湾的系统﹐工作人员每多感到不便:最明显的例子是台湾用“着”代表“着/”﹐在他们的系统中根本找不到“”字。本刊只好全盘接受﹐看来似乎是甘心接受台湾的用法。
    也许还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在海外的人似乎总有这麽一个看法﹐繁体字固然有问题(例如难写)﹐一些汉字在简化後就变为难读难认﹐或是在意义上不明确﹐例如﹕骤然看到“划”字﹐我们不知道该读“hua2”还是读“hua4”, 就是“彷徨”也不容易读,“旁徨”就好多了。整理表有不少决定是根据有关汉字(特别是涉及繁体形)是否常用﹐而不管那些汉字在整个词语中的独特作用或表义性﹐这种根本轻视繁体字的态度﹐或是对一些字形作出荒谬的评语(例如﹐草案说﹐“污”是已淘汰的字﹐早已无人使用)﹐对我们习惯用简繁两种字体的人来说﹐非常突显。
    五、 “推荐词形”让语建迈入新纪元
    目前汉语书写词形之所以这麽“混乱”(如果可以这麽说)﹐原因是多方面的﹐加以强制规范也不一定有多大作用﹐大家习惯了怎麽用词还是怎麽用词。要我们一定记得“热衷”就要淘汰“热中”﹐“折衷”就必须为“折中”取代﹐是没有多少人做得到的(记得从前“古迹”的规范读音是“gu3ji”﹐某日的期限一到﹐规范音就变为“gu3ji4”﹐时至今日﹐我们并没有见到多少原来说“gu3ji”的人那麽改口)。我们敢说﹐这批“异形词”正式采用之後﹐只会让我们其中不少人一动笔就“犯规”而成为“规犯”(绝非“规范”)﹐就是现在研制组认为是权威的词典﹐在整理表一旦实行後﹐也都由目前的“准规范”成为“真规犯”﹐大概如此而已。7
    四十多年以来﹐国内已经发展出相当数量的权威词典﹐整理表就是彻头彻尾、引用四部权威词典﹐加以比较而推荐一个词形(整理表似乎倒未指出那部词典的内容有任何不当之处)。就我们的经验而谈﹐我们如果对某些词语的词形有任何疑窦﹐所需要的就是翻查比较权威可靠的参考书﹐然後加以权衡做出决定﹐所谓规范词形的问题﹐在汉语文现代化有那麽多问题需要解决之际﹐并不是最为迫切的。
    整理表现在把采用“单一规范”的原则改为“推荐(使用)词形”﹐让各辞书家、学者和一般大众在参考这份整理表之後﹐自行对词形做个选择﹐或者说让“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倒是极可能更快地使混乱的“异形词”早日获得解决(例如﹐所有词典在以後改编时都以推荐词形为“主条”)。
    六、 小结
    在词汇研究的领域上似乎有两句老生常谈﹐一句是﹕一个语言中的不同形式的各个词语﹐没有是完全同义或作用相同的﹐另一句是﹕在用词和对词的理解方面﹐不大可能会有两个人(不管背景如何相同)是完全抱持同一看法的。走笔至此﹐笔者承认, 本文内涵实在毫无新颖或突出之处。同时, 也该这麽说, 在词语问题上﹐“推荐形式”是唯一合情合理的措施。因为本文谈的是规范问题﹐笔者耐心地查看了一下各参考书给“规范”所下的定义﹐发现除了简明的“标准、法式、模范、典范”之外 (《辞源》、《国语日报辞典》台北, 1974版)﹐还有不少参考书(例如《现汉》)﹐乾脆就说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这就似乎是说﹐当前在国内的“规范”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约定俗成的﹐一种是明文规定的。这也合乎我们几年前听到的一句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笔者是深感“单一规范”的强制性太大﹐所以心情激动才开始构思撰写本文的﹐万万没有想到﹐原来“单一规范”在许多同胞的心目中根本就并不存在。
    * 作者胡百华﹐近11年主要在香港居住和工作﹐本文只是他个人的意见﹐文责自负﹐绝不代表《语文建设通讯》(香港)的立场;又﹐笔者长时期以来跟山东德州的李友仁先生广泛地交换过有关这类问题的看法﹐在本文撰写期间﹐仍然和他有长信往还﹐本文的部分见解是他提出﹐或是受他影响而得的。
    1. 本文的底稿是针对《第一批异形词整理表(草案)》所完成的﹐现在不得不改写﹐部分措辞可能跟初稿有关﹐原来的标题是﹕“单一规范”有必要吗?各节的小标题如下 ──  一、 “单一规范”有其大贡献; 二、 是“异形词”﹐还是“异字词”? 三、 词义的“同”与“异”并非那麽黑白分明; 四、 繁体“异形词”和 繁体字的整理; 五、 可以改称为“推荐/优选词形”吗? 六、 小结。
    2.“咖啡”该是两个音节才有意义吧﹐但笔者在香港的茶餐厅门口已见到“奉送啡或茶”的张贴﹐显然有人认为“啡”可以就是咖啡;又﹐汉字的词义和作用每有增加﹐其读音似乎也跟着增加。“的(di2)”过去似乎无名词义﹐现在一般都用来代表“的士”﹐而且还有相当多人把它读为“di1”的实际情况。在这里﹐笔者倒想多暴露一下自己的无知﹐那就是﹕个人觉得“鸦片”和“雅片”不一定是同一读音﹐国人把“ya”读为高平或低平(即鸦或雅读音之大略区别)﹐为数不少﹐从“雅”读为“ya1”只限於“雅片”一词的这一事实﹐也许可以说明﹐最早作这样处理的词典编辑人﹐片面地希望大家会尊从那样的读法。说真的﹐“的”到如今倒应该在词典中加一个“di1”的读音。[本注中的拼音写法, 例如 di1(最後的 1 表第一声), 是根据国家标准﹐因为 1 与 l(L) 相混﹐此後将按本刊的办法﹐把 1 省略。]
    3. 见《辞源》(合订本)﹐香港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版。
    4. 例如﹐这里所列的“正经八摆/百”﹐前者令人联想到“大摇大摆”﹐後者就常常用来表达“繁琐”不己之意;又﹐就是同音、同义而当局认为只是形体有异的词﹐予人的印象也不尽相同。例如﹐内地的一些名牌“(大)曲”酒﹐长时期曾经完全采用“(大)曲酒”的写法﹐经过这些年来﹐无论在广告或是瓶子上的名称﹐似乎都已经改用“(大)酒”的写法;改写之後﹐读音和意义都变为明确。顺便要指出的是﹐整理表多次提到某些汉字已经废用或淘汰﹐这可能只是一厢情愿的看法。一位挚友就多次感慨地说﹕不少人忽视一个语文现象﹐那就是, 已经沿用的汉字是不可能“挥之即去”的。
    5. 台湾把“着(zhu4)/(zhe5、zhao、zhao2、zhuo2)”的5个读音和不同用法都归结为一个“着”字﹐应该说是为害不浅的。相比之下﹐研制组这次动用“招”来分担“”的一个用法﹐功德真是无量。
    6. 例如﹐香港教育署语文教育学院编的《常用字字形表》(1990)
    7. 本文不可避免地保留了整理表正式公布前、笔者所持“杞人忧天”的一些词语﹐原因是正式公布的整理表之中的一些字眼和口吻﹐还是当初采用“单一规范”时的﹐例如﹐既然只是“推荐词形”﹐为什麽要把相当数量的“异形词”删去﹐又为什麽要把某些决定作180度的转变(如﹐溜达/蹓躂)﹐因为反正是推荐使用词形嘛!又如﹐如果只是推荐性质﹐为什麽还要特别说明“2002年3月1日试行”﹐在在都似乎摆明有人想贯彻不得有违“推荐规范”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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