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晋藩:载欣载奔八十年

www.newdu.com 2017/10 光明日报  刘文嘉 讨论

    
    名符其实的“著作等身”,是张晋藩的骄傲。
    新中国法律史学奠基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张晋藩先生,每个侧面都是故事,每个故事都耐人寻味。
    1979年开始主编《中国法制通史》。煌煌十卷本,用字五百万,历时十九年,经费仅为十万元社科基金。据说这部书几乎集中了国内法律史学界全部学术力量,这意味着数十位学者都愿意跟着他“义务劳动”十几年。
    1957年公开撰文提出“法律的阶级性不能否定法律的继承性”;1963年撰写教科书《中国国家与法权历史讲义》,力图破除苏联教科书理路。这些做法在当时不啻“挑衅”。然而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他却从来没有戴过右派帽子,从来没被红卫兵小将武斗,恰恰相反,学生们还主动保护他。谈及原因,先生笑言“人缘好”。铁骨铮铮,不碍君子谦谦。
    1970年拖家带口到江西57干校劳动,采茶、插秧、打石头,夜晚就着煤油灯写文章。翻看当时的诗作,偏偏都是这样的句子:“绿染江南四月天,潇潇细雨润如烟”,“牧童月下归来晚,柳叶当笛信口吹”。像是度假,也像归隐,唯独不像下放。
    治学六十载,著作等身。目录用三号字誊写在A4纸上,可以打出28页。2000年70寿诞,却把自己新出版的文集命名为《未已集》,老人自己解释这种心境:“在学术道路上,依然‘载欣载奔’。” [!--empirenews.page--]分页标题[/!--empirenews.page--]
    收获倍惜耕耘事,为学何尝不如斯
    1954年8月6日的《光明日报》,竖版繁体,本报记者也是第一次看见。《中国旧民主主义宪政运动的破产》一文是头条,显眼。
    这是张晋藩发表的第一篇学术文章,那时他24岁,刚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研究生班毕业,留校任教。那一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宪政研究成为他进入学术领域的门径。“当年研究宪政是热点,但后来这成了我一生的研究课题。”从他的著作年表中勾出和宪法史相关的成果,是一条纵贯60年的直线:1955年《旧中国反动政府制宪丑史》,1979年《中国宪法史略》,2004年《中国宪法史》。这是指著作,相关的几十篇论文不包含在内。
    与这条线平行的,是民法史、刑法史、行政法史、监察法史等其他专门法史的研究脉络。当年国家法制草创,每一项努力都是在填补空白。而现在,这些勾画在28页A4纸上纵横交错的目录,构成了中国法律史学的学科构架。
    最难的是法制通史的撰写,时间上要上溯到上古的氏族战争,门类上要包含刑法、民法、经济法、军事法等等诸多项目,每一项都涉及到相关研究成果的梳理集纳提炼。这是学术上的“难”,更难的是组织工作,一项大事,人力、物力、财力一时难备,都是问题。
    张晋藩决定挑战这个大部头。那是1979年,中国学术界春风回暖,在一次学术交流会上,他遇到了美国学者兰德彰。对方告诉他,在1979年前,国际上已经组织了三次中国法制史国际研讨会,但从未邀请过任何大陆学者参加。美国学者的语气带着遗憾——他们从来不知道中国内地还有张晋藩这样的法制史学者,也无从了解大陆的学术研究水平。
    张晋藩伤了自尊心。“政治气候固然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们没有作出为世界所瞩目的成就。”1979年秋天中国法学史学会成立时,张晋藩提出了编写多卷本《中国法制通史》的设想。很多与会者都记得这位素来平和的学者在大会上的慷慨陈词:“让我们的后代向外国学者学习中国法制史,那岂不是我们这一代法制史学人的罪过!”
    由张晋藩主编、集结了当时中国法律史学界所有学术力量参加的《中国法制通史》,于1980年1月正式开始编写。正值浩劫之后,所谓“法律史学界所有学术力量”不过20余人,起步之艰难,可想而知。“到了1985年,情况好起来。很多大学都恢复了学科建设,博士生们补充上来。最重要的是,我们申请到了社科基金。”
    还是一波三折。社科基金十万元,在当时已是巨资。但著作规模太大,时间战线很长,在出版了《清朝法制史》和《根据地法制史》后,出版经费又出现了困难,其他三部成稿困在了张晋藩手里。编写工作再度陷入低潮。
    新的转机出现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法律出版社表示愿意承担出版任务,出全十卷本的《中国法制通史》。又一轮编写工作马上如火如荼展开,好在中国法学界已经有了充足的人才储备,编写效率远远高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先前已出版的两卷本也得到了重新订正。千禧年之前,这部凝结着张晋藩和法律史学界全体学人心血的《中国法制通史》终于问世,成为法律史学世纪之作。 [!--empirenews.page--]分页标题[/!--empirenews.page--]


    2000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三位教授访问意大利名校比萨大学,送给主人的礼物便是这本《中国法制通史》。该书从此声播海外,被西方同仁誉为中国版的《查士丁尼国法大全》。
    始于1979年,成于1998年,世事变迁,物转星移。一些学者在编写过程中去世,一些学者退出了这项似乎遥遥无期的工程。记者问这部书的主编是否有过绝望的时候,老人神色安详:“从来没有。”然后笑言,“我就这一点还行,有点韧性”。几十年过去了,当年法律史学会成立大会上的慷慨陈词,言犹在耳。
    雾霾岂能遮望眼,春来去路在目中
    “茶花香处蝴蝶飞,春池水暖鱼儿肥;牧童月下归来晚,柳叶当笛信口吹。”张晋藩写于江西的绝句之一。在《思悠集》的自序中,张晋藩这样描述在江西的日子:“春来油菜花和紫云英黄紫相间,把大地装点成锦绣,满山盛开的杜鹃花真个是染红了青山。还有夏夜的岭上赏月,秋天的乌桕红叶,冬季的板桥霜雪,本身就是诗。”
    不要误会,这其实是1970年。同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系任教的张晋藩和夫人林中,拖家带口地来到江西五七干校,在那里“战天斗地,改造思想”,既非旅游度假,也非田园归隐。
    “采茶、插秧、打石头,什么都干过。”但他还是能活出自己的情趣来。当时下放的老师按军事编制分为五个连,他是五连的通信员,白天劳动,晚上编写干校的小报纸。江西夏天炎热,农村蚊虫乱飞,躲在蚊帐里点着煤油灯写稿子,还有点不亦乐乎的意思。
    身边带着《红楼梦》,一本书在几十人手里传看。他则专门研究里面“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薛蟠打死冯公子”、“凤姐打点都察院”等等章节,分析清朝的司法情况。军宣队见了训斥:“你们这些臭知识分子,现在还看《红楼梦》!”老师们也有对策,在《红楼梦》外面包了一层书皮,写上“石公血泪史”几个大字。再拿给军宣队看,对方满意了:“看忆苦思甜的书,不错。”
    《〈红楼梦〉所反映的清朝诉讼制度》是张晋藩研究这部“血泪史”的成果,后来刊发在第2期的《红楼梦》学刊上。
    那时他四十岁出头,对于一个学者而言,治学最好的年纪与学术最低迷的时代相遭遇。1972年,在江西农村的煤油灯下,他写了篇论文《从政治上层建筑角度看古史分期的问题》,兴奋地寄给了郭沫若,不久就得到了这样的回信:“文章角度很好,但现在不是一个谈论学问的时候。”
    他清晰地向记者复述这篇文章的观点,“战国是界线。战国之前的夏、商、西周、春秋这几个时代的上层建筑有一致性。战国之后上层建筑有很大的不同——成文法出现了,法家‘以法治国’的思想出现了,从中可以看出新兴地主阶级的要求。从法制角度看,春秋战国有一个划界。”这个观点并不陌生,十几年后,它已经写进了历史教科书,成为常识。
    让人诧异的是这种心境。一个正在治学成熟期的学者,带着老人孩子跑到南方农村“战天斗地”,个人与国家都前途未卜,眼前每一点现状想来都泄气。他口里诵的是田园诗、眼里看的是古典文学、脑子里想的是两千年前的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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