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余年的研究历程中,我最大的兴趣始终在于“关系”与“比较”两者。就政治史研究而言,“关系”的最核心内容大概应当是权力“制衡”,具体到地方监察体系的研究,无论是错综复杂的结构的建立,还是运行过程中的种种牵制,无非是为了对包括监察体系本身在内的各种政治力量进行有效制衡。而置之于各时代不同的政治结构中——无论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构造,还是帝相关系、中央-地方关系、文武关系、监察体系与其他政治力量的关系等,地方监察体系的结构和运作都必然相应地有所不同,在各自独特的政治环境占有一块无法重复的空间。如此一来,对地方监察体系内部及周边的各种关系,作不同时代之间的比较,应可算是拨动了总体制衡网络中的某些重要节点,从而使整张网络出现了震荡。这本是从事本研究之初的最本质的构想,至于成效如何,自然不宜妄自褒贬,付诸公论即可。 注:《中国古代地方监察体系运作机制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10月出版 (责任编辑:admin) |